Wednesday, 30 May 2012

林行止:無形之手指向迷津?

【信報轉載】
現代經濟學奠基者 達爾文取代史密斯

一、

美國康尼爾大學經濟學教授羅拔.法蘭克去年底又出版*一本極具啟發性的書:《達爾文經濟—自由、競爭和公共利益》(R. Frank: The Darwin Economy-Liberty, Competition, and the Common Good),對阿當.史密斯揭示、自由經濟學者奉為圭臬、現在本港無人不知的「無形之手」(Invisible hand,內地譯「看不見的手」),提出質疑;對於筆者來說,這真是晴天霹靂、茲事體大,因此雖曾在本欄提及「達爾文經濟」,卻遲遲未敢寫「書評」。

在本書序言中,作者這樣寫道:「我對我的預測有信心,一百年後,經濟學家極可能認為經濟學的智性奠基者(intellectual founder),是達爾文而不是史密斯!」史密斯的現代經濟學之父地位,是經濟學家的共識,法蘭克是學有所成的自由學派經濟學者,雖然他的強項為以懷疑史密斯人是理性經濟動物(homo economicus)為理論基礎的行為經濟學,但達致這項「大不韙」的結論,仍然有石破天驚效應。

什麼是「達爾文經濟」?可從這本書的封面圖像談起。圖像很簡單,兩隻「旗鼓」相當的麋(駝鹿)※,觝角互撞,這是野生動物紀錄片常見的鏡頭,何奇之有?這的確不是奇事,但法蘭克從此平常現象,質疑連串經濟學的根本命題,不由你不追讀下去。

麋的生理特徵是有一對長可達四呎、重超過四十磅、龐然交錯有點像枝椏橫生的巨角,據達爾文適者生存論的演繹,這是駝鹿萬千年來受「爭女」這隻「無形之手」誘導不斷進化的結果。據達爾文的說法,角為公麋最有用、最具雄性徵象的「武器」,角愈大擊敗(撞退)對手的機會亦愈高。在不講求法理情或情理法的動物世界,角大者「食色」兼得,這意味「如無意外」,大角的麋,在族群中無論是覓食或與異性交配,均有絕對優勢。

公麋的角愈大愈有利,為了獨佔「花魁」,數萬年來,公麋為一己私利—傳宗接代把基因世代相傳,其角在進化過程中慢慢增大,以至形成現在大得成為負累的巨角;交錯巨角最長可達四呎,角長在三呎以上四呎以下的麋更比比皆是,電視所見,一百數十隻巨角麋聯群為覓食為爭取與母麋交配而爭風喝醋的「群觝」,蔚成奇觀。

可是,大角雖然在「情場」上佔盡先機,但公麋為此付出沉重甚至致命的代價,這即是說,當牠們遭遇食肉獸尤其是天敵豺狼襲擊時,求生本能必然驅趕牠們逃進茂草密林,因為草木的掩護,牠們有較高逃生機會,哪知巨角導致牠們輕易受雜草樹枝纏阻,失去在叢林中無拘無束地奔跑的自由,且大大降低了牠們奔走的速度,由是無法逃避成為食肉獸大餐的厄運。這個例子,清楚說明追求私利的結果不僅無法達致公益且會造成「公害」。這與史密斯鼓吹的人人追求私利會造福社群的立論完全相反。

和大部分脊椎動物一樣,公麋亦是雜交動物,據達爾文的觀察,有的公麋和多隻母麋交配,有的與此無緣,「終身不娶」;而「交配」次數多寡,與其角的大小成正比。從生物學角度,生有一對龐然巨角的麋,其基因廣披、開枝散葉、子孫繁衍;角子比較小的,由於屢戰屢敗,無法獲得「美人歡心」也可說是失敗的弱者不獲崇拜英雄的「美女」青睞,便有斷子絕孫之虞!

二、

套入經濟學原理,麋的大角是故經濟學名家赫舒(F. Hirsch)所說代表身份地位的「正確位置」(Positional good),它帶來的行動不便,令大角兼具nonpositional good的特性。換句話說,對於麋來說,大角利弊兼備。其利當在有極高機會與眾母麋交配,有助其基因傳之久遠(庸俗但比較接近事實的說法是滿足其性慾),但它因此令公麋不易「避難」進而禍延陪伴公麋左右的母麋和小麋,等於整個麋群很難逃脫食肉獸的撲噬。動物的思維能力(如果有的話)遠遠不及人類,一切聽憑「自然」,亦可說不能掙脫「無形之手」的擺布,為了爭取交配機會,其角逐年增長,結果雖有所得卻必須付出慘重代價;更嚴重的是,這種追逐一己私利導致角的呎碼愈來愈大的進化,終令整個群體受害!這裏應該再作一點說明(顯然有點累贅但有必要反覆闡明),所謂「追逐一己私利」,是指麋的角比同輩大才有交配優勢,適者生存的衍變,令麋角不斷增大(現在最長四呎重四十餘磅,仍在慢慢增長,千百年後,麋角可能大至令角主走不動,雖然牠因此在交配上無往不利,巨角卻同時成為致命的重負,果如是,麋很快便會絕種,因為這種頭重身輕的身體狀況,食肉獸不論奔跑速度快慢,都有機會大快朵頤,把大角麋當點心),意味其負重日增,以至對「族群」的生存有負面影響甚至會招惹滅族的風險。

麋以大角稱雄,海象則以體重見勝;雄性海象體重可達六千餘磅,比雌性的重四五倍,大家常見笨重得「抬不起頭」的海象在海灘上以肥頸互「扭」、以鈍牙亂咬,有時長達數小時才分勝負,失敗者通常渾身是血、頹態畢呈,落「荒」而遁,得勝者便得以從心所欲與眾雌海象交配;由於海象並無利爪利齒或利角,牠們只能以體重壓服「情敵」,結果一如麋角,海象的體重亦愈來愈重,以至有的重近三噸,連移動(遑論走動)亦很艱難,因此成為鯊魚及其他食肉禽獸的最佳獵物。

受「無形之手」的驅動,不僅動物不顧消極副作用地發展「優勢」,以致最後反噬其身。顯而易見,麋和海象的進化,滿足了牠們之中強者的性需求,但因此而貽害「蒼生」,連累整個獸群輕易地成為天敵的盤中餐。更有甚的是,由於集中全身精力發展其性徵,等於分薄了發展其他身體機能的資源,結果麋角大得成為奔跑的負資產而海象則頭腦簡單且四肢不發達……。

三、跑馬抽鞭要限制 盲目競賽伏禍端

人類社會亦有這種現象,而且後果更嚴重,有幸的是,和赤裸裸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不同,人類在數千年前已建立了管治建制,文明社會的演變可說是對強者的約制進程,雖然這樣做很易過猶不及,妨礙自由的放任發揮,扼殺了不少創意和生機,然而,整體而言,卻使社會有序,同時能夠在比較公平的環境下向前。主辦方程式賽車的機構對發動機馬力有嚴格規限,若無限制,馬力可能「無限大」,車速可能超過噴射機,但出事機率相應增加;同理,不久前英國賽馬會規定騎師鞭打馬匹的次數,因為抽打愈頻馬匹速度愈快,結果人人狠抽馬匹,把馬匹打得遍體鱗傷甚至死亡的「意外」便經常發生。

汽車失事(車毀人亡)和打死馬匹(虐畜)固然不可忽視,更重要的是,無限制地加強馬力和抽打馬匹,對大局並無積極影響,因為人人要做到最好,不同汽車的馬力可能處於同一水平而抽打馬匹的次數不可能相差很大,在這種情形下,沒有車手和騎師有絕對優勢。事實顯示,盲目地追求速度的結果是車手和騎師處於公平狀態,因為馬力及鞭打次數同步上升而且可能處於同一水平。這種情況便和軍事競賽一樣,當國國都有用不完的核武成為「軍事強權」時,彼此導彈相向,意味這些國家在軍備上耗用了巨額金錢後在軍力上處於平等地位……。眼前的例子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她們在導彈試射上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巴基斯坦試射後印度跟進,印度試射後巴基斯坦「照辦煮碗」,結果她們都成為「導彈大國」,在「武功」上勢均力敵,彼此不敢輕試對手的實力,結果有先進導彈等於沒有,因為派不上用場,遂造成重大經濟浪費。達爾文對因為受「無形之手」引導的競爭會造成重大經濟資源浪費,早有預見。

軍事競賽虛耗了大量經濟資源,使可用於福利、教育和醫療以及基本建設如輸電供水及現代化公路等的資金相對減少,這等於窮兵黷武是建築在犧牲人民福祉上(印、巴便是現成例子)。如果先進的軍備足以令有關國家在國際事務上予取予攜(其是否公義,價值觀不同的人有不同結論,姑且勿論),那麼,在軍事上的投資遲早可獲相應的回報。可是,與動物世界不同,在人類社會,類似最大角麋鹿和最巨型海象的國家,昭然可見,但無法從心所欲、為所欲為,這即是說,當大部分有科技有財力的國家不顧一切地發展尖端武器時,此中被公認的「最強國」,亦因擔心會被報復而不敢主動動用武力,這等於彼此充其量只能怒目而視、捲衫捋袖、作勢動武、不斷「軍演」,卻因為沒把握足以「制人」而不敢「先發」,結果是各國坐擁沒有實際用途的軍火庫和數以十萬計未曾上過戰場的軍隊(這種「冷戰」時期的遺物,如今有變本加厲之勢)。武備科技化和作戰方式網絡化,在在需要受過正規高深科學教育加上長期訓練的人操控,培訓開支不菲,這意味維持一支龐大、與時並進的現代化軍隊,經濟成本甚重。

法蘭克認為各國加入軍事競賽的後果,導致有關努力互相抵銷(Mutually offsetting efforts),差不多等於他們在這方面的投資全面報廢。這種等於「無形之手」失效的現象,在現實社會俯拾即是。法蘭克所舉的其中一個港人比較有興趣的例子是住宅面積。在七十年代,美國的平均住宅面積在一千四百呎左右,至○七年已增至二千三百呎,住得比前寬敞不等於物質生活改善或心情愉快,因為業主幾乎毫無例外因為供樓而做了「屋奴」,營營役役,為每月供款而工作,由於收入追不上樓價升幅,不少甚且因而沒有財力購買最新最實用的日常家庭用品(或因此令債務百上加斤)。房子愈住愈大,一方面固然是受「同儕效應」、「參照群體效應」的影響(友人、同事、親戚搬住大屋〔駕名車、子女入讀名校〕,你心癢難熬亦要跟進以免有「給比下去」的心理負擔),一方面則是名校皆設於「高級住宅區」,送子女進名校是饋贈後輩使其終身受用的最佳禮物,正常(心理及收入)的雙親都會這樣做,結果是樓價被炒高了,但能進名校的適齡兒童不及半數,這又是一種明顯的資源浪費。

如何才能遏阻這種受「無形之手」驅使最後必然導致資源浪費的國家和私人行為?在國家層次,簽訂多邊或雙邊裁軍協議,是迄今為止最「有效」的辦法,有效所以加上引號,是其「有效性」因為國與國之間缺乏互信而很難生效,已故美國總統列根就裁軍協議說過一句精闢的話:「信任?有待證明!」(trust, but verify)。由於國國有「軍事機密」,如何證明其履行裁減軍備協議的規定(不符規定的軍備可隱藏於國際觀察員及間諜衛星無法偵察的地方),天曉得。這等於虛損浪費的「軍事競賽」會持續,直至「擦槍走火」爆發滅絕性而可定勝負的戰爭(第三次世界大戰必然是核戰,過後的戰爭,石頭是最犀利的武器)才結束。這種結局帶來的經濟災難肯定甚於各國在「軍事競賽」上的投入!

自利自肥爭一時雄長的人性不會磨滅,如何才能杜絕上述的「經濟浪費」,法蘭克認為惟徵收「累進消費稅」(Progressive Consumption Tax)可行。本來,抽取奢侈稅亦不錯,只是界定何為「奢侈品」何為「必需品」,必會引起曠日持久難有定論卻會令社會分化愈深的爭辯。

與本港的單一稅率不同,目前西方多國實行的累進入息稅(Progressive Income Tax),稅率與收入同步上升,即入息愈多稅率愈高,以此或可收「公平」分配財富之效(財富由政府再分配);此法的缺失為稅率超過一定水平,稅入便不增反跌,因為高稅令納稅人失去工作賺更多錢的誘因;但什麼稅率是稅收不升反而萎縮的臨界點(即什麼是「拉發曲綫」〔Laffer curve〕的最適點;高於最適稅率稅入便不升反跌),不僅各國稅情有別,莫衷一是,難有「定點」,即在一國之內,此稅率亦難精確釐定。

有這種種如奢侈品與必需品及「最適」稅率不易界定的缺陷,法蘭克認為徵收累進消費稅較可取。他的建議很簡單,納稅人如常報稅,可減免的扣稅及寬免額亦一如舊貫,新稅制是納稅人(以家庭為單位)年度開銷的數額才會被徵稅,當然,所謂累進,即稅率由低而高,年度內花費愈多稅率亦愈高。在累進入息稅制中,當稅率高至百分之百(實際無此可能)時,沒有納稅人會工作,因為其工作報酬全部變成政府的稅收;但行累進消費稅,如果同樣是百分之百的稅率,意味納稅人消費一萬元必須交一萬元稅—如果消費者認為值得並有花不完的錢可以納稅,便可盡情消費,反之,便得撙節開支;沒有這種條件及不願納高稅的人,只有三思而不行了。法蘭克這種主張目的在減少無謂的「軍事競賽」(物質比拚),令資源浪費降至最低,同時藉以鼓勵儲蓄,維持低利率因此有利經濟發展。

如果實施此法,有錢人或因天性節儉或因迴避陷入高稅網而不大事消費,意味他們會留下更多的遺產,法蘭克因而鼓吹應徵高稅率的遺產稅……。

法蘭克想得周到,不過,多少有點一廂情願的味況,實際是否可行?筆者的看法不太樂觀。首先是儲蓄及其他固定入息投資項目,能否保證有高於通脹率的收入?若無保證,何來刺激人們節省開銷增加投資(最保守的方法是儲蓄)的誘因;在各國政府仿效「龐茲騙局」隨心所欲印鈔票救急的條件下,保證投資收入高於通脹,難度極高。其次是,不畏高稅的有錢人的炫耀性消費,大眾若有樣學樣,不管利率高低,社會又會墮進先使未來錢進而未來沒有的錢的惡性循環,這等於徵收累進消費稅的目的失效;若大眾貪圖一點實質收益(利率高於通脹率)而不消費(或遞延消費),則社會貧富或奢華與儉樸兩極化會日趨嚴重,社會愈趨分化,危害愈大。況且如果只有少數有錢人盡情花費,大多數人「死慳死儉」,過比量入為出更慳儉的生活,不作「無謂消費」,社會經濟難免大倒退,屆時便會出現投資不足、就業不足、消費不足、市面蕭條而有關機構(公營私營)付不起利息遑論收益高於通脹的回報。

現代經濟學之父阿當.史密斯的「經濟人」和「無形之手」,成為自由經濟的磐石已二百餘年,可是,如今學者發現它們均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和所有學術一樣,經濟學王國亦沒有王者!


*法蘭克的數本書—寫給非經濟學家看的通俗經濟學—筆者都在這裏介紹過,最近是評介其《日常所見物事解惑》,刊○七年七月十三日以後數天(收《次按驟變》)。

※麋是ELK的中譯,這種「鹿類」盛產於北美和東亞,殆無疑義;可是,讀游修齡的〈麋鹿和中華文化〉(原載《尋根》雜誌二○○五年第一期;收在雲南出版社王子今編輯《趣味攷據》第三冊),則說「麋鹿只產於中國」。初以為此麋不同那麋,看插圖,顯然同為一「物」。除此大謬之外,有關麋的攷據,甚有可觀。其中有關麋字的形成,頗有啟發性:「麋為什麼從鹿下加米得音?米這個音,有神秘弄不清楚之義,如走路失去方向,稱『迷路』(米加辵成迷)……沼澤地的泥土被麋鹿踩踏成一片爛糊,就叫壤麋、麋田,所以麋發米音的根源即在上述的米義。」這是否意味麋因大角妨礙奔跑,撞撞跌跌容易迷失方向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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