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
八九民运的一个主要口号是“反官倒,反腐败”。六四屠杀使民意受到严厉打压,于是官员肆无忌惮,腐败变本加厉;92年邓小平南巡更为权贵私有化大开绿灯,由此腐败便一发而不可收拾。
六四23周年前夕,中共喉舌《环球时报》发表了一篇社评。题目看上去不错--“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然而细读其内容,却是挖空心思为腐败辩护,故而激起网上一片骂声。
《腾讯网》在转载时画龙点睛,将题目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自然引起网民一阵哄笑。《环球时报》恼羞成怒,向《腾讯网》提出抗议,迫使《腾讯网》公开认错。但此举非但无助于平息批评,反而招致更猛烈的抨击。
这就是《环球时报》的唯一优点:它常常要触及某些被《人民日报》一类官媒刻意回避的敏感话题(例如艾未未事件、陈光诚事件),它常常要在党八股的陈词滥调 之外,自作聪明地编出一套新的说法来,以期为当局的错误做出稍稍更有力一点的辩护。殊不知事与愿违,其效果总是越抹越黑,越帮越忙。
不久前,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文革史专家麦克法夸著文“中共高层的恐惧”,文章讲到中共高层利用权力攫取了大量财富,以致于从当年的革命者蜕变为革命的 对象。文章引用了一则前苏联的政治笑话: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带着出身贫寒的母亲参观他的住所,向她展示他收藏的大量外国豪华车、富丽堂皇的别墅以及精品 美食,然后问他的母亲有什么感想,他母亲回答:“一切都非常好,但万一布尔什维克回来了怎么办?”
我要补充和修正的是,毕竟,邓以后的中国,六四后的中国,已经不再是毛时代的中国,不再是勃列日涅夫时代的苏联。今日中共高层并不恐惧布尔什维克(即共产 党)回来怎么办。因为他们知道,以消灭私有制为目标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彻底破产,原教旨的共产党已经被历史淘汰了,不存在了,回不来了。今天的中共高 层恐惧的是民主来了怎么办。
是的,一直有人把现今民众反对共产党腐败的强烈要求比之为当年的搞共产。其实两者截然不同。当年的共产革命是共产党以非法的手段剥夺他人合法的财产;我们现在说的反腐败,却是要用合法的手段去剥夺共产党的非法财产。
中共建政六十余年,前三十年,共产党以革命的名义,把平民的私产变成了所谓全体人民的公产;后三十年,共产党又以改革的名义,把属于全体人民的公产,变成了共产党官员自己的私产。
中国的情况和前苏联与东欧不一样。在苏东各国,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他们是在有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私有化,所以私有化的结果就有合法性,尽管其 中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那里的人民对私有化的结果是认帐的,是承认的,证据是:过去十多年来,这些国家都经历了好几次政党轮替,但不论哪个 党上台都没有提出过经济清算的问题。可见那里的广大民众是承认私有化的结果的。
唯独中国不然。中国是在没有进行政治改革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改革,在没有民主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私有化,这样的私有化势必沦为权贵的私有化,这样的私有化的结 果当然得不到人民的承认,根本没有合法性。时至今日,权贵们已经把国家的资产和集体的资产瓜分殆尽。中国的贫富悬殊并非市场经济的结果,而是权贵们抢劫人 民财产的结果。因此,在中国,要实现社会公正,就不能只靠强化税收,增加社会保障,而是必须要对权贵们的不义之财进行清算。
某些幕僚经济学家主张对不义之财实行一刀切的赦免。姑且不谈这种主张在道义上是怎样的站不住脚,问题还在于:赦免?谁赦免谁?谁有权赦免?正像在债务纠纷 中,只有债权人才有权宣布免除债务,债务人自己无权自己给自己免除债务。中共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夺公共财产,然后又以政府的名义自己出来宣布对自己以往 侵夺公共财产一事不予追究。这种让罪犯充当法官式的宣布有什么意义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侵夺的是公共财产即人民的财产,唯有人民才有权赦免,也唯有经人 民认可的赦免才具有约束力。这就是说,只有在实现民主转型后,通过民主参与和公共监督的方式而作出的赦免才会是有意义的。
不错,为了实现制度转型,我们需要向前看,不要对过去的问题纠缠不休。说来也是,在中国,如果不是六四,如果不是六四后23年来持续不断的专制高压,贪污 腐败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恶劣,贫富差距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悬殊。如果中共早些时候就开放民主,纵然某些权势者一度获取了较多的利益,民众还不难予以包 容,把它当成赎买,当成换取政治开放的不算昂贵的代价。可是腐败一旦太过分,而且这种过分的腐败又恰恰是在残暴高压的保护下才造成的,也就是说,正是那些 血腥镇压民众的人同时又夺取了惊人的由民众创造的财富,这又如何能让民众包容呢?
这些年来,民间要求经济清算的呼声日益高涨。可以想见,一旦中国实现民主,人民势必会提出经济清算的要求。由于这种要求是如此正当,以至于没人能够从道义 上公然反对。换言之,经济清算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不错,权贵者们恐惧清算,因此千方百计地抗拒清算,但正如刘晓波指出的那样,权贵者们的恐惧,其效果也 有两面性,它既可能使权贵者顽抗到底,也可能使权贵者顺从民意——“只要民间要求社会公正的道义压力足够强大,设计出的清算策略以法治秩序为底线”。未来 的清算应该主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要以法治的手段清算,避免运动式的清算。应该看到,中国面临的经济清算问题是极其复杂的,牵涉面很广,又无先例可循。这 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下功夫认真研究,提出各种切实可行的方案。
《腾讯网》在转载时画龙点睛,将题目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自然引起网民一阵哄笑。《环球时报》恼羞成怒,向《腾讯网》提出抗议,迫使《腾讯网》公开认错。但此举非但无助于平息批评,反而招致更猛烈的抨击。
这就是《环球时报》的唯一优点:它常常要触及某些被《人民日报》一类官媒刻意回避的敏感话题(例如艾未未事件、陈光诚事件),它常常要在党八股的陈词滥调 之外,自作聪明地编出一套新的说法来,以期为当局的错误做出稍稍更有力一点的辩护。殊不知事与愿违,其效果总是越抹越黑,越帮越忙。
不久前,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文革史专家麦克法夸著文“中共高层的恐惧”,文章讲到中共高层利用权力攫取了大量财富,以致于从当年的革命者蜕变为革命的 对象。文章引用了一则前苏联的政治笑话: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带着出身贫寒的母亲参观他的住所,向她展示他收藏的大量外国豪华车、富丽堂皇的别墅以及精品 美食,然后问他的母亲有什么感想,他母亲回答:“一切都非常好,但万一布尔什维克回来了怎么办?”
我要补充和修正的是,毕竟,邓以后的中国,六四后的中国,已经不再是毛时代的中国,不再是勃列日涅夫时代的苏联。今日中共高层并不恐惧布尔什维克(即共产 党)回来怎么办。因为他们知道,以消灭私有制为目标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彻底破产,原教旨的共产党已经被历史淘汰了,不存在了,回不来了。今天的中共高 层恐惧的是民主来了怎么办。
是的,一直有人把现今民众反对共产党腐败的强烈要求比之为当年的搞共产。其实两者截然不同。当年的共产革命是共产党以非法的手段剥夺他人合法的财产;我们现在说的反腐败,却是要用合法的手段去剥夺共产党的非法财产。
中共建政六十余年,前三十年,共产党以革命的名义,把平民的私产变成了所谓全体人民的公产;后三十年,共产党又以改革的名义,把属于全体人民的公产,变成了共产党官员自己的私产。
中国的情况和前苏联与东欧不一样。在苏东各国,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他们是在有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私有化,所以私有化的结果就有合法性,尽管其 中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那里的人民对私有化的结果是认帐的,是承认的,证据是:过去十多年来,这些国家都经历了好几次政党轮替,但不论哪个 党上台都没有提出过经济清算的问题。可见那里的广大民众是承认私有化的结果的。
唯独中国不然。中国是在没有进行政治改革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改革,在没有民主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私有化,这样的私有化势必沦为权贵的私有化,这样的私有化的结 果当然得不到人民的承认,根本没有合法性。时至今日,权贵们已经把国家的资产和集体的资产瓜分殆尽。中国的贫富悬殊并非市场经济的结果,而是权贵们抢劫人 民财产的结果。因此,在中国,要实现社会公正,就不能只靠强化税收,增加社会保障,而是必须要对权贵们的不义之财进行清算。
某些幕僚经济学家主张对不义之财实行一刀切的赦免。姑且不谈这种主张在道义上是怎样的站不住脚,问题还在于:赦免?谁赦免谁?谁有权赦免?正像在债务纠纷 中,只有债权人才有权宣布免除债务,债务人自己无权自己给自己免除债务。中共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夺公共财产,然后又以政府的名义自己出来宣布对自己以往 侵夺公共财产一事不予追究。这种让罪犯充当法官式的宣布有什么意义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侵夺的是公共财产即人民的财产,唯有人民才有权赦免,也唯有经人 民认可的赦免才具有约束力。这就是说,只有在实现民主转型后,通过民主参与和公共监督的方式而作出的赦免才会是有意义的。
不错,为了实现制度转型,我们需要向前看,不要对过去的问题纠缠不休。说来也是,在中国,如果不是六四,如果不是六四后23年来持续不断的专制高压,贪污 腐败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恶劣,贫富差距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悬殊。如果中共早些时候就开放民主,纵然某些权势者一度获取了较多的利益,民众还不难予以包 容,把它当成赎买,当成换取政治开放的不算昂贵的代价。可是腐败一旦太过分,而且这种过分的腐败又恰恰是在残暴高压的保护下才造成的,也就是说,正是那些 血腥镇压民众的人同时又夺取了惊人的由民众创造的财富,这又如何能让民众包容呢?
这些年来,民间要求经济清算的呼声日益高涨。可以想见,一旦中国实现民主,人民势必会提出经济清算的要求。由于这种要求是如此正当,以至于没人能够从道义 上公然反对。换言之,经济清算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不错,权贵者们恐惧清算,因此千方百计地抗拒清算,但正如刘晓波指出的那样,权贵者们的恐惧,其效果也 有两面性,它既可能使权贵者顽抗到底,也可能使权贵者顺从民意——“只要民间要求社会公正的道义压力足够强大,设计出的清算策略以法治秩序为底线”。未来 的清算应该主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要以法治的手段清算,避免运动式的清算。应该看到,中国面临的经济清算问题是极其复杂的,牵涉面很广,又无先例可循。这 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下功夫认真研究,提出各种切实可行的方案。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79期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