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May 2012

陈季冰:孔子学院乌龙事件

真相终于大白。

如今再回头来看,过去两周以来围绕美国孔子学院的纷纷扰扰中,美国国务院的确如它自己所说的,出现了“程序性和技术性问题”。

7月25日,美国国务院重新发布公告,“用以替代2012年5月17日颁布的内容”,称不再对正规大学内设置的孔子学院作认证要求;不再硬性要求持有不当签证类别的中方教师限期离开美国。

问题应该是出在那个复杂的“J-1签证”上,这非本文题中之义,这里就不展开了。但美国国务院显然也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看来它根本不了解遍布美国的48个州的80多所孔子学院和300个孔子课堂的运作方式。事实上,它们都是应美方相关教育机构的要求与之合作举办的,而并非中国政府(或民间机构)单独开办在美国的未经认证和许可的教育机构。

因此,连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不得不公开对媒体说:“我们几天前发布的第一份公告,坦率地讲,很草率,不完整,才造成了这些困扰……第一份公告我们没有尽力做好,对此我们表示歉意。”另据报道,美国国务院文教局有关负责人非常重视此事,并在与中国大使馆官员磋商此事时诚恳地表示,美方十分重视中美人文交流,没有任何意识要伤害、影响孔子学院的教学活动,进而削弱、限制中美人文交流的正常开展,美方还承认,“这件事是一个教训。”

但是,事端在大洋彼岸虽已解决,但在此岸掀起的舆论波澜却难以很快平息。

5月17日,美国国务院突然发布公告,要求全美孔子学院必须申请美国认证,并对所有持J-1签证的孔子学院中国教师下驱逐令,要求他们必须于6月30日前离境。这在国内引发了轩然大波,除了北京孔子学院总部及其主管部门国家汉办(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困惑”和“震惊”外,外交部和中国驻美使馆也迅速介入其中。中国的主要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新华社和央视纷纷报道和评论了这桩美国对中国的最新“发难”事件,并对此表达了忧虑、不满乃至气愤。而在热闹的中国互联网上,舆论则像一块石子击打在湖面上激起的涟漪一样,飞快地朝各个方向发散。

最带有官方腔调的一种解释是“政治动机说”:即美国社会一直存在一些政治势力,试图借对孔子学院在美的活动横加指责而不断抹黑中国。这次的事件看似“飞来横祸”,实则是这些政治势力在敏感的大选年对中国的又一次“围剿”。凑巧,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于5月20日发表报道称,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国际关系教授兼中国问题专家克里斯托弗•休斯教授抨击该校接受中国政府提供的40万英镑(约合400万元人民币) 资金建设一个孔子学院,是北京的“宣传工具”,是不合法的。

但更多中国网民却在微博上将矛头对准了国家汉办,他们认为,与其花那么多钱到国外去办汉语教育(有人还暗示其中有贪官利用它为幌子在国外洗钱之嫌),不如多费点心抓好国内教育,尤其是首先要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的基本义务教育问题。令国家汉办腹背受敌的是,两年多前那件至今不了了之的“史上最贵网站”事件也再次被翻出来。2010年初,有网友从公开材料中发现,国家汉办的一个“网络孔子学院网站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金额竟高达3520万元,他们根据孔子学院网站的功能推断,建设和维护这样一个“破网站”,连10万都用不了。

由于这场争议出现的时候,正值北京新发起一项清理所谓“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外国人的行动之际,还有网友甚至在微博上一语双关地讽刺道:“清理三非看来不是这么好搞的,中国有三非外国人,外国也有三非中国人。”

……

孔子学院是由中国教育部下属的汉办支持创建的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公益机构,首创于2004年。类似的机构,先前已有德国的歌德学院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学院。截止到去年,中国已经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353所孔子学院和470多个规模较小的孔子课堂。按照彭博社的报道,8年来中国政府在这一项目上的投入已经超过5亿美元。

随着它在海外的风生水起,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出访,参观访问所在国的孔子学院几乎成了一项必备的“保留曲目”。2011年1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美期间,就曾专门来到设于芝加哥佩顿中学的孔子学院参访。

在我看来,这次的孔子学院乌龙事件除了让人们再次深刻体会“中美之间无小事”这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外,倒是对中国政府的一次很好、很及时的提醒。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在崛起中的中国的确应该向外部世界大力传播弘扬中华文化,这既是现实需要,亦服务于提升“软实力”的长远目标。但因为文化与意识形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中国现行政治所奉行的往往又是西方世界所不认同的意识形态;此外,正如这个著名概念的发明人小约瑟夫•奈主张的那样,“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不可捉摸和难以人为控制的东西。因而,文化交流往往比经济交往更需要由民间力量来分散地推动,这不仅可以减轻西方社会的疑虑,也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如果未来政府想要继续在这方面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它应当更多地资助各类真正的民间机构参与对外文化传播,而不是通过国家汉办这类官方机构直接或近乎直接地从事它。

写于2012年5月27日,发表于最新一期《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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