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5月5日财新网记者陈宝成、王和岩采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薛表示,退役军人群体上访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的第二大因素。但此文刊发后被删除,现全文转载如下:
每年“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敏感节日,一些退役上访军人会被地方政府作为维稳对象,派人加以重点看护,这在一些地方已是常态。
5月5日,在“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透露说,当前,退役军人群体上访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的第二大因素。
薛刚凌等提交会议的论文显示,近些年,退役军人上访呈迅速上升态势。论文引述解放军总政治部信访局较早前的统计称,2002年退伍士兵因政府安排工作问题,到总政信访局上访者达30批630人;2003年上升到58批825人;2004年则达到了142批2089人。
薛刚凌指出,计划经济时代,退役军人安置由国家包办。随着社会转型,退役军人安置面临着由国家保障逐步向社会保障转变。转变过程中,现行退役军人计划安置管理体制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职能设置上重管理,轻服务。薛刚凌在提交会议的论文中指出,以军官和城镇士兵安置为例,每年的安置计划都由中央向省、地、县层层向下分配,最终退役军人大都以摊派的形式被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整个安置过程,行政命令的影子随处可见,不注重考虑退役军人的个人意愿。
政府这种强制性地对社会资源进行全面垄断型控制,导致退役军人人才市场、培训机构、互助组织等社会组织发育不全,在退役军人顺利化兵为民的过程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其二,机构设置政出多门,行政效率不高。据了解,转业干部的安置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领导,人保部承担具体工作。此外,中组部、中编办、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政治部等单位参与管理。
与中央相对应,地方也设置了相应的军转安置部门。但退役士兵的安置又由民政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使得退役军人事务多头分管,扯皮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管理方式“碎片化非常严重,以事为主,不是以人为主。”薛刚凌说。
第三,监督、救济机制不健全,退役军人维权理性化成分低。薛刚凌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对退役保障纠纷的救济条款,一旦退役军人和当地政府就安置保障问题发生纠纷,只能找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而不是寻求法律救济。即便起诉到法院,案件被受理,也可能受到政府干预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这导致退役军人欲诉无门,上访案件增多。
第四,法律体系不健全。薛刚凌认为,现行的《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中有关退役军人安置内容过于原则,执行性不强,在具体安置保障中主要还是通过政府下达各种政策文件予以推行。这种方式,不仅存在政策的不稳定性,也体现了依法监督途径的缺失,同时降低了退役军人对政府依法保障其权益的心理预期。
据薛刚凌介绍,美国越战时期,军人“上访、闹事”的也较多。之后,美国加强了立法,在退役军人安置管理中,强调市场化管理,救济先于保护,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值得中国借鉴。
薛刚凌认为,有必要对退役军人管理体制进行重构,完善法律法规,引入竞争机制,并借鉴美国退役军人统一管理体制,成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局,依法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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