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告訴奧巴馬,請他想一些辦法,讓我們全家離開。」陳光誠「自行」離開了北京美國大使館後,改變了先前可以安全留在中國樂觀的看法。
事情在一天內急速變化。陳光誠5月3日接受有線電視記者電話訪問時說,她在使館得知太太被押往北京。她太太在山東家中曾被綑在椅子兩天,自己的家園被侵佔。中方人員威脅要打死他太太才離開美國大使館。他希望胡溫能尊重其作為公民的遷徙權利,又說希望離開中國是因為感到不安全。
從美方早一些時間發出的照片,陳光誠是在美國助理國務卿坎貝爾及駐華大使駱家輝護送下進入北京朝陽醫院,遠非中國官方新華社所說的「自行」離開。早前中國外交部指︰「美國駐華使館以非正常的方式將中國公民陳光誠帶入使館,中方對此強烈不滿。美方做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中方決不接受。美駐華使館有義務遵守有關國際法和中國的法律,不應從事與其職能不相符的活動。中方要求美方就此道歉,徹底調查此事,處理相關責任人,並保證不再發生此類事件。」
而美方並沒有反駁中方的指摘。只是陳光誠離開使館時,說中方承諾陳光誠安全,才讓陳離開使館。現在陳光誠一家現在前途未卜,未知中美最終能否達成協議,讓陳一家人離開中國。
陳光誠逃入美使館事件,有人譴責美國欺負中國,這種跟官方動不動干預內政的觀點一樣,不值一駁。如果中方如外交部所言,堅持要美方道歉,為何容許美方官員護送陳光誠到朝陽醫院和家人見面?老實說,即使是美方邀請陳光誠進入使館,又有甚麼不正常。作為一個公民,陳光誠本應有行動自由,本應可以到處去,包括在美方同意下,進入美使館。反而中方要調查的,是為何陳光誠一個失明人士要逃離自己的家園,為何他們一家人受非法軟禁,為何幹部可以不遵守中國法律……
當然,有人會問,為何偏要進入美使館,這又要問問中方,究竟為何陳光誠要向美方求援?這又令人想起早前他在視頻向溫家寶的三個要求,1/ 依法懲處罪犯;2/依法保障家人安全;3/依法懲處腐敗。陳光誠本來依法維權,利用其自學的法律知識,為那些被強迫絕育、墮胎,乃至因超生被抓捕,被強罪巨款的婦女及其親人維權尋求公義。但其維權行動觸怒其家鄉山東的地方貪腐勢力,零五年在北京被山東公安公然綁架回山東臨沂東師古村,被非法禁錮家中,零六年被山東臨沂沂南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
前年服刑期滿依然被非法禁錮於家中,不准跟外界接觸。當越來越多內地網民關注他一家被無理對待,展開探訪行動。村鎮政府卻變本加厲,對陳光誠一家的監控、施暴升級,又完全封鎖古師古村,不准任何人進入。有幹部還親自對陳光誠說,我們就是不講法律。在長期被非法禁錮及粗暴(太太、自己被毒打,年邁的母親也不能倖免)對待下,陳光誠才興起出走的念頭。
那為甚麼出走便要到美國大使館?因為在中國沒有一塊令他感到安全(其實也是很多中國老百姓,甚至中共官員感到安全)的地方。想想零五年,他是在北京被山東的公安綁走的。如果山東公安認為他犯了法,根據法規,是否應知會北京公安,由北京公安拘捕後,按手續移交山東公安,為何沒有這樣做?而陳在北京曾被山東公安綁架幾次,有時是在北京公安配合下進行。他的好友騰彪就曾被北京公安推到在地上,眼看山東公安綁走他。然後,何沒有任何手續,禁錮了一年忽然移送法院判刑四年?為何刑滿還要禁錮他於家中,連太太、母親、兒子也要一起受罪,而北京中央政府不聞不問?這些都說明,陳光誠所處的中國沒有一處,是溫家寶所言,講求法治的地方。所以沒辦法才找外國使館辦忙。
據說,他曾經向美國以至多國使館求助,但都被拒。直至最近美方才同意收留他。一般相信跟中美戰略峰會有關,即陳光誠是美方用來作談判的棋子。美國利用一個中國人的安危作為一張牌來打,的確令人感到不屑。即美國所謂人權、自由的價值,是有條件的,是為了美國的利益服務。不符合他們的利益,便沒有人權問題。
但要強烈譴責的仍是中國政府,如果不是中國的官員幹部胡作非為,侵犯基本公民權,中國公民,包括陳光誠,又怎會不成為美國的人權棋子。現在除了陳光誠一家人前途未卜,曾發放陳光誠離開美使館後消息的曾金燕又被國保帶走,曾協助陳逃亡的何培蓉至今仍被失蹤。就是中國公民沒有起碼的安全感,所以令美國有機可乘。
因此,那些罵美國干預中國內政的人,還是去問問胡溫,中國政府為何保障不了陳光誠的安全吧。而陳光誠的好友騰彪5月2日曾與他電話詳談,內容可能解釋了為何中國保障不了陳光誠一家,和眾多維權人士的安全,以及為何眾多維權人士,最終選擇離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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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灰記客 http://greyreporter.wordpress.com/2012/05/03/why-chen-is-not-safe-in-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