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本來已是沒有多少法治可言,現在又來一招把「秘密拘留」和「異地監視居住」「合法化」,還希望在人大會議期間通過,惹起一些大陸開明人士反對。
先講「秘密拘留」是甚麼惡法,根據《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准許公安拘捕疑犯時,如涉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者,可不必遵循 24小時內通知被拘捕者家人的原則。「指定監視居住」則是准許公安對疑犯實行異地監視居住,現行刑訴法規定,監視居住要在疑犯家中執行。據一些「境外」傳媒報道,儘管爭議性很大,但全國人大主席團前日通過決定,在 3月 14日將修正案交大會表決。
據法新社駐上海記者報道,一些學者緊急呼籲暫援表決《刑事訴訟法》草案,理由是該修正案似乎未能依據中國《立法法》的規定,在一個月前將法律草案發給代表,因此存在嚴重瑕疵。但其實希望暫援表決,也是針對這兩條惡法的通過實施。「……雖然官方媒體上關於《刑事訴訟法》修訂的報道都是一片讚歌,但中國網絡輿論的指針新浪微博客上,刑事訴訟法的修訂,尤其是關於該法“秘密拘捕”條款引起了許多非法律專業人士的關注和擔擾。
許多人擔憂,目前的這一版本的《刑事訴訟法》,雖然有種種的改進,但將“秘密拘留”和“指定場所監視居住”修入正式條文,其實是將去年艾未未等上百名異議者莫名失蹤數月的做法“合法化”,結果只會使原尚有顧忌的維穩警方變本加厲。
資深投資人薛蠻子就認為“關於秘密拘捕一條爭議很大。公安檢察認為事關國家安全保密,秘密拘捕有高效率。反對者則意味司法不獨立,監督不透明,近年全國每省每年都公安政法领導監用職權,涉黑涉黄,甚至濫用公權以謀私器,最近被判死刑的文強局長和正在被中紀委調查的王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就是惡例。”
薛蠻子說,“我今年五十九歲,经歷了共和國大部分歲月。彭德懷案(彭黄張周)習仲勛小說反黨案,文革更是不勝枚舉,許多政治案件都是沒有法律程序下冤案的受害者。歷史的教訓值得注意,表決此法更當慎之又慎,此次匆忙表決應該暫緩。”
而所謂”國家安全”,許多人擔心,會和拆遷中的”公共利益”一般,被無限擴大解釋,屆時,即便不是政治異議分子,也可以被援引該條,”合法”地被秘密抓捕而失蹤。
商人王冉就認為,”基於中國的法治現狀,本條(國家安全理由拘捕可不通知家屬)一旦入法一定會被濫用。國家安全聽起來事大,但遠沒有公民權利和憲法大。”
熊偉等學者的呼籲,其實是對《刑事訴訟法》修訂的從立法技術和憲政危機角度的最后杯葛嘗試。
媒體人陳寶成呼籲中國憲法學者關注此事,他說,在立法時,憲法學者不能沉默,而要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否則,憲法永遠是”閒法”,憲法學者永遠是”吃閒飯的”,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永遠也豎立不起?。」
看看微博上的質疑聲音︰
@吴稼祥:如果是一个还有点责任感的朝廷,昨夜是不会睡觉的,对全国网民忧心忡忡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否付诸表决,或如何修改,一定通宵达旦讨论。窃以为,这是历史上稍有良知的帝王都会做的事情,假如他能听到百姓的声音。
至於法律學者和律師亦有發表反對言論,據《蘋果日報》報道︰
「當局強硬推惡法惹內地學界和民眾不滿。著名律師陳有西指,有關條款若入法,中國的民主法治進程將大倒退,他呼籲法學界為了後人不流血,挺身狙擊這條『政治犯條款』。他說:「請立法起草人和人大代表先看看台灣的二二八事件、美麗島事件再投票。一個惡法,將讓人民和國家付出長遠代價!」
……北大法學教授賀衞方、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著名律師斯偉江、劉曉原等昨也紛紛出聲,呼籲全國人大暫緩表決該法;他們還對人大代表喊話,希望代表們「投票前認真想一想,希望自己及自己的後代生活在一個甚麼樣的國度?」
部份人大代表也表態反對。全國人大代表、四川西昌學院法學教授王明雯指,有關條款入法「非常危險,完全可能導致禁止刑訊逼供及排除非法證據所作的努力化為烏有」。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律師遲夙生指,草案是在兩會開始後才收到,「沒有充分的時間進行研究」,暗批當局立法違反程序,反對之味甚濃。
……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李鵬飛表示,雖然 36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無可能阻止惡法通過,但「唔可以退縮,應該出聲」。有內地傳媒人昨網上發起「全民勸停惡法大行動」,貼出全部全國人大代表名單,籲民眾致電遊說他們投反對票。……」
說起這批港區人代,灰記又要提起香港人程翔,他就是原來「無法無天」的「秘密拘留」和「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的活生生受害者,他早前在宣傳自己寫的新書《千日無悔—我的心路歷程》的發佈會,特別提到這個修訂,指這樣做比他當年冤獄時的法律還要倒退,因該法案容許當局拘留涉及國家安全的疑犯時,不用遵守24小時內要通知其家人的規定,變相將異見人士「被失蹤」的做法合法化。
他指,雖然當年國安都沒有遵守24小時內通知家人的規定,但輿論至少可以質疑中央政府違反法律,但新的修訂會使中央政府有法理依據令異見人士「被失蹤」。
一點不誇張,這個修訂對中國內地人和香港人都是一種「白色恐怖」。因此,前港區人代李鵬飛的呼籲是及時和必要的。可是這群港區人代完全沒有法治和人權觀念,眼見中共把侵犯人權進一步「合法化」而不敢啍一聲,但在「雙非」問題上卻越俎代庖。本來如何處理「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是行政措施,還是修法/釋法,都是特區內部事務,即使覺得有釋法需要,也應是香港法庭向人大提出。但這群唯恐破壞香港法治破壞得不夠,三十個人代竟然集體上書人大要求釋法,完全視特區政府和法庭如無物,為的只是取悅香港市民的排外民粹情緒,結果是進一步矮化香港的自治。虧有份聯署的譚惠珠、范徐麗泰、鄭耀棠、黃國健還振振有詞。
這群與香港人毫無關係的所謂人民代表,唯中共馬首是瞻,是有是非觀和正義感的香港人以至內地人所不恥。灰記現附上該三十個區人代名字,歷史不會放過他們︰
王如登、王英偉、王敏剛、史美倫、李宗德、吳亮星、吳清輝、何鍾泰、范徐麗泰、馬豪輝、袁武、高寶齡、曹宏威、梁秉中、黃玉山、黃國健、溫嘉旋、費斐、楊耀忠、雷添良、蔡素玉、廖長江、鄭耀棠、劉佩瓊、劉柔芬、劉健儀、霍震寰、盧瑞安、譚惠珠、羅叔清。
(據傳媒報道36個人代有6人沒有聯署,他們是葉國謙、馬逢國、田北辰、陳智思、林順潮及羅范椒芬,部分因為已回港,當中馬逢國和田北辰均認為不應釋法。但這六名人代在反對《刑事訴訟法》修訂中有關「秘密拘留」和「指定地點監視居住」依然不作為。)
from 灰記客 http://greyreporter.wordpress.com/2012/03/13/corrupted-hk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