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州个人境外直投政策的讨论断断续续已持续了三年有余,早在2011年1月,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就曾在其官方网站高调公布《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但迅疾便被外管局叫停,宣布将暂缓实施。时隔一年余,受民间借贷危机影响,温州金融被提到了国务院层面,有消息称,温州的个人境外直投政策正乘着“国家金融试验区”的春风再度闯关。目前,相关部委已对此方案作出会签,将送国务院进行最后审批。
相关信息显示,年满18岁的温州户籍居民,只要说明资金来源,出示投资项目合法证明等,就可以向温州市商务局申请进行境外直投。试点期间,每人每项目金额上限为300万美元,多人单项目金额上限为1000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
坦率而言,此番境外直投方案若能获批,的确可以为中国民间资本的海外投资开辟一条合法而便捷的通道,也有利于疏导当地逾6000亿人民币的民间资本。但是,若进一步追问境外直投试点的意义,这似乎并不解决什么问题。
首先,我们不妨探讨这样一件事情:温州的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曾于一年前闯关失败,若不是因为上级的关照,短短一年时间里,当地的金融业态会否发生质的变化?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若如此,一年前叫停对外直投试点的理由,在一年后的今天依然成立。据了解,当初温州的试点之所以被叫停,因监管部门与温州个体之间存在对直投方向的巨大偏差,前者更希望境外直投资金投资实业,后者则多数倾向于市场交易投资。鉴于监管部门根本不可能管制投资资金的“合理流向”,一旦由此出发考量政策,境外直投试点被否在意料之中。
其次,基于中国国情,不难设想,温州的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极易滋生洗钱等犯罪行为,成为热钱出入的公开窗口——虚设项目、高开金额、通过海外离岸公司转移资金等手段即使在未开试点时也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试点的开放恐怕只会让这些原本躲藏在地下的生意借合法的途径大肆扩张。这对于中国的金融环境来说,未见得是桩福音,将给资本外逃大开方便之门。事实上,若仅仅是合法的对外投资,2011年中国对外直投已达600.7亿美元,民间资本完全可以在既有的框架内走出去,无须单独为温州开辟一个绿色通道,将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相比于这种权力下放,改善外管局的工作效率,简化企业对外直投的流程,提高直投的额度,对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有裨益。与其搞温州特区,还不如把步子放开,直接在外管局层面进行改革,更加可控。
第三,有必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时下温州金融所面临的困境,是缺乏境外直投所导致的吗?事情恐怕并没有这么简单。更多地,民间金融的困难不在于走不出去,恰恰是国内市场的封闭,让资本无处可投。若将解决民间金融的希望寄托在境外直投身上,其实有些缘木求鱼,踏踏实实开放国内市场,落实新36条,将民间资本引入垄断领域,才是解决中国金融问题之本。在国内市场仍未打开之时,开放一个直投境外的口子,其实是变着法儿把资本往外头哄,使得中国的资本项目呈现一番独特的“围城”式景象:每年涌入中国的FDI源源不绝,境外的资本都巴不得到国内分一杯羹,境内的资本却憋足劲往外流,只因市场不对民间开放。
当然,这并不是说温州的个人境外直投试点要不得,不应该搞。恰恰相反,从人民币国际化的步程来看,对外直投是“十二五”期间绕不开的一道槛,只是时机尚未成熟罢了。若在国内市场还是水泼不进,针插不进时便开放对外直投,由于政策的主导权掌握在上级政府手中,可以预想的是,温州的试点又会演变成屡见不鲜的“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死结中,这对温州民间资本,对政府,对整个对外直投的大环境来说,都不是好事。除非上级政府有这样的魄力,不管出了什么乱子,都会把试点进行到底,但这显然只是一厢情愿。
一言以蔽之,温州的个人境外直投试点环境还未成熟,并不解决问题。中国民间金融的问题并不在境外,而在国内。只有切实解决了国内投资环境所存在的种种不足,才能放心大胆地开放对外直投的市场。当然,对外直投的改革始终都要进行,但改革本身仍存在最优路径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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