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絡廿三條」之稱的《版權條例草案》即將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在條例通過後,進行改圖、改歌等二次創作的網民將可能被以侵犯版權為名,受到刑事檢控。
二次創作在我國源遠流長,最早期最著名的經典二次創作作品應要數成書於二千多年前的《左傳》。《左傳》的作者左丘明在孔子所編訂的史書《春秋》的基礎之上,作出註解、補充、考訂,寫出《左傳》這部名垂後世的經典史書。有說《左傳》與《春秋》「猶衣之表裡,相持而成」,可見《左傳》的二次創作本質。若左丘明生於《版權條例》通過後的香港,相信必被認為是個可惡的侵權者,難逃法網。
要數我國最大規模的二次創作活動,當數宋代的「填詞」活動。「詞」是宋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學體材。文人雅士常依照指定「詞牌」的音樂格律,填上新詞。同樣的「詞牌」,不同的文人往往會為它們填上不同的詞。如《虞美人》這詞牌,李後主為它填上「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而蘇東坡就為它填上「夜闌風靜欲歸時,惟有一江明月碧琉璃」,同樣叫人拍案叫絕。但若在「網絡廿三條」生效下的香港,李後主、蘇東坡,以至一眾耳熟能詳的詞人豈不是都必將淪為階下囚?
時代一直在進步,人的生活水平不斷地提升。但又我們又可有意識到,我們的創作風氣和藝術精神竟不斷地被壓縮和蠶食?我們又可有意識到,在二十一世紀的香港,我們的創作空間、創作自由將連二千多年前的中國人也不如?
*原刊於2012年5月4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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