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8 March 2012

梁文道:和內地朋友說香港政改–何谓功能组别?

所谓功能组別,就是香港立法会內那三十席代表不同社会界別的席次,例如工程金融界会计界地产界商界金融服务界工业界纺织界饮食界。这三十个界的代表和地区直选产生的三十位议员享有同等权力;但一位地区议员代表背后是数以万计的普通百姓,而一位功能界別议员则只要搞掂业内几千甚至一百多票就行了。

 

 

 

一.          何谓功能组別?

 

 

每当有关香港政制改革的新闻传入大陆,就总会有人在网上留言,批评“怎么香港人以前不向英国争取民主,现在回归了才来争民主呢?”。每次看到這种言论,我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首先,它的前提是错的。香港人的民主运动成形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早在英殖末期,今天台面上的民主派就经是当时十分活跃的政治人物了。所以说出这种话的大陆网民根本就不了解香港。其次,这句话把重点放在了向谁争取民主这个问题上面,而非争取民主本身;似乎民主运动本身没有內在道德价值,是非对错全看你是在向什么人争取民主。

这难道不是一种价的移位和错置?难道香港人在回归之后变得更加渴慕政制的民主化,就是不爱国了吗?说来令人神伤。九七以前,有些人担心未来的政治局面会变得更加闭锁;但也有一部分人深信在摆脱了一百五十七年的外来殖民统治之后,我们当家做主,中国人自己施行人人平等的民主政治,实在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一件事。为什么香港政制改革會演成争论不断的艰难局面?又为什么反而引来部分內地同胞的非议呢?这件事错综复杂,千头万绪,我们不妨从最为人关注的立法会“功能组別”说起。所谓“功能组別”,就是香港立法会內那三十席代表不同社会界別的席次,例如“工程”、“金融界”、“会计界”、“地产界”、“商界”、“金融服务界”、“工业界”、“纺织界”和“饮食界”。这三十个界的代表和地区直选产生的三十位议员享有同等权力;但一位地区议员代表背后是数以万计的普通百姓,而一位功能界別议员则只要搞掂业内几千甚至一百多票就行了。

不只如此,某些界別的选民基础还不是个人票,而是公司票。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位地产经纪虽然是地产业内的一员,但他并没有选举地产界议员的权利;真正有权投票选代表的是地产公司。比如说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它的董事局才有资格投下这神圣的票。这三十种界別到底是什么逻辑基础上区分的?从來没有人说得清楚。“商界”为何有两个代表?也没有人能提出合理的解释。至于“工业”和“纺织”,“金融”与“金融服務”为什么会各自分开;而“教育”又不按大、中、小学划成三张票;那就更没办法说明了。

我们只知道这些界別很容易形成网络,被少数人操控。比方说“会计界”,会计这一行的主要客户就是香港那几十家大财团,所以“会计界”的代表在做任何政治決定之前,都不能不看后者的脸色;又由于那些财团的生意夠大,橫跨多个领域,在几个界別里头都有投票权,所以有时候一个家族,就能影响好几个界別的选情。

 

二.香港政改中的殖民余孽

 

财团能影响到数个界别的选情,也就更加不要说这些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还是地区直选的选民。与此同时,立法会内还有分组点票的机制,任何一项议案的通过都是多数票决,且需得分别在“功能界别”与“地区直选”这两大傀儡各自得到半数以上的支持。它的毛病很明显,但我们还是再举一个例子来演示一下。比方说香港卖楼的方式一向为人诟病,广告宣传常常夸张不实,很多买家直到付交订款那一刻,都还不晓得自己买的房子究竟有多少实用面积。假设今天政府提出项保护消费者的法案,意图杜绝这些问题。再假设全港市民直选出来的那三十位议员也都很支持这个法案,全票赞成。可是到了“功能组别”那一块,只要有十五个议员反对,这项深孚民意的议案就会被否决掉了。换句话说,全香港数百万人意见在议会里头可以很轻易地被十五个只代表自己业界的议员推翻,而那十五个议员在这件事上很可能是几个超级财阀的代言人。 什么叫做以一敌万? 这就是最好的示范了。

为什么香港会有一套这么古怪不平等的议会制度?这还得从历史说起。历史上除了香港,只有两个政权实行过这套议会设计,那就是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和西班牙的佛朗哥。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说,这是种深受法西斯独裁政权与殖民帝国欢迎的制度。理由很简单,统治者不用那么麻烦地去讨绝大多数普通公民的欢心,它只要笼络几千个甚至几百个有财有势的人,就能牢牢掌握局势,方便得很。其次,那些有财富有地位的精英是当政者的潜在挑战力量,这套优惠他们的办法可以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同盟,巩固统治的基础,形成一种名正言顺的“官商勾结、精英共治”。

港英殖民政府借用了这源起于法西斯主义的策略,于是可以安心地把香港打造成一个它心目中的“经济城市”,表面上说是为了资本主义发展才把那么多的权益交给少数权贵;实际上却是要方便当年想在香港大赚其钱的英商,以及曾经对其非常效忠的后起华人富豪。

这便是今日香港政改争论的焦点了。立法会“功能界别”的存在不仅不合理,而且还违反了《基本法》所规定的“立法会最终达致全面普选”的目标。香港回归了,港人当然有权期盼它的改变,当然有权甩脱这套加诸在我们身上的“殖民余孽”,所以民主派才会再三要求一个全面取消立法会“功能组别”的时间表。九七年前,我们一度听说这个目标将会在2008年实现的消息;然而到了今天,它却依然是一个有待奋斗的远果。

那些批评香港人“以前不同港英争取民主,回归才开始说要民主”的内地同胞们,你们是不是该帮忙想想,为什么一套港英年代的不民主制度居然可以拖到回归十多年后的今天呢?

 

(梁文道,生于香港,少年长于台湾。1988年开始撰写艺评、文化及时事评论,参与各种类型的各种类型的文化及社会活动。曾为多个文化艺术机构及非政府组织担任董事。本文选入一五一十周刊第52期,周刊下载:http://my1510.cn/article.php?id=7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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