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1 May 2012

無權力者的權力:為甚麼拉布?

一九九四年,當時的美國民主黨參議員李伯曼( Lieberman)是其中一位反對拉布手法的議員,更形容拉布為成就的障礙( an obstacle to accomplishment)。二○○九年,奧巴馬當上美國總統的那一年,理所當然地推行他競選時提倡的醫療改革,當時美國民主黨在參議院仍佔絕對優 勢,但要確保通過如此具爭議性的醫療改革方案,亦非易事。因共和黨揚言會以拉布的手段,反對方案的通過;當時,轉為以獨立身份留在議會的李伯曼表明支持共 和黨的建議,力阻法案。

在民主國家,拉布是一種普遍的政治手段,是當有需要時,所有黨派都不會抗拒的政治工具。本質上,拉布從來不是代議士的最終 目的,而是手段,是制衡不妥當法案通過的政治手段。以冗贅的發言和議論,以把不當的法案拖延至死亡( Debate to death)。
是表達訊息的方法

在我們的香港,議事堂內,建制派佔有大多數的三十七席;並在行政主導的政制下,政府的方案只需得到議會簡單多數票便可暢行無阻。議會內的泛民主派即使要力 阻惡法,亦有如螳臂當車。每每碰到政府一意孤行,強推殘缺、漠視民意之條例,有如二十三條、高鐵、自駕遊,和現在的遞補機制方案等等,議會少數派在孤掌難 鳴的處境下,拉布成了最後的工具,換取時間,藉以引起大眾關注事件的因由以重新設置議題( agenda setting),逼政府讓步。

可是, 社會上許多討論,只是講拉布浪費時間和金錢,阻礙議程的進展。但必須留意,拉布從來不是一件輕易的事,議員須負起當中的政治後果。我們在乎民主,在於民主 的價值不只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且是如何保障少數人的權利!在功利主義掛帥的世代,少數人的利益往往被忽視,我們應當尊重仍在議會中為市民爭取權益的少數代 議士們,他們以不討好的路徑,堅持下去;拉布是無權力者表達訊息的一種方法。

漫長的會議不是毫無代價。要修正的,不是應否容許拉布,而是行政和立 法的關係。多年下來,行政、立法關係每下愈況,一邊是缺乏民意基礎的政府,另外是擁有一半直選議席的立法會,衝突更是無日無之。新政府要改組的,不但是增 減那個司、那個局,而是要真真正正處理行政和立法之間關係,才能根治以往施政的困局。

最後,當主流都認為立法會應以「效益」為先,而忽視了原則、 理念的時候,教人回想哈維爾在《無權力者的權力》一書中所寫:『專權政治下的人民毋須相信這一切神話。但是他們不得不裝成篤信不疑的樣子,至少對一切都默 許、忍受,隨波逐流。這樣,每個人都只能在謊言中求生。人們承受在謊言中和與謊言為伍的生活。就是這樣,人們確認了這個制度,完善這個制度,製造了這個制 度,變成了這個制度。』

在香港而言,在普選到來前,我們要拒絕謊言,在無權力下爭取權力。


馮健強
香港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碩士生

文章來源


from 路見不平 http://injusticeseenontheroad.blogspot.com/2012/05/blog-post_8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