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與國家暴力──從烈士李旺陽討論愛國主義

家庭暴力與國家暴力──從烈士李旺陽討論愛國主義
李旺陽烈士死了…..
「六四期間聲援學生而被監禁22年、
導致失明失聰的湖南民運人士李旺陽,日前刑滿獲釋,但今早突然在邵陽市一家醫院內死亡。
總部設在香港的人權民運資訊中心表示,李旺陽的朋友懷疑李旺陽是被折磨至死,再被偽裝成自殺。」
在此之前,香港有線電視 6 月2日播出對李旺陽的專訪。他表示,「為了國家早日進入民主社會,為了國家早日進入民主社會,為了中國早日實現多黨制,我就是砍頭,我也不回頭。」
結果李旺陽真的被「砍頭」了
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對民主烈士的回應
李旺陽愛國,國家愛你嗎?當然,我們十分尊重李旺陽的付出,也十分敬佩李旺陽的堅持,更憤怒於中國共產黨的滅絕人性。
下一個問題就是,當你明知國家機器繼續落入中國共產黨之手,當你明知黨即國,黨國機器綁在一起之時,你可以做甚麼?
依然堅持「國家」與「黨」應該分開?繼續堅持「愛國不愛黨」?當然可以,但下一個問題,這是「唯一」的選擇嗎?國家究竟有甚麼「專利」,令到你一生都要愛死你這個生出來的國家?難道你相信甚麼「愛國是與生俱來」的狗屁謊言嗎?
列寧說:「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暴力機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階級受一個階級控制的機器。」
因此,國家是必須的嗎?作為一個社會秩序的機關──例如政府,這個機構或者是必須;但一個必須的機構,你就必須要去愛嗎?那麼為何你不愛政府?政府才執行國家權利的機關,如果愛國是與生俱來,為何愛政府不是?究竟國家是甚麼?為何你一定要去愛它?
在「民族主義」這個民粹神話誕生之前,國家就等如政府,在十九世紀以前的歐洲,當一個專制的國王殘暴對待異見人士,或者宗教迫害異教者,其被迫害者最常的做法,就是改變自己的國籍──法國的胡革諾教派被迫害,他們移民英國、瑞士、荷蘭、普魯士、以至美洲,他們集體成為異國的國民。在「民族主義」這個怪胎產生之前,從來沒有人走去質疑為何他們不是「推翻法國政府」,或者「為何不愛法國」,而選擇一條「不承認自己是法國人」的道路。
「除非你把愛國主義從人類中驅逐出去,否則你將永遠不會擁有一個寧靜的世界。愛國主義是一種有害的、精神錯亂的白痴形式。愛國主義就是讓你確信這個國家比所有其他的國家都要出色,只因為你生在這裡。」——佐治.蕭伯納 (George Bernard Shaw)
對,為甚麼一定要愛國?因為你出生的地方?因為你出生的國家?因為你的種族?
一個濫用國家暴力的政府,就有如一個濫用家庭暴力的家長;家更值得你愛,家更與生俱來,家更是「血脈傳承」真的「血濃於水」,但如果一個家長濫用暴力與權力,苛待、虐待其成員,你會怎樣勸解其受害者?
推翻其家長的暴政?這是一種方式;找外人介入?也是一種方式;離開這個暴力之家,另建一個新的家,這是更常見的方式。
為何家庭暴力──例如父親強姦其女兒,我們可以持「外人介入」,但國家強暴其子民,我們不可以持外國介入呢?
為何家庭暴力──女兒要離家出走,投降其他家庭或另立家庭,我們會尊重與理解,但國民出走,另投他國或另立一國,我們卻要譴責「不愛國」?你可敢譴責受害子女「不愛家」?
推翻暴力者、濫權者,這是人類文明全體的願望;然而要推翻這些暴政,不代表你要堅持「愛國」、「愛家」,推翻、支援推翻,和「愛不愛家國」,承認不承認你是「家國成員」,絕對沒有必然的關係。
要支援中國的民主運動,要推翻中共的暴政,以「中國人」身份來做,當然是一個選擇,但卻絕對不是唯一選擇!愛國不愛黨,令人值得尊重;但為何不可以選擇連國也不愛?為何一定要愛中國?為何一定要愛這個濫用暴力的家國或國家?
「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後的避難所」--山繆.莊臣 (Samual Johnson)
「民族主義是嬰兒病」--愛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
不愛國,天不會塌下來;身為華人血統,不代表你一定要愛中國;反對中共暴政,反對中共殺人,不代表你要「身為中國人愛中國」,煽動民族主義,其實就是民粹,隨時成為中共「黨國體制」的工具,請大家緊記。
但願李旺陽安息,如果有來生,但願李旺陽不用再生於充滿國家暴力的國度,來生不作中國人。
from 每日一膠.荒謬的香港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