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2年6月29日
Vic:香港不是烏托邦,香港社會自有功利粗鄙盲目的一面,但香港有太多珍貴的特質,是中國大陸可望而不可即的。香港的法治、廉政及基本的自由(新聞、言論、學術、結社、集會等等),近十多年來雖然備受考驗,但至今仍大致完好。至於大陸,只要共產黨繼續獨裁專政,就不可能有法治和廉政,基本人權也不可能有保障。
明理的人會說「中國幸虧還有香港」,愚蠢的人現在會說「香港幸虧有中國」,無奈的人會說「香港不幸有中國」。香港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的基本特質,面對的最大威脅,恰恰是來自殘暴愚蠢的共產黨(殘暴者必愚蠢)。
一些大陸人似乎對所謂香港人抱持的「優越感」十分反感,覺得香港人拚命貶低大陸,是為了在香港經濟優勢漸失的情況下,保持相對於大陸的可笑「優越感」。我覺得這是一種誤解,因為在我看來,香港人不滿大陸,最重要的原因,在於中共背棄高度自治的承諾,無所不用其極地拖延《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民主進程,並且粗暴操控香港內政,維護剝削壓榨多數市民的建制霸權。當然,在香港仍有新聞自由的情況下,看清中共殘暴邪惡本質的香港人(尤其是善感的年輕人)愈來愈多,也令香港人愈來愈抗拒所謂中港融合。
香港自主漸失,社會的生命力必將衰竭。香港衰敗,大陸也將失去珍貴的文明參照基準。面對野蠻暴政,文明是脆弱的。香港人為己為人,必須認清現實,捍衛香港的文明根基,抵制自私的媚共商人與政客,抗拒摧毀人性尊嚴的「大陸化」。一個沒有基本自由,連Google、YouTube、Facebook與Twitter都不許用,發微博隨時被刪帖和禁止發言的地方,做人是沒有尊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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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許多在內地成長的80後青年,都愛看香港電視劇與電影。他們在各類影片中,見識香港的一些價值觀。內地80後張炳劍,在香港回歸15周年之前,分享他所知的七一與港式言談。先從警匪片談起……
小時候,我有一個理想,就是當一名香港皇家警察。它源於當時一部非常火爆的警匪片《O記刑警錄》,劇中的警察可以隨時拔槍射擊的特權,讓我覺得很酷。後來,我又羡慕起了香港的「古惑仔」,他們不僅能橫刀街頭,還可以指着警察的鼻子罵「警察好巴閉咩?因住我投訴你」。小流氓居然也能這麼威風。再後來,我又愛上了香港的律師,相比內地菜場式的法庭、土鼈式的律師,香港大狀之間的辯論簡直堪稱藝術了。
哦,請原諒我的三心二意,實在是香港有太多的東西吸引我了。我與朋友聊天時,常常感慨:中國幸虧還有香港。而他們也都會頻頻點頭,表示認同。當然,我並沒有做過嚴謹的調查研究,以此來說明香港之於大陸,這15年來到底起了怎樣的示範作用。我只能從個體的感知出發,分享幾個故事,或許我們能從中體悟到一些什麼。
港劇主角上身
最近,我的前僱主淘寶網鬧出了很大的新聞。由於監管不力,一些員工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收受商家賄賂,最後東窗事發,鋃鐺入獄。可是,這樣的事情放在以前,是不會有人理解的。在大部分內地人的認識範圍內,腐敗不是只發生於政府官員身上嗎?普通人之間送些錢辦點事,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交情了。
但當我與身邊的許多朋友談論起這件事時,他們都驚人地對我說出了一個法律名詞:商業賄賂。當我一臉驚訝地看着他們,準備說點讚美之詞時,他們中的許多人就會很不好意思地擺手說,都是從電視劇學到的。這時,我們便會相互莞然一笑,心知肚明。
近年來,在很多港劇中,甚至是一些新聞中,我們都能看到香港廉政公署的身影,他們往往破案如神,並能屢屢扳倒高官、富商,令腐敗分子聞風喪膽,其反貪經驗引起廣泛關注,反貪模式也為各地反貪機構所仿效,而內地自然也在其中。
我有一個中學同學,也是我多年的朋友,在老家的基層法院當法官,主要審判經濟類案件。每次我回家,他都會開車接站,然後送到家門口。在旁人看來,這樣的關係,若求他辦點事情,該是很容易的。於是,有一天,我的一個鄰居找上門來,問我能否幫他跟我的同學打聲招呼,他有一樁土地糾紛案會在我同學所在的法院裏開庭。出於情面,也出於虛榮心,我隨口就答應了。接着,我就給這位老同學打了電話,詳細地向他說了情况。本以為,他會爽快地說:沒問題,包在我身上。卻不想,他丟來一句:「我可不想被請去喝咖啡,你懂的。」
當然,我肯定是懂的。我們在中學時代,最愛模仿港劇角色經常會說的一句「你懂的」(編按:粵語為「你明啦」)。掛斷電話後,我心裏十分慚愧,原來向來以自由主義者標榜的自己,在廉政意識方面居然還沒有一個身處「官場染缸」的政府人員強。看來,我這些年的港劇真是白看了。
內地示威源於香港遊行?
記得2007年6月某天,有個福建朋友從QQ上給我傳來幾張圖,然後很神秘地說:出大事了,廈門人開始「散步」了。起初,我沒有反應過來,廈門人散步不是很正常嗎?它可是美麗的濱海城市。於是,我給他發了一個「?」表示我的不解。接着,朋友立即給我貼了一段話,大意就是廈門市民因不滿PX項目落地本市,在6月1日和2日兩天,成千上萬的人從四面八方走到街上。我打開圖片看到,一群人井然有序地在示威遊行,他們有人衣服上繫着黃絲帶。有人揮舞着黃絲帶,也有人現場演講、呼口號。但令人詫異的是,沒有發生騷亂,甚至據媒體後來的報道,他們沒有留下垃圾,也沒有損毁公物。這該是多文明的遊行啊,它真的是發生在我們中國大陸嗎?
廈門市民的和平「散步」,以及在這過程中表現出的守秩序和守法,令我想起一個香港朋友跟我講的關於港人遊行的小故事。說是有一天,一隊遊行隊伍經過,警察奉命維持秩序,但這支隊伍的隊形居然比警察的隊伍還整齊,而且還不斷有人喊:大家保持隊形,不要跟警察發生肢體衝突;和平遊行,和平訴求。結果,幾百人的遊行隊伍居然沒有出現一點騷亂,甚至有人想上廁所時,為了避免警察誤會,還對着警察喊:「我想離隊上廁所。」待警察同意之後,才離隊。我這個旁人聽了,簡直是吃驚地掉了下巴,居然還有這麼文明的遊行,真是太少見了。
其實,這只是我的少見多怪罷了。朋友告訴我,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港人非常守秩序,也非常守法,只要看看那裏有序和通暢的交通就知道了。這位朋友又介紹說,香港的街上常常有遊行,而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還會有十萬,甚至百萬人參加的大型遊行。比如,每年七一,港人就會上街遊行,而2003年的7月1日,就發生過數十萬人參加的遊行。但就是這麼一個天天都有遊行示威的地方,卻少有聽說有關遊行的暴力和衝突。如今,觀摩港人的遊行,更是已經成了內地人去香港旅遊的一個必看項目。只是,他們看到的更多是這樣一種場面:這邊是口號高漲但秩序井然的遊行隊伍,另一邊則是神態安逸、無所事事的警察。
誰能說,廈門市民的和平「散步」沒受到港人這種守法遊行的影響呢?而經過幾年的學習,大陸一些地方的市民已經將這種方式的遊行示威練得爐火純青了。此後,大連市民也通過「散步」的形式,成功抵制了PX專案的落實。青島市民也通過這種方式,為城市爭取了綠色空間。而發生於2011年的廣東烏坎事件,起初烏坎上萬村民走上街頭合法散步,和平、理想地表達訴求,不管是從地域上還是文化上的相近度,大概都與香港的影響離不開吧。
禁書癮源自香港
我有個女同事,大概50歲上下,她在思想上是一個純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每當我在辦公室試圖說一些黨的「壞話」時,她便義正詞嚴地打斷我說:「小張,你這樣說是不對的,你怎麼能這麼說呢?書上說的那些你都好信的,我們都是黨培養的,不能這麼說的。」這種情况下,出於輩分尊卑以及維護同事間良好關係的考慮,我只好不再爭辯,默默退場了。
可是,突然有一天,她主動跟我談起了一本書,它就是齊邦媛的《巨流河》。她問我齊邦媛是誰,我告訴她是台灣大學的教授,她聽後喃喃地說:「教授啊,那應該不會瞎寫。」她又問我,當年共產黨打長春,真是死了這麼多人嗎?我說,應該是的,我從其他資料讀到,當時是圍而不攻,造成很多人斷糧餓死。她聽後又獨語道:「那真是太殘忍了!」
大概是見我一臉狐疑,她便主動解釋。原來是最近她跟丈夫去了一趟香港,在朋友的推薦下,便買了一些書回來。起先,他們並不知道這些就是所謂的「禁書」,只到在閒着無聊時翻翻看的時候,才發現上面有那麼多的「大逆不道」的情節。可是,在獵奇心的催動下,她還是一本接着一本讀了起來。
又過了幾天,她突然很神秘地問我龍應台是誰,我告訴她是台灣的一個女作家,在世界範圍內都很有名。接着,她就跟我談起了《大江大海》這本書,她告訴我,自己被書裏的內容嚇到了,她看到了一段完全相反的歷史,而這段歷史在龍應台細膩而平緩的敍述下,又顯得那麼真實。說了一陣後,她又警覺地邊擺手邊說:「這種書不能看了,不能看了,看多了會犯錯誤的。」當然,這個時候,我會知趣的走開。
漸漸地,我與她聊得話題多了,從書本到現實,我發現,她慢慢地開始接受我的觀點,甚至有時候也會從她嘴裏蹦出一些「大逆不道」的詞彙。有一天,她居然義憤填膺地說道:「何清漣在書裏說,中國的基層政府已經黑社會化了,從這件事看,我覺得她說的太準確了。」聞此,我在一陣錯愕中,向她投去了讚許的目光。看來,我已經可以跟她說一聲:同志,你好!
港劇金句成金律
新生代又如何?記得以前看到過這樣一則新聞:大陸某地一名中學生因在課堂上吵鬧,被老師體罰,但該學生並不認可老師的做法,於是便和老師起了爭執。老師氣急敗壞的說,這是我的課堂,一切我說了算。沒想到該學生也義正詞嚴地反駁道:我是交了錢來學校的,我就是你們的衣食父母,就是你們的納稅人,老師了不起啊?小心我投訴你。結果,當場就把老師給氣哭了。這句把老師氣哭的話,讓我想起了香港影視劇裏經常聽到的那句話。後來,讀了一些自由主義方面的書後,才知道這原來是一種公民意識,或者是納稅人意識。沒想到,事過境遷之後,卻被內地的學生「學以致用」,成了對付老師的「法條」。
如今「小心我投訴你」已經成為許多內地人的口頭禪。我們常常會在某些國有企業的辦事視窗,甚至是政府部門的辦事大廳內,聽到某個人拍着玻璃或者桌面大聲喊叫:「把你們領導叫來,我要投訴你。」顯然,這樣的威脅是有用的,在接下來的短時間內,這個人的事情就「特事特辦」了。當然,在香港人看來,這也許並不是一種公平的做法,但確實目前為止最好的投訴方法?
(篇幅所限,文章經刪訂。原題「回歸15年,香港示範內地」)
作者簡介:1984生,內地專欄作者、文化評論人,現居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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