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尽在不言中
叶鹏飞
对于还在追求政治民主化的社会而言,言论自由不但是理想和目的,本身也是追求过程中的有效手段。但是,就在许多非西方社会对言论自由孜孜以求之 际,西方社会内部,尤其是英语系国家,近些年来却开始出现要求限制言论自由的逆流,以至于《发明自由——讲英语的民族如何创生现代世界》一书作者汉纳 (Daniel Hannan)在2011年要撰文惊呼:“言论自由正在西方全线败退”。
言论自由在西方自由主义传统里,是个非常关键的价值。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的“契约论”,主张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18世 纪美国宪法的第一条修正案,正是要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论与新闻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和向政府请命的自由。它连同后续的九条修正案,构成了《权利法 案》(The Bill of Rights)的核心,开启了现代权利意识的政治风潮。
但是,当“仇恨言论”(hate speech)的概念,随着多元主义的兴起而流行,言论自由也因此面对重大挑战。反讽之处在于,多元主义同样是自由主义者所赞同的价值。“仇恨言论”指的 是基于针对特定群体(种族、文化、宗教、性向、国家、政治理念)的偏见,所产生的憎恨而发表的言论,用意是矮化特定群体或激化群体间的矛盾或冲突。希特勒 关于犹太人的言论,正是“仇恨言论”的经典例子。
多元主义意味着社会上存在越来越多秉持不同甚至对立价值的团体,彼此在特定价值上难以取得共识,公共表达均能构成指向对方的“仇恨言论”,另一方动辄以“受害者”身份自居,要求政府出面阻止甚至惩罚。这对于崇信言论自由者而言,不啻是天大的灾难。
立场温和、因促进宗教和谐有功,获女皇封爵的英国穆斯林协会秘书长伊克巴勒(Iqbal Sacranie),在2006年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访问时,就当时英国社会热议的同性恋婚姻表示反对。虽然他也指出,所有人都应当表现容忍态 度,但坚信同性恋“在道德上”和“公共卫生上”是“有害的”,“不利于”社会根基,不能鼓励。英国同性恋团体以伊克巴勒犯了“同性恋恐惧症” (homophobia,指对同性恋者的排斥、厌恶、仇恨、偏见、歧视等)为由,一状告到警方,导致苏格兰场的“社区安全单位”不得不立案调查伊克巴勒, 结果以检察官不起诉告终。
可是事情并没有了结,在伊克巴勒受访后的同时,英国男女同性恋人道协会(GALHA)的杂志,却刊登文章指伊斯兰是个“傻瓜教义”、“像溃疡”般 在英国社会滋长、患上极端的“同性恋恐惧症”。这迫使伦敦的半官方机构“种族仇恨犯罪论坛”,要求苏格兰场以“伊斯兰恐惧症” (Islamophobia)调查男女同性恋人道协会。
加拿大作家和保守派政治评论员斯泰恩(Mark Steyn)在8月9日撰文,记述这段言论自由的荒谬往事,因为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日前决定,不废除禁止“仇恨言论”的法律条文,以免得罪澳洲的穆斯林社 群。斯泰恩一贯主张言论自由,并且反对以多元主义为由,宽容伊斯兰文化,因为伊斯兰文化对别的文化并不宽容,而且还歧视女性。斯泰恩自己则在加拿大,面对 当地穆斯林社群指控他有“伊斯兰恐惧症”。
言论自由价值在西方社会的“全线败退”,反映了全球化的无情事实。正如本栏在6月15日说:“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2010年的数据显 示,全球共有2亿1400万人成为他乡的异客。这个数字在4年后的今天势必更高。不同语言、文化、价值信仰的人群比邻而居,自然要产生新的复杂挑战。”而 挑战之一,正是言论自由的价值,已经无法在西方社会保持原有的绝对地位。
西方文化产生言论自由的价值观,其中的一项条件是单语民族文化所共有的血统、历史、风俗,使得社会大部分人有着基本的价值信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 里,大家对什么是禁忌多有默契,“因言获罪”的概率相对不高。在外来移民数量后来居上,导致价值分裂的西方社会,言论自由已经沦为多元价值中的一元而已。
在多元主义社会里,价值体系相异的不同文化信仰族群杂居,在某一族群里不被当做一回事的东西,可能是另一族群视为神圣或禁忌的事务。在这样复杂的 环境里要畅所欲言,难免容易冒犯其他族群。政府如果不适时介入,任由类似的情绪抵触积累,结果可能将不可收拾。可是自由主义的权利意识,却是以限制政府干 预个人自由为基础。在自由主义者眼中,政府限制言论自由,无疑是在颠覆其最重要的价值。
另一个相应的问题,在于自由主义本身的意识形态。相信社会进步的自由主义,对历史传统缺乏足够的敬意,更对包括源自传统的一切权威,采取怀疑甚至 敌视的态度。言论自由正是以百无禁忌的态度自恃,挑战任何权威,因为质疑权威才能促成进步。自认摆脱神权束缚,强调世俗化理性的自由主义,因而也轻视传统 的神圣性,拒绝接受有任何不容质疑、不容亵渎的绝对价值。这种藐视一切,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在特定的历史时刻,确实有其正面意义,但在平时却必然造成 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况且,忽视神圣性的文化意义,也会导致公共生活的平庸化。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社会,其消费乃至生活方式的选择确实是“进步”了,然 而公共文化却日趋于仅注重满足口腹之欲,个人口无遮拦但精神空虚,社会基本道德礼仪濒临崩坏,反映了重理性而轻信仰的弊端。
对于笃信自由主义,追求言论自由的非西方社会人士而言,探讨这些问题,犹如告诫食不果腹者高胆固醇的危害一样可笑。可是,不少原本民众普遍营养不 良的非西方社会,在经济起飞后不到一代人时间,却真的面对“三高”的健康威胁。对言论自由界限的探讨,采取“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的立场,或许才是 更健康的态度。
原载2014年8月17日《早报星期天·想法》
叶鹏飞
对于还在追求政治民主化的社会而言,言论自由不但是理想和目的,本身也是追求过程中的有效手段。但是,就在许多非西方社会对言论自由孜孜以求之 际,西方社会内部,尤其是英语系国家,近些年来却开始出现要求限制言论自由的逆流,以至于《发明自由——讲英语的民族如何创生现代世界》一书作者汉纳 (Daniel Hannan)在2011年要撰文惊呼:“言论自由正在西方全线败退”。
言论自由在西方自由主义传统里,是个非常关键的价值。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的“契约论”,主张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18世 纪美国宪法的第一条修正案,正是要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论与新闻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和向政府请命的自由。它连同后续的九条修正案,构成了《权利法 案》(The Bill of Rights)的核心,开启了现代权利意识的政治风潮。
但是,当“仇恨言论”(hate speech)的概念,随着多元主义的兴起而流行,言论自由也因此面对重大挑战。反讽之处在于,多元主义同样是自由主义者所赞同的价值。“仇恨言论”指的 是基于针对特定群体(种族、文化、宗教、性向、国家、政治理念)的偏见,所产生的憎恨而发表的言论,用意是矮化特定群体或激化群体间的矛盾或冲突。希特勒 关于犹太人的言论,正是“仇恨言论”的经典例子。
多元主义意味着社会上存在越来越多秉持不同甚至对立价值的团体,彼此在特定价值上难以取得共识,公共表达均能构成指向对方的“仇恨言论”,另一方动辄以“受害者”身份自居,要求政府出面阻止甚至惩罚。这对于崇信言论自由者而言,不啻是天大的灾难。
立场温和、因促进宗教和谐有功,获女皇封爵的英国穆斯林协会秘书长伊克巴勒(Iqbal Sacranie),在2006年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访问时,就当时英国社会热议的同性恋婚姻表示反对。虽然他也指出,所有人都应当表现容忍态 度,但坚信同性恋“在道德上”和“公共卫生上”是“有害的”,“不利于”社会根基,不能鼓励。英国同性恋团体以伊克巴勒犯了“同性恋恐惧症” (homophobia,指对同性恋者的排斥、厌恶、仇恨、偏见、歧视等)为由,一状告到警方,导致苏格兰场的“社区安全单位”不得不立案调查伊克巴勒, 结果以检察官不起诉告终。
可是事情并没有了结,在伊克巴勒受访后的同时,英国男女同性恋人道协会(GALHA)的杂志,却刊登文章指伊斯兰是个“傻瓜教义”、“像溃疡”般 在英国社会滋长、患上极端的“同性恋恐惧症”。这迫使伦敦的半官方机构“种族仇恨犯罪论坛”,要求苏格兰场以“伊斯兰恐惧症” (Islamophobia)调查男女同性恋人道协会。
加拿大作家和保守派政治评论员斯泰恩(Mark Steyn)在8月9日撰文,记述这段言论自由的荒谬往事,因为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日前决定,不废除禁止“仇恨言论”的法律条文,以免得罪澳洲的穆斯林社 群。斯泰恩一贯主张言论自由,并且反对以多元主义为由,宽容伊斯兰文化,因为伊斯兰文化对别的文化并不宽容,而且还歧视女性。斯泰恩自己则在加拿大,面对 当地穆斯林社群指控他有“伊斯兰恐惧症”。
言论自由价值在西方社会的“全线败退”,反映了全球化的无情事实。正如本栏在6月15日说:“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2010年的数据显 示,全球共有2亿1400万人成为他乡的异客。这个数字在4年后的今天势必更高。不同语言、文化、价值信仰的人群比邻而居,自然要产生新的复杂挑战。”而 挑战之一,正是言论自由的价值,已经无法在西方社会保持原有的绝对地位。
西方文化产生言论自由的价值观,其中的一项条件是单语民族文化所共有的血统、历史、风俗,使得社会大部分人有着基本的价值信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 里,大家对什么是禁忌多有默契,“因言获罪”的概率相对不高。在外来移民数量后来居上,导致价值分裂的西方社会,言论自由已经沦为多元价值中的一元而已。
在多元主义社会里,价值体系相异的不同文化信仰族群杂居,在某一族群里不被当做一回事的东西,可能是另一族群视为神圣或禁忌的事务。在这样复杂的 环境里要畅所欲言,难免容易冒犯其他族群。政府如果不适时介入,任由类似的情绪抵触积累,结果可能将不可收拾。可是自由主义的权利意识,却是以限制政府干 预个人自由为基础。在自由主义者眼中,政府限制言论自由,无疑是在颠覆其最重要的价值。
另一个相应的问题,在于自由主义本身的意识形态。相信社会进步的自由主义,对历史传统缺乏足够的敬意,更对包括源自传统的一切权威,采取怀疑甚至 敌视的态度。言论自由正是以百无禁忌的态度自恃,挑战任何权威,因为质疑权威才能促成进步。自认摆脱神权束缚,强调世俗化理性的自由主义,因而也轻视传统 的神圣性,拒绝接受有任何不容质疑、不容亵渎的绝对价值。这种藐视一切,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在特定的历史时刻,确实有其正面意义,但在平时却必然造成 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况且,忽视神圣性的文化意义,也会导致公共生活的平庸化。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社会,其消费乃至生活方式的选择确实是“进步”了,然 而公共文化却日趋于仅注重满足口腹之欲,个人口无遮拦但精神空虚,社会基本道德礼仪濒临崩坏,反映了重理性而轻信仰的弊端。
对于笃信自由主义,追求言论自由的非西方社会人士而言,探讨这些问题,犹如告诫食不果腹者高胆固醇的危害一样可笑。可是,不少原本民众普遍营养不 良的非西方社会,在经济起飞后不到一代人时间,却真的面对“三高”的健康威胁。对言论自由界限的探讨,采取“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的立场,或许才是 更健康的态度。
原载2014年8月17日《早报星期天·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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