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6 March 2012

蔡英文:國內法是一回事,馬要在「一中原則」上讓步是另一回事

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先生日前利用會見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機會,當面向胡錦濤提議「一國兩區」的說法,本人已在第一時間公開表示:「一國兩區是很危險的說法,馬總統若是覺得一中是指中華民國,馬總統就必須說明,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何不同,關係是什麼?長期以來,馬總統總是模糊以對,希望馬總統把這件事說清楚。」

因為如果不先說清楚,就輕率地對中國領導人公開提出「一國兩區」的立場,又說「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雙方的同」,這毋寧是對國際及中國宣示馬總統已接受他們的「一個中國」原則。對台灣而言,這是一個很危險的主張。畢竟,中國一詞在國際間普遍認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馬總統如不能對國內外各界先說明清楚,將使得國際間認為台灣已承認自身乃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因此本人日前要求馬總統必須先說明「中華民國」與「中國人民共和國」的關係。

面對國民黨貿然在中國國家主席面前提出此議,國內朝野各界一時輿論譁然,雖然吳伯雄先生隨即表示,他會提出這種說法乃是「受人之託」。究竟是受何人之託?那一個人能夠有足夠的地位交付吳伯雄先生這項重擔,連日來各界已有相當明確的定見,這次事件國人連日以來再度展現對馬總統兩岸政策前途不明的高度憂心。

事件引發至今,國人看到的是馬總統、政府團隊和國民黨相關人士的舊有思維和態度完全沒有改變,一方面宣稱要和朝野進行溝通,另一方面卻一再霸凌民意和朝野意見,重大政策夜半突襲、國家定位私相授受。此外,我們也再次看到馬政府利用他的府、院、黨的發言人,持續發表毫不相干的說法,試圖造成混淆視聽、轉移焦點的效果。

對於聯合報民意論壇在今年3月26日刊出陳以信先生的文章,陳先生指出本人在參與翁松燃教授主持的研究案,草擬港澳關係條例的工作,並引述本人在1995年7月1日於中國時報刊登文章的一句話,試圖說明本人也曾經與現在馬總統的一國兩區有類似的主張,更是斷章取義、模糊焦點。

本人對於陳先生自稱曾擔任國民黨發言人,竟然採取移花接木的手段混淆視聽表示痛心。1993年本人是以學者身份受當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起草「港澳條例」,此項法律草擬案是為處理台灣與香港、澳門人民之間往來的台灣法律適用。本人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僅處理涉及雙方人民往來事務有關條文。最重要的是,不論是「港澳條例」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是處理台灣(中華民國)國內內部法律適用問題,不涉及台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之間的政治定位問題。

馬總統一面宣稱要和朝野進行溝通,卻放任黨內同志不負責任的指出,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條例」等就是他向胡錦濤提出的「一國兩區」。本人在此要正告馬總統:國內法是一回事,馬政府要在「一個中國原則」上對中國有所讓步完全是另一回事,更何況如果想藉由國內法的條文與國人的認知,轉化為兩岸之間相互定位的規範,必需要先取得朝野間的共識,甚至,馬總統也曾公開承諾,在經公投取得民意的支持後,才會與中國展開正式談判。

錯誤的政策會為國家和人民帶來不安和痛苦,我們期盼馬總統立即針對近月以來一再發生的事件,立即深思反省,謀求改善,為人民謀求福祉,而不應該再試圖文過飾非,才能不負台灣人民對您的期許。


from 蔡英文 http://www.iing.tw/2012/03/blog-post_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