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7 March 2012

自由贸易之主张

译文链接:http://select.yeeyan.org/view/116907/124550

译者:Lineker


常言道,坏的经济政策反映的是专家之间的意见不统一;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就是说,如果所有的经济学家都给出相同的建议,那么这样的经济政策肯定是好政策。经济学家经常闹分歧,但在国际贸易上,态度却出奇的一致。自亚当·斯密之后,经济学家们就抛开在其他问题上的分歧于不顾,在国际贸易问题上取得了基本一致的见解,他们认为,国际化的自由贸易可以使贸易国和整个世界都获得最大利益。然而,理想归理想,从现实来看国际贸易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一直是关税。不过即便如此,纵观世界百年贸易史,还是能找出几个颇具代表性的例外来:1846年废除《谷物法》(Corn Laws)后,大不列颠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的自由贸易;明治维新(Meiji Restoration)以后,日本也有三十年的自由贸易史;回归近代,英国统治之下的香港亦一直奉行着自由贸易政策。整个十九世纪,美国一直恪守关税政策,到了二十世纪,关税依然只增不减,尤其是三十年代实行的史穆特-郝雷关税法案(Smoot-Hawley tariff bill),表现尤为明显,不少学者认为,大萧条的起因可以部分归咎于该法案。尽管通过再三的国际磋商,关税一度得以下调,但好景不长,又重回高位。虽然进入国际贸易的商品种类不断在发生变化,精确比较不同年代的关税已变得不可能了,但总体看来,回复的关税比十九世纪还要高。

Rose and Milton Friedman

时下,对于关税的支持不但一如既往,而且还委婉的给它贴上了“保护”标签,标签固然漂亮,但出发点是错误的。在这种背景之下,钢材生产者和钢铁工人工迫切要求限制从日本进口钢材;电视机生产商和工人们也游说议员签订“自愿协议”,以限制从日本、台湾或香港进口电视整机或零部件;除此之外,那些纺织、鞋帽、牲畜以及白糖等各行各业的生产者们都在抱怨来自于国外的“不公平”竞争,他们要求政府有所作为,对其实施“保护”。当然,没有人会公然宣称这种要求是出于赤裸裸的个人利益,他们会说这是出于对“大众利益”的考虑,人民需要工作,国家安全需要保护。最近,利用美元对德国马克或日元实施打压也成为了限制进口的惯用合理手段。

但是消费者的声音却被淹没了,淹没在“工商界”以及雇佣者们“私利诡辩”的杂音之中,这种局面导致关税问题被严重扭曲。例如,关税的支持者们就认为,关税连就业问题都解决了,还想怎么样?但是这种论调本身就忽略了关税到底提供了什么样的工作岗位。这样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只是想要工作的话,我们可以人为的创造出大把的就业机会——例如,找一帮子人来挖洞,然后再填上,这样无用的工作有的是。工作有时候会有其本身的回报,但大多时候这种回报指的是我们消费时所付出的代价。工作本身不是目的,能创造出更多商品和服务用来消费的有用工作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工作。

还有一个极少被反驳的谬论即出口有益,进口无益。但现实则完全是另外一幅模样。我们不吃、不穿或者不用的东西都被送到国外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从中美洲运来的香蕉,从意大利运来的鞋子,德国人造的汽车,从日本进口的汽车。对外贸易中我们所得的部分即为进口。进口的代价是出口。正如亚当·斯密所洞悉的那样,出口的回报使国家尽可能多的进口,或在输出不多的情况下尽量压缩进口,才会让国民受益。

从我们所使用的误导性的术语就可以反映出思想的错误性。“保护”实际意味着对消费者的压榨;“贸易顺差”则意味着出口大于进口,我们运到国外的货物价值比我们从国外得到的货物价值要高;从个人角度看,你当然是喜欢付出更少,得到更多了,但这种行为在自由贸易中会被冠以“国际收支逆差”的大帽子。

赞成关税的论据中,有一条论据对普罗大众来说颇有感召力,即宣称那些工资要求很低的日本、韩国或香港工人会引发“不公平”竞争,而美国工人高品质的生活标准需要得到保护。可能有人会问,这种观点有错吗?难道我们不想让自己国民的生活水准维持在较高水平吗?

其实,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 “高”工资和“低”工资这样的措辞用得有些随意。工资的高低意味着什么?美国工人的薪水是用美元支付的;日本工人拿到的则是日元。这两种工资如何比较?多少日元等于一美元?决定汇率的因素是什么?

考虑一下极端情况。首先,我们假设360日元兑换1美元,在这样的汇率之下,在美国人看来,日本人所有商品的生产成本都比美国低,且售价也更便宜,如果从现在开始自由国际贸易,结果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美国人会从日本进口所有需要的商品。这一幕就是那些关税的守护者们经常向我们描述的骇人场景——日本货充斥整个美国,而美国什么商品也卖不出去。

这一幕也许已经吓到你了,不过在你举手表示赞成以前,我们再来深入分析一下。如果从日本进口商品,那么我们拿什么付给日本人呢?自然是美元,但日本人能用美元干什么呢?前面我们已经假设过,在360日元兑换1美元的前提下,所有的日本商品都很便宜,所以在美国市场上根本就没有日本人想买的东西。即便那些日本的出口商们愿意一把火烧了那些美元,我们也毫发无损,这些廉价的纸币我们想印多少就印多少,用它们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以想象,这将成为美国人最了不起的出口产业。

当然,如果只是换回些没用的纸头烧着玩,日本人是断然不会买东西给我们的。和我们一样,他们也想换回一些有用的东西作为回报。360日元兑换1美元将会导致日本的所有商品都比美国便宜,因此日本的出口商肯定要尝试摆脱美元,为了购买更便宜的日本货,他们会以360比1的汇率出手美元。但有人接手吗?如果360日元在日本能买到的东西比用1美元在美国能买到的东西多得多,谁还会做这种亏本的交换。若出口商发现没有人愿意接手美元,他们会将汇率降低,比如300日元、250日元甚至是200日元兑换1美元。反过来说,也就是兑换一定量的日元要花费更多的美元。日本商品是以日元标价的,如果换成美元的话,价格就上去了。相反的,以美元标价的美国商品若折算成日元就会更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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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兑日元的价格将会不断走低,一般说来,直到日本从美国所购买商品的美元价值与美国从日本购买相同商品的美元价值基本持平时,这种下降的趋势才会停止。只有在这种兑换价位时,美元出手了才有人愿意接手。

当然,实际的情形比这种假设的例证要复杂得多。不光是日本和美国,还有许许多多的其他国家都在从事各种交易,而且这些交易通常是迂回式的。日本人会把赚到的美元拿到巴西去消费,而巴西人则在德国花掉了这些美元,德国人又去美国花费,所以说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复杂联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一些通用的原则:首先,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国民,都会想着拿手里的美元去购买所需要的商品,而不是囤积起来;其次,只要美元兑日元、马克或法郎的汇率是通过自由市场上的自愿交易确定的,就不会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会有拷问美元“疲软”的愤怒声音出现呢?反复出现的外汇危机又是从何而来呢?近似的解释是由于外汇汇率没有通过自由市场来决定。政府中央银行进行大规模干涉是为了影响货币的价格,在这种干涉过程中,他们损失了来自纳税人的巨额财富(以美国为例,从1973年到1979年早些时候,约有20亿美元的财富化为乌有)。更重要的是,他们阻止了这一套重要的价格机制发挥正常的调节功能,但他们无力阻止基本的潜在经济力量从根本上影响汇率,只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间隔内保持了人为的汇率稳定。反过来,这种影响又阻碍了对潜在力量的逐步调整。当微小的扰动累积成多时,终于形成了重大的汇率“危机”。

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的文献著作浩如烟海,但从这些典籍中我们只能找到几处倾向于支持关税的论证,且大体上有几分道理。

第一条论证是关于国家安全的——例如,一个兴旺的国内钢铁工业对于国防来说是必须的。这种论调可以作为特殊关税合理化的建议,而非正当理由,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国家安全偶尔也被用来论证一些非经济生产单元存在的必要性。虽然从提升国家安全角度考虑,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是由必要存在的,但为了超越这种可能性和立足于实际案例的陈述,必须要做到两点,其一,在几种不同的方式下比较取得特定安全目标所付出的代价,其二,至少确立一件证据确凿的案例以证明关税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但在实践中,这样的成本比较却是甚少为之。

我们甚至可以向其他国家表明立场:我们无法强迫你们进行自由贸易,但我们信仰自由,并打算付诸实施。

“新生工业”是为关税辩护的第二条论证,亚历山大·汉米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曾在他的《制造业报告》(Report on Manufactures)一书中提及过。它主要是指一种潜力产业一旦建立并且在困难的发展初期得到扶持,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平等的竞争地位,为了帮助这种潜力产业安然渡过幼年期并逐渐发展起来,在它能站稳脚跟之前设立暂时性的关税是有必要的。即便朝阳产业在建立之初便能在竞争中成功立足,也并不意味初期的关税设置就是合理的。对消费者来说,只有在后期获得某种形式的回报,比如定价比国际市场价低或其他优越性,他们对该产业的初期补贴(实际等同于征收关税)才算是值得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还需要补贴吗?初期的损失在后期一定补得回来吗?毕竟,大多数公司都是在成立的头几年经历亏损。如果他们进入一个新行业或现有的陌生行业就会发生这种局面。也许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那些行业新成员无法弥补最初的损失,虽然也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当初对它们进行投资也许是值得的。

新生工业论是一种障眼法。所谓的新生工业是永远长不大的。关税一旦开始征收,就很难摆脱得掉。而且,这种论证很少考虑到那些未诞生工业的利益,如果给予暂时保护,它们将会呱呱坠地,并顺利存活;但现在没有人替它们说话。利用成熟工业来为关税作辩护可以施加一定的政治压力。

关于关税不能被随意取消的第三条论证即所谓的“以邻为壑”(beggar-thy-neighbor)政策。如果一个国家是某种商品的主要生产国,或可以通过联合少数几个其他生产国去控制某种商品主要的生产份额,它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垄断位置抬高产品的价格(石油输出国组织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通常情况下,处于垄断地位的国家并不会直接抬高价格,它可以对这种商品征收出口税间接提价。虽然这样做自己的收益不多,而且他国损失惨重,但从国家的角度考虑,还是有收获的。同样,如果一个国家是某种商品的主要购买者(即买方垄断),它可以通过同卖方极力讨价还价并进行低价强行收购来获益,例如对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卖家的净收益是售价减去关税的部分,这就相当于以更低的价格进行收购。实质上,这部分关税是由他国的卖方承担了。在实际贸易中若采取这种国家主义式的贸易手段极有可能招致他国的报复。除此之外,和新生工业论,实际的政治压力倾向于产生一种合理的关税结构,这种结构并不以任何一种垄断地位作为优势前提。

第四条为关税辩护的论证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创造的,并且时至今日还在被不断重申,其主要论点是这样:如果所有国家都实施自由贸易,那的确很好,但一旦它们反其道而行之,受损失的就是独善其身的美国。事实上,不管从原理还是从实践中着手,这种论调都毫无正确性可言。他国对国际贸易实施限制的确会伤害到我们,但同时也会伤到他们自己。将前面已考量过的三种论证撇在一边,如果我们也强加限制以作为反击策略,结果只会两败俱伤。明智的国际经济政策是不会将施虐和受虐式的竞争作为处理争端的良方!这种简单的报复行为根本不会促使他国减少贸易限制,相反,限制只能越来越多。

美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是世界的领导者。以牺牲美国消费者和在香港和台湾工作的中国工人的利益为代价,要求香港和台湾减少纺织品出口配额来“保护”美国的纺织工业根本就没有必要。虽然说了一堆自由贸易的好处,但如果在实际贸易中我们还是利用政治和经济实力去迫使日本限制钢材和电视机的出口,那等于是夸夸其谈。我们应该单方面进行自由贸易,这一决定需要预先和他国通气,并且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实施完成。

除了完全的自由贸易之外,我们几乎找不出其他措施可以促进自由在整个世界的更广泛传播。如其以经济援助的名义对外国政府进行补贴,同时又对它们生产的产品强加限制,还不如采取一种始终如一的原则立场,我们可以对所有其他国家宣布说:我们相信自由并执意实践之。我们无法强迫你们也采纳自由立场,但我们可以提供完全平等基础之上的全面合作机会。美国市场对你们是开放的,没有关税,也没有其他限制,你想卖什么到这里都可以,想买什么也都能买得到。只有这样,经济个体之间的合作才是全球性的,才是自由的。

米尔顿·弗里德曼,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1977年至2006年期间在胡佛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院,2006年11月16日去世。1946年至1976年间他在芝加哥大学任教,获得保罗·斯诺登·拉塞尔杰出经济学名誉教授(Paul Snowden Russell Distinguished Service Professor Emeritus of Economics)的称号。1937年至1981年,曾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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