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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谈网
中共官员想做的事和正在做的事,是把人民关进笼子里。
(博谈网记者赵亮编译)今年接近尾声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重新强调“依法治国”。但是,那些想象着这一说辞之后会带来根本性改革的人,最好谨记中国外 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回复关于当局禁止采访2011年一个事件(译者注:指中国茉莉花革命)相关法律条款的提问时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我不能理解为什 么一些人宁愿相信这个党所说的,而无视它所做的。
这并非中共第一次举起“法治”的旗帜。他们甚至在夺取政权和建立极权统治之前就承诺过自由和宪政民主。1997年,这一思想被写进中共的15大报 告;1999年被写入宪法。但在同一年,我们看到中共(开始)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自从习近平主席掌权以来,数百名人权捍卫者和知识分子因政治原因被投入 监狱。当局征用或拆除房产,限制言论自由,压制宗教信仰,强迫妇女堕胎,酷刑成倍增加。在新疆和西藏,当局展开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人权灾难。这些对人 权的践踏从未停止过。
对于中共来说,“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你我所理解的“法治”。法治的基本要素是要求使用法律来限制政府的权力,这与中共的目的是相反的。事实上,中 共所谈的法治是“列宁加秦始皇”,是现代极权主义结合以前中国的“法家”思想。它不过是一种进一步控制社会的工具。党治总是取代法治,在这一点上毫无疑 问。
由中共控制的立法机构颁布一部部的法规。同样受中共控制的司法机关忙于办案。法律专业发展起来了。但是,这些法律不是都是以政府的命令为中心吗?
正如香港的法律教授傅华凌(音)所指出的,许多法外程序及在法外程序以外的程序,与法律分离,凌驾在法律之上。这些程序包括双规、限制媒体、软禁、秘密警察、黑监狱、城管、监视公民、酷刑折磨、让人消失及互联网警察。没有了这些工具,中共还能继续统治多长时间呢?
今年的“依法治国”只是中共为解决其合法性危机的又一个尝试。这类口号或许能帮助中共在国内和国际社会上糊弄人。但是,合法性只能通过自由选举这样 的认可来获得,而中共在这一点上被卡住了。为了坚持一党统治,它完全拒绝让人们普选,即便是在香港。真正的法治将意味着一党制的终结。
在过去10年里,我和其他的人权捍卫者们一直在寻求使用中国的法律来开展我们的人权工作,偶尔也取得过成功。但是,这些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当 局开始感受到来自民权社会的威胁,他们就会进行压制。我的律师执照被吊销,我被逐出大学,并数次被绑架。当安全警察折磨我时,他们高喊:“不要和我们谈任 何法律的东西”。
在列举中国的进步时,一些观察家指出:中国的死刑数字下降了,出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劳教,改革了地方法院,政府愿意公开更多的信息,以及正 在持续进行的反腐败斗争。但是,值得质疑的是这真的代表着进步吗。即使是的话,推动这些改变的力量不是这个党,而是人民。每一个改变都是人权律师、民主活 动人士及无数在社会底层的中国人施加压力的结果。
习近平曾经谈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是这与一名魔术师把一根铁链绕住自己没多大不同。事实上,中共官员想做的事和正在做的事,是把人民关 进笼子里。并不存在法治的“春天”。那些能够妄想这个“春天”的人,他们完全无视了伊力哈木•土赫提、许志永、曹顺利、高智晟、维族人、藏族人、上访者、 法轮功学员和家庭教会所遭受的人权灾难。
这种选择性失明阻挡了西方读者和政客们了解当今中国的现实。这种看似不偏不倚、一厢情愿的想法也成了西方政府在与独裁政权打交道时采取短视政策、贸易胜过人权的借口。
(本文译自中国人权律师滕彪于12月28日发表在《华盛顿邮报》上的评论文章,题为“中国的依法治国是张空头支票”。滕彪目前在哈佛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原文China’s empty promise of rule by law
(博谈网记者赵亮编译)今年接近尾声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重新强调“依法治国”。但是,那些想象着这一说辞之后会带来根本性改革的人,最好谨记中国外 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回复关于当局禁止采访2011年一个事件(译者注:指中国茉莉花革命)相关法律条款的提问时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我不能理解为什 么一些人宁愿相信这个党所说的,而无视它所做的。
这并非中共第一次举起“法治”的旗帜。他们甚至在夺取政权和建立极权统治之前就承诺过自由和宪政民主。1997年,这一思想被写进中共的15大报 告;1999年被写入宪法。但在同一年,我们看到中共(开始)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自从习近平主席掌权以来,数百名人权捍卫者和知识分子因政治原因被投入 监狱。当局征用或拆除房产,限制言论自由,压制宗教信仰,强迫妇女堕胎,酷刑成倍增加。在新疆和西藏,当局展开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人权灾难。这些对人 权的践踏从未停止过。
对于中共来说,“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你我所理解的“法治”。法治的基本要素是要求使用法律来限制政府的权力,这与中共的目的是相反的。事实上,中 共所谈的法治是“列宁加秦始皇”,是现代极权主义结合以前中国的“法家”思想。它不过是一种进一步控制社会的工具。党治总是取代法治,在这一点上毫无疑 问。
由中共控制的立法机构颁布一部部的法规。同样受中共控制的司法机关忙于办案。法律专业发展起来了。但是,这些法律不是都是以政府的命令为中心吗?
正如香港的法律教授傅华凌(音)所指出的,许多法外程序及在法外程序以外的程序,与法律分离,凌驾在法律之上。这些程序包括双规、限制媒体、软禁、秘密警察、黑监狱、城管、监视公民、酷刑折磨、让人消失及互联网警察。没有了这些工具,中共还能继续统治多长时间呢?
今年的“依法治国”只是中共为解决其合法性危机的又一个尝试。这类口号或许能帮助中共在国内和国际社会上糊弄人。但是,合法性只能通过自由选举这样 的认可来获得,而中共在这一点上被卡住了。为了坚持一党统治,它完全拒绝让人们普选,即便是在香港。真正的法治将意味着一党制的终结。
在过去10年里,我和其他的人权捍卫者们一直在寻求使用中国的法律来开展我们的人权工作,偶尔也取得过成功。但是,这些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当 局开始感受到来自民权社会的威胁,他们就会进行压制。我的律师执照被吊销,我被逐出大学,并数次被绑架。当安全警察折磨我时,他们高喊:“不要和我们谈任 何法律的东西”。
在列举中国的进步时,一些观察家指出:中国的死刑数字下降了,出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劳教,改革了地方法院,政府愿意公开更多的信息,以及正 在持续进行的反腐败斗争。但是,值得质疑的是这真的代表着进步吗。即使是的话,推动这些改变的力量不是这个党,而是人民。每一个改变都是人权律师、民主活 动人士及无数在社会底层的中国人施加压力的结果。
习近平曾经谈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是这与一名魔术师把一根铁链绕住自己没多大不同。事实上,中共官员想做的事和正在做的事,是把人民关 进笼子里。并不存在法治的“春天”。那些能够妄想这个“春天”的人,他们完全无视了伊力哈木•土赫提、许志永、曹顺利、高智晟、维族人、藏族人、上访者、 法轮功学员和家庭教会所遭受的人权灾难。
这种选择性失明阻挡了西方读者和政客们了解当今中国的现实。这种看似不偏不倚、一厢情愿的想法也成了西方政府在与独裁政权打交道时采取短视政策、贸易胜过人权的借口。
(本文译自中国人权律师滕彪于12月28日发表在《华盛顿邮报》上的评论文章,题为“中国的依法治国是张空头支票”。滕彪目前在哈佛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原文China’s empty promise of rule b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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