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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思想,人类还能称之为人类吗?
我刚从巴黎回来。我理解,巴黎圣战杀手之所以屠戮媒体人,是为惩戒渎神言论、恐嚇其自我审查的。用封口、割喉式的屠杀来压制批评、禁绝表达;在我看 来,这血案与朝鲜黑客攻击索尼网络的电影《刺杀金正恩》,也如出一辙。再反躬自省,与国内曾割喉张志新、枪毙因言获罪者以禁绝批评毛泽东,其实也如出一 辙。
如出一辙也即协同一致。一致就一致在:毛泽东是中国圣徒心中只能颂扬、不能批评的神明,正如金正恩是朝鲜信众心中不容亵渎、不容冒犯的偶像,也如真主安拉是圣战杀手心中不得嘲讽、不容取笑的先知一样。
不容亵渎的神明被冒犯,也就触碰了圣斗士的底线。因而猛看上去,血案中漫画家因表达自由而死,与圣斗士为捍卫神明而死,似乎死得各得其所,各有道 理。国内官媒以此误导受众,制造出被杀漫画家并非无辜的歪歪理,认定“查理周刊挑衅了宗教徒的感情”——你看,渎人神明,伤人感情而招致被杀,即便不是媒 体人犯错在先,也是凶徒情有可谅的复仇行动吧?
“挑衅了宗教徒的感情”?真是高见。照此高见推论,以我在宁夏生活过40年的感情,以我见惯了回族妇女盖头遮面的记忆;我认为,新疆当局最新出台不 许信众蒙面罩袍出街的禁令,不但挑衅了穆斯林感情,也伤害了我的同乡感情!再以此推论,我能推论出新疆频遭暴恐袭击,也是渎人神明、伤人感情而招惹的,也 属于情有可谅的复仇行动的结论吗?
狂信总会导致偏执与丧失人性,使人变成疯子、傻子——“冒犯先知的讽刺性作品让有些人感到愤怒,但谁绝对不会把这看作可以纵容杀死作者的理由”(巴 黎市民语)——没错,动口不动手的嘲讽批评,与滥杀无辜的践踏生命,怎么能有可比性?示威民众咬紧铅笔的含义,不但是“我不害怕”“我是查理”,更表达了 “文胜于武;笔诛胜于剑伐”的含义!
这就是说,公理只有一个,绝不是各得其所,公婆各理:你信仰神明,我可以尊重;但你要内圣外王,像伊斯兰国那样号令天下,拿信仰当屠刀去推行党同伐 异,又割阴蒂又逼婚又处死地逼大家改换信仰,你不但不占理,更不得人心——引用王小波的那个粗俗比方,这个公理就是:你的把把虽硬,但也不能代替我的把 把,更不能代替天下所有人的把把啊!
杀媒体人是为禁言,禁言把杀人变成了屠杀思想。因而,巴黎血案也有我国国内一贯的协同行动——仍用王小波的话说,就是“我们国家自汉代以后,一直在 进行思想上的大屠杀。”思想大屠杀的全部理由,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抑或独尊马术、毛术之类的宇宙真理,不容任何人怀疑与嘲讽。
这就犹如军警林立的中国,官府的门禁岗哨全都标榜着“哨兵神圣,不可侵犯”的禁条;但对于信奉自由民主人权的西方国家而言,没有什么东西是只能颂扬、只能膜拜,不可嘲讽也不可批评的,也没有什么人是先知神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可以被嘲弄的人理应受到嘲弄”,正是言论自由与批评不灭的底线,也是百无禁忌的讽刺与批评的底线。谁都记得,中国人为百家争鸣的言论自由,付出 过比法国人更惨烈的鲜血代价:死于因言获罪的人数绝对超过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至今,噤若寒蝉的胆怯与自我阉割的审查,仍是中国媒体人的遗传病。
枪毙张志新等无数“现行反革命”的文革结束,言路解冻,《人民日报》创刊的《讽刺与幽默》最高发行过130万份;如今早已无人问津了。为什么讽刺与幽默在中国无人问津?因为只能颂扬,不能批评的信仰仍被吹嘘为宇宙真理,当作不容质疑、不容嘲讽的先知全能。
与圣战杀手前赴后继相似,自由斗士也前赴后继:几个漫画家倒下去,千百万自由斗士站出来了。法国人认准了“《查理周刊》是表达自由的象征。这次恐怖 袭击案是对言论和表达自由的攻击”(夏琳•梅蒂尔语)。因而,在遍地“不自由,毋宁死”的大革命遗传基因的法国,捍卫言论与思想自由,成为自攻占巴士底狱 以来225年不灭的圣火——点燃玛丽安娜雕像旁的烛光重唱《马赛曲》,成为大众万众一心捍卫自由的协同行动。
游览欧陆,我饱览过地中海沿岸拉丁族各国靠橄榄树谋生的景色。在古希腊,人的最大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灭绝大地的丰饶。如出一辙,压制言论自 由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没了橄榄树,人类顶多不吃色拉油;没了思想,人类还能称之为人类吗?哪个国家屠杀思想,那个国家不就退化为动物庄园了吗?
你知道在自然界,“物质不灭定律”与“能量守恒”协同一致;而在人类社会,“批评不灭定律”则与“公道守恒”协同一致。表达与批评之所以不灭,就在于世间公道总是趋于守恒的。
所谓“世间公道”,是指表达自由与思想自由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引擎。主引擎灭火了,这个民族还有生命力吗?诚如邓小平的警告:“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若论禁言、封口与割喉的思想大屠杀,历朝历代都比不过“把整个大海装进一个瓶子里”的文革时代,不是吗?记忆犹新,那是一个只许亿万大脑围绕一颗红 太阳“公转”而不许每个人保留“自转”的时代;也如出一辙,那也是一个别人的把把代替了你自己的把把,一个人的把把代替了8亿人的把把的时代!不是吗?
结果呢?结果正如邓小平的断言:整个党,整个国家,整个民族都生机停止、奄奄一息——“闹出一窝十几亿傻人,怎么个过法嘛!”王小波的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当大脑“公转”完全取代了大脑“自转”之后,8亿脑残者几乎都成了低智、低能与低德的阉人。
如今,且不论经历过文革的40后、50后乃至60后伤残比例偏高,只看迄今满大街不要心,不要脑,只要一副肥下水的人那么多,只看那么多中国人不识真假、不论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不知荣辱地苟活着,能没有脑残后遗症吗?
我刚从巴黎回来。我理解,巴黎圣战杀手之所以屠戮媒体人,是为惩戒渎神言论、恐嚇其自我审查的。用封口、割喉式的屠杀来压制批评、禁绝表达;在我看 来,这血案与朝鲜黑客攻击索尼网络的电影《刺杀金正恩》,也如出一辙。再反躬自省,与国内曾割喉张志新、枪毙因言获罪者以禁绝批评毛泽东,其实也如出一 辙。
如出一辙也即协同一致。一致就一致在:毛泽东是中国圣徒心中只能颂扬、不能批评的神明,正如金正恩是朝鲜信众心中不容亵渎、不容冒犯的偶像,也如真主安拉是圣战杀手心中不得嘲讽、不容取笑的先知一样。
不容亵渎的神明被冒犯,也就触碰了圣斗士的底线。因而猛看上去,血案中漫画家因表达自由而死,与圣斗士为捍卫神明而死,似乎死得各得其所,各有道 理。国内官媒以此误导受众,制造出被杀漫画家并非无辜的歪歪理,认定“查理周刊挑衅了宗教徒的感情”——你看,渎人神明,伤人感情而招致被杀,即便不是媒 体人犯错在先,也是凶徒情有可谅的复仇行动吧?
“挑衅了宗教徒的感情”?真是高见。照此高见推论,以我在宁夏生活过40年的感情,以我见惯了回族妇女盖头遮面的记忆;我认为,新疆当局最新出台不 许信众蒙面罩袍出街的禁令,不但挑衅了穆斯林感情,也伤害了我的同乡感情!再以此推论,我能推论出新疆频遭暴恐袭击,也是渎人神明、伤人感情而招惹的,也 属于情有可谅的复仇行动的结论吗?
狂信总会导致偏执与丧失人性,使人变成疯子、傻子——“冒犯先知的讽刺性作品让有些人感到愤怒,但谁绝对不会把这看作可以纵容杀死作者的理由”(巴 黎市民语)——没错,动口不动手的嘲讽批评,与滥杀无辜的践踏生命,怎么能有可比性?示威民众咬紧铅笔的含义,不但是“我不害怕”“我是查理”,更表达了 “文胜于武;笔诛胜于剑伐”的含义!
这就是说,公理只有一个,绝不是各得其所,公婆各理:你信仰神明,我可以尊重;但你要内圣外王,像伊斯兰国那样号令天下,拿信仰当屠刀去推行党同伐 异,又割阴蒂又逼婚又处死地逼大家改换信仰,你不但不占理,更不得人心——引用王小波的那个粗俗比方,这个公理就是:你的把把虽硬,但也不能代替我的把 把,更不能代替天下所有人的把把啊!
杀媒体人是为禁言,禁言把杀人变成了屠杀思想。因而,巴黎血案也有我国国内一贯的协同行动——仍用王小波的话说,就是“我们国家自汉代以后,一直在 进行思想上的大屠杀。”思想大屠杀的全部理由,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抑或独尊马术、毛术之类的宇宙真理,不容任何人怀疑与嘲讽。
这就犹如军警林立的中国,官府的门禁岗哨全都标榜着“哨兵神圣,不可侵犯”的禁条;但对于信奉自由民主人权的西方国家而言,没有什么东西是只能颂扬、只能膜拜,不可嘲讽也不可批评的,也没有什么人是先知神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可以被嘲弄的人理应受到嘲弄”,正是言论自由与批评不灭的底线,也是百无禁忌的讽刺与批评的底线。谁都记得,中国人为百家争鸣的言论自由,付出 过比法国人更惨烈的鲜血代价:死于因言获罪的人数绝对超过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至今,噤若寒蝉的胆怯与自我阉割的审查,仍是中国媒体人的遗传病。
枪毙张志新等无数“现行反革命”的文革结束,言路解冻,《人民日报》创刊的《讽刺与幽默》最高发行过130万份;如今早已无人问津了。为什么讽刺与幽默在中国无人问津?因为只能颂扬,不能批评的信仰仍被吹嘘为宇宙真理,当作不容质疑、不容嘲讽的先知全能。
与圣战杀手前赴后继相似,自由斗士也前赴后继:几个漫画家倒下去,千百万自由斗士站出来了。法国人认准了“《查理周刊》是表达自由的象征。这次恐怖 袭击案是对言论和表达自由的攻击”(夏琳•梅蒂尔语)。因而,在遍地“不自由,毋宁死”的大革命遗传基因的法国,捍卫言论与思想自由,成为自攻占巴士底狱 以来225年不灭的圣火——点燃玛丽安娜雕像旁的烛光重唱《马赛曲》,成为大众万众一心捍卫自由的协同行动。
游览欧陆,我饱览过地中海沿岸拉丁族各国靠橄榄树谋生的景色。在古希腊,人的最大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灭绝大地的丰饶。如出一辙,压制言论自 由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没了橄榄树,人类顶多不吃色拉油;没了思想,人类还能称之为人类吗?哪个国家屠杀思想,那个国家不就退化为动物庄园了吗?
你知道在自然界,“物质不灭定律”与“能量守恒”协同一致;而在人类社会,“批评不灭定律”则与“公道守恒”协同一致。表达与批评之所以不灭,就在于世间公道总是趋于守恒的。
所谓“世间公道”,是指表达自由与思想自由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引擎。主引擎灭火了,这个民族还有生命力吗?诚如邓小平的警告:“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若论禁言、封口与割喉的思想大屠杀,历朝历代都比不过“把整个大海装进一个瓶子里”的文革时代,不是吗?记忆犹新,那是一个只许亿万大脑围绕一颗红 太阳“公转”而不许每个人保留“自转”的时代;也如出一辙,那也是一个别人的把把代替了你自己的把把,一个人的把把代替了8亿人的把把的时代!不是吗?
结果呢?结果正如邓小平的断言:整个党,整个国家,整个民族都生机停止、奄奄一息——“闹出一窝十几亿傻人,怎么个过法嘛!”王小波的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当大脑“公转”完全取代了大脑“自转”之后,8亿脑残者几乎都成了低智、低能与低德的阉人。
如今,且不论经历过文革的40后、50后乃至60后伤残比例偏高,只看迄今满大街不要心,不要脑,只要一副肥下水的人那么多,只看那么多中国人不识真假、不论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不知荣辱地苟活着,能没有脑残后遗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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