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尔·亚森 |
“六四”这天看到天山网消息《新疆网友被指捏造谣言及煽动性言论遭行拘》。其中称“网民‘帕米尔·亚森’通过新浪微博散布捏造歪曲事实的信息和带有煽动性的言论……公安机关依法对网民‘帕米尔·亚森’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而6月5日的天山网另一则消息则透露了帕米尔·亚森的实名是帕米尔·亚生。
深感震惊。帕米尔·亚森也是与我在推特上相互关注的推友 @sufeiyichan,几天前他发推说:“年仅12岁的孩童米尔扎黑德∙阿曼努拉被‘撞墙自杀’,微弱的质疑声被和谐了,难道罪恶就此消失而不存在了吗?两团寻求尊严与自由的火焰燃烧在拉萨,责任还是推给对方,难道罪恶真能通过谎言永久地遮掩吗?人家一个小贩自焚便拯救一个国家,我们不停地有人在罹难却没有任何改变。多么奇怪的国度。”
在帕米尔·亚森新开的、只发了四条微博的另一个新浪微博上,他的签名是:“能给我们最起码的呼吸的自由吗?”
学经少年的死亡“罗生门”
文/安然
少年“米尔扎提•纳曼如拉”死了,在这难熬的顿亚上撇下一个悲痛的母亲,还间接导致他的同胞、著名的网络异议人士帕米尔•亚森先生被拘捕。
海外媒体首先报道了新疆学经少年的死,那时天朝是沉默的。消息传至墙内,天朝的五毛异常激动,与维吾尔异议人士在微博上展开了隔空骂战,事实与真相如何在天朝并不重要,比的都是谁的嗓门大和口水多。但显然这一回五毛们很受伤,帕米尔•亚森先生是一位精通汉语的写作者,在一旁默默注视的老大哥再也按捺不住难言的愤怒,在国外国内双重刺激下,决定拿墙内的人出气。
天朝是懦弱无能的,天朝又是无比强大的,这两种表现都是如此真实,关键要看对谁来表现。南海蛮夷菲律宾曾一度被官媒讥笑为“连一支像样的海军也没有”,如今却在像一位勇敢的小丑那样绕着天下共主的身边上下辗转腾挪、左右持续周旋,令天朝束手无策,也令天朝在高呼“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愤青中间颜面扫地。
这是鄙人早就预见到的,天朝的愤怒必定出口转内销!只有手无寸铁、处于绝对劣势的少数民族才是天朝敢于用兵的对象。
其实,新疆的宗教严打从未消停过,此次报道学经少年的死和严惩异族“造谣者”只是适时地提供给强硬派一次彰显天威的机会。普通中国人将新疆视作恐怖的策源地,并根据官方宣传将之归咎于宗教与民族。民间不断有人奢谈着天朝种种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却闭口不言一个一直被吸血的西域,少年米尔扎提•纳曼如拉的死只是因贫血而苍白的西域的一个缩影。当资源被劫掠,环境被破坏,连存在于人大脑中的思想也不放过时,面对从物质到文明的双重危机,你会怎样做?!
我不知道米尔扎提•纳曼如拉——这名前往大城市学习《古兰经》的维吾尔族乡村少年的生命是怎样终结的,但我会为他祈祷——“踏上求学道路的人,真主已为他开辟了一条通往天堂的道路”。在我重温这句圣训时,心中充满悲愤,但仍要为他祈祷。2012年5月25日“亚洲自由电台”在报道此事时曾转述少年的母亲的话说,警方通知她,孩子是在拘留所内“撞墙自杀”,并警告她不得“闹事”。但十天后国内在公开报道抓人消息时,警方对少年的死有了新的说法:谋杀!
但肯定不是警察杀的。按照这一次警方的说法,是少年求学的秘密宗教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共同将他虐待致死。这一说法导致死亡地点和犯罪嫌疑人都发生了转换。如果这名维吾尔族少年是死在拘留所内,国人自然会联想起“躲猫猫”、“喝开水”等等离奇死法。但如果将罪名加到一群受到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的“穆斯林极端分子”身上,他们在中国社会是无望于同情,也无望于任何充分的法律辩护与公开公正的审判。
流亡海外的维吾尔民权组织则称,少年是在警察围剿秘密宗教学校,被捕后因不配合讯问而被殴打致死。
自此,学经少年的死在各方不同的讲述下已如日本电影《罗生门》一般扑朔迷离。警方的说法不过是其中一种而已,甚至他们自身都难逃嫌疑。在这种情况下,新疆当局不是展开深入追查,而是匆忙地对质疑此事真相的帕米尔•亚森先生进行抓捕,更像是在粗暴的封口,以此恫吓人们保持沉默。但沉默不等于默认,滥用的暴力更让人们对权力的公正性心生疑窦乃至怨恨。据说抓捕帕米尔•亚森先生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七条,这条关于仇恨与歧视的法律在中国的现实中往往被援引惩罚少数民族的异议者,似乎已变成为他们的专设条款。孰不知在中国网警密布的网络上,有多少歧视和仇恨少数民族的言论被无视被纵容着!
防止歧视的法律却被用来歧视,防止仇恨滋生的法律却被用来制造仇恨,试问,这样不公正不平等的执法行为是在维稳,还是在饮鸩止渴?
(转自安然博客“一个回族人的时代言说”http://www.ismaelan.com/2012/06/blog-post_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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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天山网“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天山网讯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5月20日,库尔勒市发生一起非法学经儿童被非法学经同伙殴打致死案件。帕米尔·亚生(网名“帕米尔·亚森”)通过互联网散布捏造歪曲事实的信息和带有煽动性的言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危害。6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
经公安机关查明,沙雅县12岁儿童米尔扎提·纳曼如拉被其叔叔巴某送到库尔勒市一非法教经点学经。5月17日,因米尔扎提·纳曼如拉不能按时完成所谓经文背诵功课,在非法教经人员阿某的授意下,遭到一同非法学经的阿某、比某等人长时间殴打,并将米尔扎提·纳曼如拉的头部往墙上撞,致使其呕吐、昏迷。5月20日,米尔扎提·纳曼如拉被非法教经人员阿某等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目前,库尔勒市公安局已将9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后,境外人员恶意歪曲事实真相,并在网上发布了该信息。随后,帕米尔·亚生在家中利用电脑登录境外网站,看到有关“库尔勒市发生一起非法学经儿童死亡事件”的歪曲报道,在未做任何调查、核准事实的情况下,于5月28日7时05分,通过新浪微博发布“维吾尔少年学习古兰经被扣在拘留所离奇死亡”等信息后,又多次转发、散布虚假有害信息和言论。鉴于帕米尔·亚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7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以上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公民的权利,同时,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
from 看不见的西藏~唯色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6/blog-post_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