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 June 2012

政治改革的文革啟示錄

政治改革永遠不可能通過官僚集團進行,而戰勝官僚集團的抗拒,也非體制內可以做到。唯一可行之路,是領袖直接與民眾聯手。

文/王力雄

沒人懷疑未來中國一定會變,區別在於是可控的變還是失控的變。改革是可控,崩潰則是失控,革命有可能可控,也可能失控。

同樣沒人懷疑,變的最佳途徑是執政當局自我改革。但是權力機器化的困境在於——官僚集團不要改革,領袖則受官僚集團制約,無法改革。

官僚集團寄生於體制,既無超越體制的需要,也無超越體制的可能。領袖的個人理想、歷史榮譽,或是功利追求,乃至政治鬥爭的需要,可能與官僚集團不一致。若期望執政當局自我改革,要清楚這個區別——官僚集團只會是反動力量,唯一的可能(如果存在可能的話)來自領袖。

不 管薄熙來出於什麼動機,也先不論他追求的目標是好是壞,他是在推動變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權力機器。他的下場是被權力機器絞殺。但是與薄同齡的一代, 經歷過意識形態顛覆,造過反,下過鄉,置身社會底層,再接受高等教育,吸納西方思想,會生成複雜的多面,即使在官場只展現單面,深處可能還存有另外的面。

溫家寶也數次表示要政改,如果不是作秀,其停留於空喊的原因只能是無法克服官僚集團的阻力。

對於領袖,戰勝官僚集團是最大難題,迄今只有文革提供了成功先例。

一般看法,體制內的改革需要不受官僚集團制約的政治強人才能推動。但是從毛澤東的經驗看,作為前所未有的強人,他照樣無法在體制內克服官僚集團的抗拒。專制領袖無奈官僚集團,根源在於二者關係是「以少制多」。再強勢的領袖,一雙眼睛也看管不住百萬官僚。

文革是毛的最終辦法,他跳出體制,登上天安門城樓,直接對民眾發出號召,授權民眾不服從官僚集團。毛發動文革時的接見紅衛兵、寫大字報、支持造反、鼓動串聯、發布「最高指示」等,都是為了跨過官僚集團,直接指揮民眾。這使官僚集團無法再阻擋毛的意志,連其自身也被打倒。

之所以民眾打倒官僚集團如摧枯拉朽,在於二者關係是「以多制少」。毛只需告訴民眾如何做,授予民眾合法性,其餘則是「放手發動群眾」,「自己解放自己」。

這 是文革的一個重要啟示:政治改革永遠不可能通過官僚集團進行,而戰勝官僚集團的抗拒,也非體制內可以做到。唯一可行之路,是領袖直接與民眾聯手。這是文革 付出巨大代價換得的遺產,是毛澤東的一大發明。可以說,政治改革最困難的問題——如何戰勝官僚集團,文革已經給出了解決之道。

毛 成功實現了「破舊」,卻未做到「立新」。他聯手民眾打倒官僚集團,然而失去官僚集團管理的社會難以為繼,他又不得不重建官僚集團。雖然人換了,結構和機制 不變,新掌權的「工農兵」照樣淪為官僚集團,速度更快。毛只有無奈地宣稱「七、八年再來一次」文革。而他一撒手人世,官僚集團首先是廢除他賦予民眾造反的 合法性。這從另一角度,證明了官僚集團對民眾力量的恐懼。

之 所以毛和民眾聯手可以摧毀官僚集團,卻無法防止官僚集團復辟,在於未找到取代官僚體制的方法。毛的「不破不立」之邏輯,無法擺脫面對的悖論:打碎官僚集 團,必然導致無政府,不讓社會失控,又要重建官僚集團。在沒有超越性的重建中,即使全換上新人,也是換湯不換藥。 「破字當頭」,「立」無可能,前面破掉的,也會捲土重來。

要 避免毛的前車之鑑,就要變成「先立後破」。先立,意味著放在第一位的,不是打碎舊秩序,而是建立新秩序,那種建立是自下而上,自小到大,從社會細胞的層面 逐步擴展,循序漸進地頂替舊秩序,始終保證社會不失序,直到新秩序全面形成後,舊秩序才徹底退出。這樣的「立字當頭」,最終達到「破在其中」。

機器化的官僚集團既然有了制約領袖的能力,如何會任其所為呢?不錯,正因為如此,領袖要做的和能做的,只是啟動政治改革,政改的真正進程要靠民眾完成。文革已經證明,民眾若真正起來,官僚集團根本不是對手。

機器化的權力可以控制領袖,但是專制結構又使這種控制必然存在時間差。在電視和互聯網時代,這個時間差即使不多,也足以讓領袖完成啟動政改的「第一推動」。

當 年為了點燃文革,毛要把1300萬紅衛兵調到北京接見。今日領袖卻可以瞬間面對數億民眾,在官僚集團還未來得及反應之前,發出政改號召,把「立新」方法交 給民眾,並授權他們不服從官僚集團。這種得天獨厚的優勢,是毛當年夢想不到的,也是今日領袖的決勝法寶,使其能夠僅憑一人之力,開啟改天換地的進程。

與毛的不同是,今日領袖一旦和民眾聯手,會成為權力機器的階下囚,然而換來的是青史留名,在其啟動的政改成功後,自身也未嘗不會另有一番新天地。
領 袖與民眾聯手的政改之路,最終成敗取決於交給民眾的「立新」方法。那必須是一經啟動就能自動完成的多中心、內驅動、自組織方法,能在實現進程中自動整合, 從局部擴大到全局;那方法不可被權力扼殺,強力也無法鎮壓,既能與舊秩序和平相處,又能隨成長不斷取代舊秩序,直至徹底轉型。
那方法是什麼?至為關鍵。

(作者係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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