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由寫作人費特的文章〈服務中央的香港直選議員〉 批評一位直選議員「服務中央」。我們不禁要問,為何民選議員會服務中央的?
學術文章不少會指稱香港的制度為「半民主」。從制度上看,三權裡面,行政機關不民主,司法獨立,立法會一半直選(當然,點票方法嚴重削弱了直選議員的功能,以致民選議員要尋求拉布等方式抗爭)。(1+0+0.5)÷3 = 0.5,理論上的確是「半民主」。而體制外的公民社會,有相當大的空間,新聞、言論、集會自由等等,是香港人一直引以為榮的。相比起政制,公民的自由程度實在超前很多,故此,也有一種說法,形容香港為一個“有自由沒民主”的地方。
可是,近年我們都見到,在中共這一陰霾下,這個所謂「半民主」制度下的自由,是何等脆弱。傳媒自我審查,新聞工作者遇襲,示威遭到秋後算賬,警察濫權……現在我們非常清楚了,公安條例等等惡法,之前一直蟄伏,仿佛相安無事,其實一旦執行,就如眼下的情況,會嚴重威脅公民的自由權利。
而政制方面的危機,也陸續浮現。中聯辦干預愈發露骨,特首要去謝票,議員要去謝罪……特首非民主選舉產生,俯首聽命中央是這種制度下的必然,那麼民選議員為甚麼也會這樣?
很明顯,半民主制度其實也是不民主的。那些民主、自由的成分,其實也就是在上者默許而已。在上者要收緊政策,制度也無法保障公民權利不受侵害。
在目前的制度之下,民選議員投向中共與否,某程度上是他們衡量政治前途以及個人氣節的決定。而投共的好處實在不少,即使他們被選民背棄,還有京大人這個靠山。
民主不能只要一部分,只要一部分,制度的缺憾就會廢了整套制度的武功。政客除了選民以外還有別的靠山,選民就難以真正制衡其權利。
所以我們反對「袋住先」。袋住先,香港人雖然有一票,但利用對被選舉權的限制,中央已經欽點了人選。如此“普選”出來的特首,也是服務中央而非香港人的直選特首。
民主有沒有國際標準?形式上可能沒有,一些看似民主的制度形式,也不是民主。一人一票,也不一定是民主。重要的是民主的內涵。民主,就是令到權力真正受到公民的約束,因此當權者必須以公民的利益為依歸,真正服務於廣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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