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為名.取締為實
肯定小販價值,反對小販規管方案
聯署行動
不論團體或個人,請於一月十五日前在此聯署:http://bit.ly/zmI2rg
2012年1月5日
今年11月30日旺角花園街大火後,政府對排檔嚴厲執法。同時,食物及衛生局於12月13日開展為期兩個月「小販固定攤檔的管理」制度的諮詢,建議引入釘牌制度,如商販在三個月內違規六次會遭釘牌,嚴重違規事項(包括分租攤檔、非法駁電及提供虛假資料三項等)天會立即釘牌。有關諮詢期十分倉促,二月十二日即止。(政府建議方案內容:http://bit.ly/xIp2Oi)
我們認為,小販亦是次火災的受害者之一,政府不應在案件尚未調查完成之前,就把治安和消防的責任全推予小販之上。食物環境及衛生署雷厲風行,加強執法,其實各區執法不一,令商販難以生存。周一嶽局長引入室內街市販商的釘牌制度,亦缺乏理據,小販牌已沒再發四十年。街頭小販被釘牌後便不能再申請,因此懲罰的力度嚴重得多。違例事項的內容不切實際,好容易就會在三個月觸犯滿六次,無異於令小販消失。政府以倉促的諮詢方法和時間來回應,未能體現小販的價值,更缺乏考慮社區經濟、勞動人口及社會福利政策等因素。
過時又無願景的小販政策固然要改革,無度的執法,令商販生存困難,受苦的將會是每天以僅夠餬口的收入解決生活問題的基層市民,以及整個社區的生態保存。小販是基層自主生活的基礎,自力更生的出路,也是草根人士常以消費的場所,管理得宜更是本港旅遊的賣點。我們相信,建設安全美觀的小販區是可能的。
因此,我們有以下建議:
1. 與小販共同磋商,盡快訂立清晰執法指引
現時食環署在各區的執法標準不一,又沒有清晰執法指引,令小販難以發表意見及改建攤檔設計,由此多次導致前線執法人員和小販不必要之衝突。我們認為,政府應平衡公共空間、本土文化、消防安全和基層市民生計及消費等考慮,就各區特殊情況,與小販共同磋商管理,盡快訂立清晰執法指引。
2. 延長諮詢期
是次諮詢涉及不止全港數千檔排檔,更是廣大消費者及居民,但食物及衛生局至今仍沒有一份正式的諮詢文件,只是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而且由公佈至截止只是兩個月,期間橫跨聖誕和新年的長假期,實在難以作出有效諮詢,尤其不應在查案未公佈前就通過新例。因此政府實應延長諮詢期。
3. 撤回釘牌制度,全面檢討小販政策
小販牌世襲制度令有意入行者無從加入,年老持牌者就難以繼續,釘牌制度只是令滿有價值的小販墟市消失,因此政府必須撤回釘牌制度,全面檢討小販政策,包括以下各項:
- 各區成立小販市集管理委員會
每區情況不同,如可由區議會代表、 政府部門代表、住戶代表、小販代表成立,專責協商討論當區小販市集的管理安排,就可回應地區需要,同時為小販區管理尋求不同社區持份者的參與和共識。
- 政府邀請設計師和規劃師等參與,建造安全美觀的攤擋
只要管理得宜,請專家設計供電設備、消防裝置、安全存貨,安全又受歡迎的墟市是可能的。
- 合理擴闊營運時的攤檔面積
過去多年食環署都沒有就三呎乘四呎的面積嚴謹執法,令小販可以在彈性之下擺檔,若當執法時,就突顯了這面積根本不能讓小販維生。按是次調查,大部份檔販認為留下一張展示枱(俗稱車仔)已能大大改善經營環境,我們認為政府應積極考慮。
4. 檢討基層房屋政策
大火正反映太密集的住屋令意外發生時的傷亡危機大增,但試問有合適的居住空間,有誰會願意住劏房?現時三年上樓承諾未能兌現,單身人士更難以上樓,因此增建公屋,才是回應基層住屋需要的出路。
發起團體:灣仔市集關注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關注綜援檢討聯盟
from (title unknown) http://www.inmediahk.net/%E8%BD%89%E8%BC%89%EF%BC%9A%E8%82%AF%E5%AE%9A%E5%B0%8F%E8%B2%A9%E5%83%B9%E5%80%BC%EF%BC%8C%E5%8F%8D%E5%B0%8D%E5%B0%8F%E8%B2%A9%E8%A6%8F%E7%AE%A1%E6%96%B9%E6%A1%88%EF%BC%8E%E8%81%AF%E7%BD%B2%E8%A1%8C%E5%8B%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