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度總理莫迪很有意思。他被視為民族主義者,可是令外界大跌眼鏡的是,他外交作風務實,上台之後,不單沒有挑起和鄰國的領土爭議,反而冒着被指摘為賣國的可能,迅速解決了與孟加拉的領土和領海紛爭。莫迪上台後,還大力推進中印邊境問題的解決。日前有消息傳出,中印終於要進行有實質意義的談判,可望為中印幾十年前戰爭陰影畫上句號。
孟加拉與印度之間的領土和領海爭議主要有兩項:
在領海方面,孟加拉雖然直面大海,對岸也沒有其他國家,但是東有緬甸,西有印度,因此其領海和專屬經濟區需要和這兩國協定。而孟加拉兩邊海岸線的走向都於己不利。如果按照通行的以海岸線走向相垂直的直線作為海上分界線的話(也是印度的主張),那麽孟加拉的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就會被悲慘地限制在一個窄小的三角形區域內。於是,孟加拉主張,與印度之間的海洋劃界改為經分界點的經線(南北走向)。這樣,雙方爭議的區域有25萬平方公里。
此外,在這個區域內,還有一個叫新摩爾島(印)或南達爾帕蒂島(孟)的小島。這個小島距離恆河出海口(也是兩國界河)不遠,在主流中心線(延長線)的靠印度一側。該小島既小又無人居住,但由於在劃界上有重要意義,故雙方都主張其所有權。
常年談判無果 國際法庭解爭議
上述的領土和領海爭議早在上世紀1970年代就開始了,但是常年談判都沒有結果。於是2009年,孟加拉把劃界問題提交國際法庭。當時印度儘管不情願,但並沒有以領土問題未解決等為藉口, 接受了國際法庭的介入。在莫迪上台一個月後,國際法庭即發下判決。該判決很大程度上傾向孟加拉所提出的方案:孟加拉在25萬平方公里的海域爭議中得到了約20萬平方公里。儘管新摩爾島還劃在印度一方,但基本上沒有得到劃分經濟專屬區的能力。因此,當時有人擔心莫迪會因為自己的民族主義傾向而拒絕對印度不利的結果,但莫迪政府爽快地表示尊重這個裁決。
莫迪政府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舉解決困擾幾十年的印孟飛地問題(India-Bangladesh enclaves)。當年印巴分界時,在邊境處留下上百塊飛地,這些飛地面積細小,被對方的領土所包圍。在孟加拉境內的印度飛地有106塊,在印度境內的孟加拉飛地有92塊。孟加拉甚至還有領土被印度在孟加拉的飛地所完全包圍,形成「飛地中的飛地」,更有一塊舉世無雙的「飛地中的飛地中的飛地」。由於牽涉到敏感的領土問題,引發民族主義,在1970年代兩國政府簽訂協議之後,印度國會一直沒有批准該協議。以後幾十年,更逐漸出現了各種逆權侵佔的問題,令領土問題更為複雜,也令生活在這些飛地上面的人們苦不堪言。就在看似無解的情况下,在莫迪領導下,印度在6月批准了1970年代的條約,莫迪正式向孟加拉宣布:將以土地置換的形式,徹底解決飛地問題。
印度和孟加拉有效地解決領土領海問題,亦帶給我們若干啟示:
首先,與旁邊貧弱的孟加拉相比,印度可謂泱泱大國,但印度並沒有恃強凌弱。儘管不傾向通過國際法庭解決爭議,但對孟加拉提出的請求並沒有拒絕。在國際法庭判決於己不利的情况下,也沒有反悔。在飛地置換問題上,更沒有拘泥於「領土雖大,沒有一寸是多餘」的民族主義理念,而是相當務實地解決問題。印度的態度,充分尊重了國際法,而且真正做到以平等的身分與鄰國和平處理領土紛爭。給國際關係留下一個好範例。
其次,在領海問題上,儘管印孟之間仍然存在與領海相關的領土爭議,但印度仍然願意通過國際海洋法仲裁庭解決領海問題。而菲律賓訴中國一案中,中國不願應訴的理由之一是南海還存在領土糾紛,故不適用國際海洋法。而事實上,菲律賓訴訟的目標均與領土主權歸屬無關。與印度的態度相比,中國的立場值得商榷。
第三,莫迪上台時,打着民族主義者的標籤,卻能夠在領海和領土問題上作出妥協。一種解釋就是,如果民族主義者都認為這種讓步不損害民族利益,那麼其阻力自然也少很多。在中國1950年代,毛澤東在朝鮮和緬甸的領土談判中,做過多項讓步,比如白頭山和朝鮮平分、放棄了江心坡的領土要求(即承認麥克馬洪線東段),以及放棄南坎的主權(原為永租給緬甸,現把主權交予緬甸)。這些讓步,在當時都沒有引起爭議。
雙邊談判難解決南海問題
最後,南海問題的複雜程度遠遠高於印度和孟加拉之間的海洋劃界,因為它涉及了六國七方,也和航海自由權密切相關。中國一向固守雙邊談判解決問題的原則,但對其他國家通過雙邊談判取得的成果(越南和馬來西亞2009年劃界、馬來西亞和文萊2014年劃界等),中國卻不予承認。可見,南海問題通過雙邊談判是難以解決的。此外,談判解決時能夠作出的讓步很大程度上會被民族主義所干擾,若國際法庭裁決,則很可能避免這個問題。這也是印孟海域這本可雙方談判解決的問題最終通過國際法庭解決的原因。因此,更複雜的南海問題由國際法庭解決可能是更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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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5/08/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