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4 January 2015

《纽约时报》 香港民主派抨击警方拘留14岁女孩

一名14岁的女孩因在香港政府总部附近墙上画画而被拘留一事引起指责,人们认为当局在使用儿童保护法来恐吓年轻的亲民主示威者及其家庭。
警方于12月23日早逮捕了这个女孩,她涉嫌用粉笔在一面墙上画花,该墙在今秋长达数月的对香港主要街道的占领期间出了名。示威是由于中国政府对香港最高官员未来选举方式的建议所引起的,该建议会严格限制候选人的提名。
该女孩在大上周被捕期间被拘留了约17个小时,后被释放。代表她家的律师何佩芝说,在法院于周一听证后,该女孩被送到一家儿童院,原定要在那里呆三周,等待法院对警方的照顾和保护令申请的审核结果。但据当地公共广播电台香港电台报道,上周三晚,香港高等法院维持了上诉,推翻了地方法院将她送往儿童院的早先判决,该女孩得以获保释回家。
据香港电台报道,警方说申请儿童保护令是为了这个女孩的福祉,“无任何政治考虑。”
何佩芝说,这种保护令一般是对面临严重危险、或参与犯罪活动(如贩卖毒品)的儿童使用,该法令可能导致女孩父亲失去对她的监护权。她补充说,虽然这个女孩以前与警察打过交道,那是在她对欺负她的人进行报复之后,“绝对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
何佩芝提到警方的申请时说,“在对儿童的安全没有持续威胁的情况下,这很不寻常。我认为他们是在试图吓唬儿童不要上街,而且更进一步,不只吓唬儿童,也吓唬他们的家庭。”
这个女孩的父母已离异,她从小一直和父亲住在一起。她的父亲现年41岁,有严重的听力障碍,没有马上明白为什么女儿周一被人从他身边带走,何佩芝说。
警 方对一名14岁的男孩也采取了类似的行动,该男孩是警方在清理另一个抗议地区时逮捕的。这些行动已引起了香港民主人士的愤怒反应。18岁的黄之锋领导的活 跃学生组织“学民思潮”在上周二晚些时候发表声明,谴责警方对该女孩采用的做法,称其是行使“‘保护’之名,却是恐吓为实,意图打击走上街头的年轻学 子”。截至上周三下午,已有近万人在该组织网上发布的一份请愿书上签了名。
当地立法者毛孟静在前往儿童院做了短暂探视后,对记者说,“她用的不是洗不掉的记号笔,只不过是粉笔。”毛孟静说,她不相信这个女孩的行为应受拘留21天的惩罚。
她指着附近的一面墙问道,“如果我用粉笔在这墙上画两朵花,我会得到相同的对待吗?”
上 周三,一些抗议者在儿童院附近的人行道上,用粉笔画花,还画了抗议活动的象征——雨伞,并呼吁释放该女孩。香港民主党成员在女孩被指控毁坏的墙附近张贴便 签。该墙在通往金钟区港府主要大楼的楼梯一边。在抗议活动期间,墙上贴满了成千上万的海报和条幅,宣称公民对更广泛民主的诉求,以及对香港和北京官员的愤 怒。该墙获得了布拉格的一个类似留言板“列侬墙”的名声。三周前警察和法警清除金钟区抗议营地几乎所有的东西时,也把墙上的抗议信息清洗掉。该地区仍处在警方的密切观察之下。
王霜舟(Austin Ramzy)是《纽约时报》记者。
翻译:Cindy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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