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0 January 2013

陳惜姿 - 大起底

明報   2013110

十多年前《壹週刊》要移植台灣,香港《壹週刊》的員工要在短時間內複製一本雜誌出來,美術部同事赴台,教台灣美術同事排版;我寫人物專訪,到台灣跟那裡寫專訪的同事交流;財經組自然要跟對口的財經的同事面授機宜。總之,受訪對象和題材是台灣的人和事,但採訪的手法則跟香港壹仔一樣。

記得台灣同事最大的疑惑,就是「大起底」這句廣東話。為何無論時事、財經以至娛樂組都要「大起底」(daqidi)?

查冊是我們很早已開始用的調查方法,憑著合法途徑,可以找到公司董事或者業主的資料。用一間公司名,可查到該公司的董事和秘書的名字,找到他們的住址和身分證號碼。而憑著住址,又可以拿到土地註冊處繼續調查。

政府最近修例,容許公司董事不再需要呈報住址,只以通訊地址登記便可。除了特定的公職人士或破產者的財產委託人,一般公眾再無法查閱這些資料。

政府以私隱為由,收緊公開資料,聽來理所當然。但公司董事不再需要呈報住址,對做生意的人有何影響,我鞭長莫及。但對從事偵查報道的記者來說,則少了一種強而有力的工具。

記得很多年前,一個前高官退休,大家估計他會為某大財團工作,可惜苦無證據。直至有一天,記者在花園道駕車,遇上此人的車,一輪追逐之後,最終被拋離。記者記下車牌進行調查,查得此人的住址,再拿此住址往土地註冊處一查,發現該物業正是該大財團持有。此人與大財團的關係,終於有眉目。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幾多得獎的大新聞,都是記者憑著查冊得來的資料開始的。政府修例,同時將掩埋很多見不得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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