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1 June 2012

陳和順:愈維愈不穩 愈維愈失控

信報財經新聞 12-6-2012

今年是六四事件二十三周年,維園的燭光晚會參加人數達十八萬,破了歷屆的紀錄。就在燭光晚會之後的兩天,因「六四」飽受二十一年牢獄之苦,去年才獲 釋的1989年湖南邵陽「工自聯」主席李旺陽,離奇在醫院窗口吊頸死亡。事件曝光之後,香港社會反應強烈。如果事件早一個星期發生,相信維園六四燭光晚會 的參加人數將會輕易超過二十萬。

李旺陽「自殺」的事件疑點重重,連日來傳媒有詳細分析,在此不贅。死無對證,死者是否真的「被自殺」,除了環境證供,最直接的就是驗屍報告,偏偏在這個關鍵地方,也有甚多令人懷疑的地方。

當 地警方在現場強行搬走李旺陽遺體,又未在進行驗屍之前,就將遺體火化。遺體火化前,須要得到家屬同意,但是李旺陽的家人到現在還未站出來,公開表示同意為 李旺陽遺體進行火化。反而有消息指這是政府的決定,也就是說未獲家屬同意。到目前為止,李旺陽的妹妹下落不明,他的朋友仍被監控,失去人身自由。

公安殺人 十分恐怖

李旺陽「被自殺」事件最震撼的地方是,政府執法機關涉嫌違法,而且搞出人命。直接一點說,就是公安被懷疑殺人。如果這是事實,這就是法西斯主義,就是當年六七十年代南美洲極右政權對政治反對派所幹的「政治暗殺」的事,十分恐怖。

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執行法律,維持社會秩序。所以,憲法具有凌駕性的重要性,就是這個原因。如果政府帶頭犯法,那不是連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都否定了嗎?而且,政府擁有龐大的暴力機器,一旦恣意妄為,後果將十分危險。不單公民自由危如累卵,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脅。

其 實,大陸公安破壞法律,無法無天的傳聞已經不絕如縷,接踵而來。不斷有異見人士被軟禁,被監視,甚至「被失蹤」,「被外遊」,這些全都是非常「有創意」, 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行為。也就是說,這些都是政府濫權的行為。但是,社會大眾還是沒有想到「被自殺」的可能性。現在李旺陽懷疑「被自殺」,把市民大眾對 政權的恐懼和憤怒推上一個新的高峰。

連日來,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對李旺陽「被自殺」事件作出回應,這些回應也令人再一次看清每個政治人物的真面目。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和劉健儀都說會去信中央,促請徹查事件真相。但是,工聯會的黃國健卻指內地每日都有很多命案發生,「若每件命案我們都去干預插手,這並不適合。」

不過,內地每日真的有很多「被自殺」的案件發生嗎?劉佩瓊則認為應該先等待地方政府交代事件,暫不去信中央,「地方很多事發生,不一定關中央的事」。但是,如果中央包庇地方公安濫權,其實也難逃最終憲法的責任。

根據中國憲法第五條,「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現在就請中央政府捍衞中國憲法的尊嚴。

迴避事件 沒有好處

上星期六,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出席活動時,被記者要求對李旺陽「被自殺」事件作出回應,他十一次重複「我不會公開評論這事件」。其實,他被記者連番追問,不是偶然的。在公民自由和權利的問題上,民間社會對梁振英早已充滿戒心。

面對李旺陽「被自殺」的事件,梁振英重複不評論事件,不斷迴避,對他個人其實沒有半點好處。梁振英應該化被動為主動,積極回應,表示明白香港市民十分關注事件,並且會在適當時候和場合,向中央表達港人對事件的關注。

中 央也應該關注這次事件。中央重視維穩,但是問題在於怎樣維穩?現在的客觀情況是愈維愈不穩,愈維愈失控,因為維穩的具體操作有黑洞化的傾向,以至最終上面 發號施令的人也不知下面的具體情況。如果搞出人命,是一點也不令人意外的事。而且,維穩不單在程序問題上失控,在成本問題上也失控。

據說維 穩費用比軍費還要高,因為上面發號施令的人根本不知道下面找了多少人來維穩,也不知道要維多久,但是卻要照樣發工資給執行維穩的人。維穩最終會否愈維愈不 穩,愈維愈失控,這是中央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早前陳光誠事件已經令中央十分困擾,現在又發生李旺陽「被自殺」事件,恐怕中央在維穩問題上已經愈來愈沒有 辦法,必須思考新方法。

至於李旺陽事件,現在的關鍵是要等家屬站出來,公開交代是否授權將李旺陽的遺體火化,並且要得到社會大眾的相信。如 果事後發現邵陽市政府強行把李旺陽的遺體火化,事件進一步鬧大是必然的事。在公民自由和權利這個問題上,民間社會沒有退路,中央政府和邵陽市政府必須公開 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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