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6 April 2013

中共在製造憲政危機

吳康民說:「指中央無權參與香港特首選舉的說法是否定中央的權利,並不合法」。

只有傻人才會說這樣的傻話。中央當然不可以參與香港的特首選舉,因爲中央不是一個人。請吳康民説明一下一個政治組織應如何參與一場選擧(操控選舉除外)?不需要說法律,在邏輯上就已經說不通。再者,這個中央又是哪個中央?中共黨中央還是中國中央政府的某一個機關?不管是前者或後者,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包括憲法,說「中央」可以直接介入地區管轄範圍内的事務,中央制指是說地方行政需要符合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法律,而政府有權委派任免地方要員。一國兩制之下中央政府的法律在香港不通行,而它只有名義上的任免權,香港政府要員由自己的選舉辦法所產生。在一國兩制之下,「中央」不能參與香港事務。當然,我們的前提是「中央」遵守法治精神,它不會用強權與威嚇去介入香港事務。明顯的,這個前提並不成立。

又假如吳康民口中噴出來的又是「法律事實」,如果這法律不容許民主選舉,那這部法律對我們而言是一件廢物。假如消費者想買一頭鹿,而自己養馬的銷售員說根據法律我們只會你一匹馬,我相信所有消費者都會質疑這部法律公正性。香港人想要民主,而中央說法律關係我只能給你假普選,那香港人最終就會要求廢止這樣的法律。

這幫人又常常拿著中央對香港的人事任命權去指手劃腳。英女皇對英國首相也有任命權,但如她不根據選舉結果而任命或不任命首相,她就在製造憲政危機。如出現這個情況,我相信英國的國民會要求廢除王室。同理,如中央不任命香港的民選特首,這個憲政危機的責任在它而不在香港人身上。



from 山中雜記 http://montwithin.wordpress.com/2013/04/07/%e4%b8%ad%e5%85%b1%e5%9c%a8%e8%a3%bd%e9%80%a0%e6%86%b2%e6%94%bf%e5%8d%b1%e6%a9%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