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tellip (独立媒体人)
2013年4月23日,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发生冲突。天上网24日的报道将此案第一时间定性为“暴力恐怖”事件,并称此案造成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维吾尔族10人,汉族3人,蒙古族2人),受伤2人(维吾尔族),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6人,抓获8人。
4月24日,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侯汉敏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证实此案。侯汉敏说,袭击事件发生于4月23日下午13点30分。对事件的描述大概是这样:3名社工人员进入居民家里走访,发现家里有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之后被“藏匿于屋内的暴徒控制”。接报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分头前往处置,"先后遭屋内外暴徒袭杀"。此前被控人员也被杀害,"暴徒点燃房屋焚烧"。随后赶到的民警击毙"继续暴力对抗的暴徒",控制现场事态。15名死亡的民警、社区人员中包括维吾尔族10人,汉族3人,蒙古族2人,另有2名维吾尔族人受伤。"暴徒"被击毙6人,抓获8人。
读到这篇新闻第一个感觉是非常震惊:在21世纪,人类所称的“文明时代”,怎么还发生如此严重的事件。21个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全人类的悲哀。
先来看看这次事件的几个关键词:社工人员,走访,居民家,冲突,民警,焚烧,击毙。
所以可以确定,官方所称的“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在社工人员“走访”后,而且发生地点在“有组织的恐怖团伙”家内,焚烧的是居民自己的家,显得很“神奇”。
再看看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地区的家庭走访。局外人看来,“走访”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他们可能跟老师走访学生家类比。但是,南维地区居委会的走访跟这个有大大的不同,因为走访人员来居民家不是为了了解百姓情况,慰问穷人,他们来家里是为了搜查他们所认定的“非法物品”:包括宗教书籍(有些地区甚至将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也认定为搜查和没收对象,更不用说普通的合法出版物了),带有伊斯兰特色的装饰物、音像资料,火柴(居民不允许拥有‘过多的’火柴),刀具(一些地方对一家可以拥有的刀施加限制,包括数量、形状等),外来人员(家里聚集的人不能太多)......等等。
今年年初,维吾尔在线曾报道喀什英吉沙县以走访名义非法闯入居民家内进行搜查,没收包括《古兰经》在内的宗教有关的书籍、资料,家里有人上大学的家庭和宗教人士家庭成为重点搜查对象。题为“走访名义下的搜房: 英吉沙百姓生活不安”这篇报道还提到,“整个县被恐怖气氛笼罩,百姓不满情绪持续高涨。”
几名寒假回家返校的维吾尔大学也反应,当今维吾尔自治区,尤其在南维地区,居委会、乡政府人员组团突击搜查居民家里的情况比较严重。部分大学还遭当地部门的被带去询问、被迫签署一些承诺书、被进行思想教育等非法待遇。
这下我们可以对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社工人员所谓的“走访”有了较直观的了解。
然后是,“社工人员发现家里有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这里让人产生许多疑问:他们所说的可疑人员有多可疑?社工人员为何选择在“暴徒”面前用电话报告上级?“多名可疑人员”到底有多少人?“管制刀具”和侯汉敏所描述的“很长的”刀到底长什么样?...他们这社工人员对“可疑”人员到底是什么心态?
以上的问题我们都无法找到答案,因为媒体的描述总是那么笼统,而且中国国内所有的媒体使用统一稿件,再者不允许其他媒体或国外组织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所称的“暴力、恐怖”事件都未被进行过透明的调查。
对“4•23”巴楚事件接下来的部分描述就越来越含糊了。接报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分头前往处置,"先后遭屋内外暴徒袭杀"。此前被控人员也被杀害,"暴徒点燃房屋焚烧"。随后赶到的民警击毙"继续暴力对抗的暴徒",控制现场事态。据路透社报道,侯汉敏表示,数名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案发地点,维吾尔人使用斧头和大刀砍死、砍伤民警和工作人员,只有一名民警佩带枪支。在另一种版本中,侯汉敏所说的“发生了枪战”,无非指的是一个带枪的民警和其他“暴徒”进行了“枪战”?
疑点重重......
因为没有对此事件的独立调查,也没有必要进行继续猜测...
但是,有句话说的好:态度决定一切。
我们再看看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对此事件的反应。据天山网消息,4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情况,研判近期维稳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维护稳定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可见,往后一段时间,维吾尔自治区“维稳形式”将会比较“严峻”,维吾尔人的行动受到的限制会进一步增多。
这次会议强调“将恐怖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但整个会议中没有对地方政策没有丝毫的反思。无风不起浪,不是吗?
此外,再据天山网的报道, 4月下旬,中国武警8663部队结合所担负的使命任务,以“人装结合”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反恐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部队驾驭新型装备遂行战斗任务的能力。
“4•23”事件引起了众多外媒关注,也有媒体称此事为2009年的“7·5”事件后维吾尔自治区最严重的暴力事件。
4月2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照稿发言,称“这是一个有预谋,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团伙,有关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破当中”。最后她还强调“中国是法制国家,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完全肯定了政府方面的做法。
以上是中方对这起事件的态度。
他们这种做法也不是头一次,每次在维吾尔自治区发生类似的案件,他们差不多也是这种态度。
这是对他们在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非人道、践踏人权的行为找的一种借口?
世界得反思,中国得反思,维吾尔人得反思,再不要在这“文明”的21世纪重演同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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