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燿廷提出:「若提委會是由全港300多萬選民組成或由全港選民選出,即使最終特首候選人是由提委會「機構提名」,或需「少數服從多數」,或採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提出的方案等,都不是問題」。
唉。他們是不是覺得既然幾個戰友最近都「傻傻地」,自己不傻也不行?
戴燿廷這樣的提法有幾個問題。第一,他既然要以「公民抗命」的方式跟中共攤牌,為什麽還要在提名委員會上糾纏?中共開一道題,他們就在這題下做文章,那還抗什麽命?根本就一點決心都沒有。有膽抗命就要有膽跳出他們設下的框框。現在他們就是,請讀者容許我粗俗一點去譬喻,「要嫖妓又不敢脫褲子」。要自由民主,但又不敢提《基本法》中的問題,還不如不提自由民主了。戴教授,你到底有沒有膽?
第二是李柱銘既然已經受人唾駡,爲什麽還要在他的方案上做文章?爲什麽要千方百計地遷就李柱銘方案?嗚呼,就算是過了提名委員會這一關,李柱銘提出候選人限制,認爲「泛民」只需要、甚至只能派一個人。意則就是說篩選之後還有篩選,至少有兩重篩選。 如果是你黨派之内自己篩選我不管,但你憑什麽篩選其他黨派的人?問題的根本是任何人都沒有原因去做這些沒有必要的限制。你們知不知道民主是什麽?戴今天提這樣的方案,我想戴最大目的就是想替李柱銘挽回面子。這就是人家跳海他又跟著去跳海是也。
第三,就算是民選選委,他們又憑什麽替選民選候選人?用的是什麽標準?爲什麽我們可以相信他們?他們又是什麽人?選委又是一個什麽樣的公職?機制上根本沒有激勵去迫使選委去根據選民意願投票,因爲選委並不是政府一部份,他們沒有得到常規的權力。他們不按意願投票,選民可以怎麽辦?下次不選他們?這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另外,我們也可以按著這個邏輯說選委只有某些有資格的人才能擔任,這就是說連選委也可以設篩選機制。都最後投特首的時候可能事前要投七、八次票。你們不覺得煩?
第四,這不是畫蛇添足我不知道是什麽。還不只是一兩隻足,是幾十隻足。爲什麽選舉不能簡簡單單的一人一票,老是喜歡「一人n票」的方案?他們可能覺得手上有好多票,好好玩好過癮,選民可沒有這些時間與心思去跟你這樣玩。這種制度中誰有資格這樣玩?曰民建聯。你們「泛民」有沒有資格跟人這樣玩?曰門都沒有。不知道自己的優勢劣勢就胡亂下藥,這就是藥物中毒。民主選舉的目的是什麽?是建設自由、良好的社會。他們現在就集中要「選舉民主」,認爲有「選舉民主」就是民主。好,「選舉民主」也說得過去,但現在是連選舉也不民主他們卻可以明目張膽,臉不紅耳不赤,提出這樣的方案,真的是威風八面。
第五,不要忘了選了選委,之後還有一個只限在這個圈子中的提名過程,就是我們反對的篩選。如果是全民當選委,這樣子跟沒有選委有什麽分別,爲什麽不直接投票?
麻煩戴生挖個井自己跳下去。
後記:讀政治、寫政治以來我從沒有這麽生氣過。但這樣的蠢事我真的是第一次見。讀者不要以爲我寫這些評論文章好不快活自在,我現在是頭痛欲裂,口中更是問候聲不斷。他們做完蠢事,我要替他們去想,去說明問題出在什麽地方。他們自己就放著腦袋不用,到處胡亂説話好不威風。我見這麽多蠢人之中,戴燿廷可能真是最最最蠢的一個,比蠢豬還要蠢。蠢豬知道自己是蠢豬所以不會亂來,戴燿廷就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斤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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