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人士被抓被捕的傳聞,去年起已在社交網站傳個不停,直至70歲師太級女記者高瑜上月因洩漏中央文件被捕後,國家嚴厲執法的天網正式全面撒開。維權界這三個月早已腥風血雨,踏入八九民運的25周年前夕,被捕人數更以幾何級數飆升,至今逾300人被實名檢控,還有好些人「被失蹤」。身邊友好、長期戰友逐一被拘,剛來了香港生活的維權律師滕彪,一直在境外設法聲援,但他斷言中國的鎮壓行動正急劇膨脹,似要把維權界一網打盡為止。
文:簡淑明 攝:莊振邦
高瑜犯的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新華社報道指她把一份中央文件內容電郵到海外。海外媒體則揭示這文件正是由領導人下達給幹部的第9號文件,內容揭示了國家絕不容許7種帶有西方反華的思想在國內蔓延,那些凡宣揚西方憲政民主、凡宣揚普世價值、宣揚公民社會、新自由主義、西方新聞觀、歷史虛無主義及質疑改革開放的,都等同是挑動對黨及政府的不滿,對領導人不敬,民間簡稱為「七不講」。
文件內容孰真孰假,從沒得中央公開確認過,但剛由北京來港生活的維權律師滕彪,與他一眾同伴們,7項中至少「干犯」3項:簽署08憲章推動憲政民主、宣揚普世價值爭取教育平權,還有推崇公民社會,讓人民掌握自身法律權利等等,結果他們換來的就是不斷被軟禁、被失蹤、被捕再被軟禁。滕彪算是獲「厚待」一點,2011年茉莉花革命期間被關押了70天後放回家,但受盡精神及肉體折磨。
鎮壓模式轉變
「茉莉花那次,大部分維權人士遭秘密關押幾個月,但總算能回家,今次不一樣,新領導班子的鎮壓模式變化了,比胡溫年代強硬好多。高瑜案令9號文件更具體,更易明白近期多宗政治案的來由。」所謂「近期」,是指由年初起,國內捲起一場拘捕風潮,單是三個星期內至少60人被捕,民間以為是一班知識分子聚在一起舉行了六四研討會而出事,因為當日在場的維權律師浦志強、社科院研究員徐友漁、北京電影學院教授郝建及自由撰稿人劉荻等統統被捕。「六四只是藉口,根本由去年底開始已有很多維權人士陸續被捕,至今超過300人,今次每人也被扣上罪名,浦志強他們被控尋釁滋事罪,今年初我的同學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4年。」
許志永跟滕彪一樣是法學博士,被喻為是最溫和的維權律師,2003年他倆因不滿大學畢業生孫志剛在廣州收容所被毆打致死,與另一位同學俞江憤而去信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學者的上書,引發全國關注,連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三個月後也頒布法令宣布廢止有關制度。滕彪等因此曾獲中央台及國家司法部選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往後他們成立北京公盟,處理很多上訪者求助案。滕彪協助法輪功學員辯護、跟當時還未逃亡美國的陳光誠合作調查政府強迫墮胎報告,兩年後,他與其餘13名維權律師,被《亞洲周刊》選為「2005年亞洲風雲人物」。
惜風雲人物過得並不風光,今天他們都幾乎成了階下囚。滕彪也從沒得過真正的人身自由,「凡敏感時刻,就有人上門來把我帶到郊區。前年10月我來香港中文大學當人權與公義研究中心的訪問學人,由北京遷到深圳。一心準備參加去年的六四燭光晚會,結果5月底有人拍我深圳家門,迫我去旅行,監察著我買了票,起程到蘇州為止,結果我『被旅遊』了8天後才回到深圳。我知道,即使六四前我呆在家裡,他們也一定會軟禁我的。我現在遷來香港住,希望今年終有機會去維園。」
滕彪說,他身邊有好多經商朋友平日不參加遊行示威,但每年六四,就買機票來香港參加晚會,之後又回去做他們的大老闆。「這代表了某一代人的心態,大家都不掛在口邊,但心知發生過甚麼事。」可惜,到現今一代,好多人真的不知六四是甚麼,「07年六四前,有人致電去成都晚報要求登一則小廣告,『向六四遇難者母親致敬』,負責接廣告的90後去問經理六四是甚麼,年輕的經理又糊里糊塗說是礦難,就這樣批下來了。廣告刊出後固然是個大笑話,但也代表官方多年洗腦真的成功了,因為當任何媒體都不提六四,這一代就真的不知道了。」
9月駐哈佛
才剛落戶中大,最近他再獲美國哈佛大學邀請,9月前往當地一年,今次連家眷都一併過去了,他沒交代一年後會否回國,但遇上這場鎮壓大風暴,滕彪變相成了一個流亡的人,回去的結局只有死路一條。「我不怕坐牢,但我不會主動送死,我在外面,至少能幫助的會更多,最可憐的不是坐牢的人,是他們的家人。」來到香港這塊尚算自由的地方,滕彪竭力支援身陷囹圄的友好,訪問時他正在撰寫聲援徐友漁的文章,「我在香港報章撰文、盡量接受外國媒體的訪問,還在網絡發文,希望盡我所能去聲援他們,還有替他們聯絡辯護律師等。他們在獄中受苦,我很愧疚,我不是幸運逃脫,只是在大舉拘捕前來了香港,現在可以做的是讓外界知多一點國內的人權狀況。」
國家經濟發達,民間維權活動比以往更具影響力,隨着互聯網令國家全球化,維權運動更會一步步壯大,「如果是一個順應民意的政權,應要逐步的適應這變化,作出一些調整及讓步,為將來和平的轉型提供條件,但按照中共一貫的做事方式,只會不斷的鎮壓及打壓,相信9號文件就是這樣催生而來。」
from am730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20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