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撥款辦交流團 兩大「集團」佔用大部分
近年,政府積極推展國民教育, 委託團體舉辦內地交流計劃是重點之一,撥款按年遞增,2009/ 10年為6700萬元,2010/11年度7800萬元,201 1/12年度8600萬元,2012/13年度9600萬元( 本財政年度預算),4個年度共撥款超過3.27億元。 本報記者檢視2009/10至2011/12年這3個年度團體主 辦交流團的一些情,發現箇中有不少問題。
首先,主辦團體愈來愈集中。這3個年度,共有18個團體曾經承辦 交流團,計2009/10年度有14個,2010/11年度13 個,到2011/12年度則只有7個;而這7個團體,兩大「 集團」共佔6個, 即是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和李宗德先生領導的團體分別佔3個, 另外,對上兩個年度,教聯會名下3個團體都有參與,李宗德領導的 6個團體,除了一個(蒲窩青少年中心)2010/11年度未參與 之外,其他都有主辦。所以,這3個年度交流計劃約2.31億元撥 款,教聯會和李宗德的團體佔用了絕大部分。
其次,承辦交流團的18個團體,14個有財務報告,其中12個沒 有列出資助用途和交流團收支,無法確定撥款使用情, 只有李宗德的和富社會企業和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 清楚列明資助用途和交流團明細收支,其餘4個團體則連內部財務報 告也付諸闕如。教育局規定,團體獲資助主辦交流活動, 均須於活動完成後實報實銷,若有餘款,須退還教育局。 從已公開資料看來,絕大多數團體未符合規定, 若教育局私下收過收支明細報告,應該公告周知,若團體仍未交數, 教育局要交代將如何處理。
第三,李宗德領導的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雖然有公布交流團收支情 ,但是在2010/11和2011/12兩個年度,交流團約有1 00萬元盈餘,但是聯席會議並未退還給教育局,為何如此, 教育局和聯席會議都要交代。
第四,教育局表示,按既定程序,邀請團體或招標承辦內地交流團, 並採價低者得原則審批。教育局除了按「出價」, 還有沒有其他考慮,外界不知道,不過,18個主辦過交流團的團體 負責人,大多數是「薪火相傳國民教育系列活動」的成員, 其中包括教聯會和李宗德的和富社會企業, 據知成員之間對於審批撥款有很大影響力,會否出現「分吃撥款」情 ,值得關注。
綜合而言,教育局就內地交流計劃撥款,審批透明度不足、 承辦團體未按規定實報實銷,團體有盈餘也不退還教育局等, 在在顯示有諸多問題。一貫以來,政府就公帑使用有嚴格規定, 不容半點馬虎含糊,但是3年來已經耗用2.31億元的內地交流計 劃,資助去向不清不楚,當然,在缺乏證據下, 不能說箇中有法律不容許之處,但是涉及巨額資助, 而政府疏於監察,不能排除會成為腐敗溫脇。因此, 審計署應該調查歷年內地交流計劃撥款等相關情,探討箇中績效, 若有流弊,要及早建議政府堵塞。
撥款有問題監察不足 《中國模式》是前車之鑑
本港主流意見不抗拒國民教育,只期望並非灌輸式的洗腦教育, 而是培養出多元、多角度和有獨立思考的愛國新一代。 交流計劃能否達至這個效果,無從判斷, 但是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所暴露的問題,說明公帑未用得其所, 則不僅無助於開展國教科,還構成破壞因素。 教聯會轄下國民教育服務中心以教育局的資助, 出版連教育局長吳克儉也認為內容偏頗的《中國模式》國情手冊, 掀起軒然大波,觸發家長和社會人士對國民教育的洗腦疑懼。《 中國模式》若由私人出版,香港有出版自由,其他人無權置喙, 然而由教育局資助出版,則《中國模式》內容的偏頗, 就不是言論自由、提供多角度選擇云云就可以解釋, 因為教育局有責任使學生接收正確的知識, 資助出版毒害學生思維的國情手冊,是犯了根本錯誤。
由此可知,涉及國民教育撥款若使用不當,或缺乏有效足夠監察, 國民教育的質素極可能有問題。國教科已經是前車之鑑, 至於國民教育,從交流團種種流弊, 現行國民教育對學生有利抑或有害,可思過半矣! 政府應該全面檢視國民教育的情,總結前階段種種不當, 制訂符合學生最大利益的國民教育內容,也使公帑得到正確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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