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0 October 2012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最怕猪一样的队友:帮温家洗地的段伟红欲盖弥彰越描越黑

洗地原文:溫家財富新聞關鍵人物段偉紅反駁紐約時報

先不说这个被代替持股的段伟红本人当年是27岁的小姑娘,1996年成立泰鸿集团时的注册资金从哪里来的?2007年买那么多平安保险股票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就说说她关于“30岁,持有平安等公司约22亿美元的资产,怕太招摇;所以,从温总理家人手里借了身份证,用他们的名义持股,以便低调保护自己”的鬼扯吧。

根据现在国内一般借身份证办(灰色)事行情,出借一个身份证最多得到200元,所以通常是借那些刚进城急于生存的农民身份证,既能净手净脚,不留痕迹,所费亦不多,很多农民工还得不到这个价位。大国总理的家人,要靠出借身份证补贴自己,清贫至此,让人动容啊。

中国十几亿人,要找三个托,拿身份证开人头户,结果一摸摸到总理的妻弟,再摸摸到总理的亲弟,再摸摸到总理的亲娘。额滴神,呢吗这是什么手气啊?有这手气还费劲开嘛公司,直接去买乐透大彩得啦。

更神地是摸到头彩了还不知道,愣是把温家老太君,当成街头卖白菜的给对付了。真是这种智商就是赢了乐透也得再输回去对不?

再说就算你段小姐把温家太君当卖菜的使,也得温老太君相信你段小姐不是卖菜的对不?否则人凭什么把身份证和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交给你啊?

从2000年到2004年段小姐至少也跟温张培莉做了多年生意,作了4年多“朋友”了,就楞是对温张培莉一堆血亲姻亲一概不知?不知道她老公是温家宝?

段伟红号称从不认识温家饱,全国人民都笑了!为瘟家堡辩解洗地的人还可以再无耻点吗?

段伟红也真敢说啊,只不过用了温家宝的老妈,亲属,朋友的身份做买股票的人头户而已。赚了钱都归她自己,这些人什么都没有的!

就算是找个街头卖白菜的老太太来当人头户,你段小姐也得付人佣金吧?你总不能直接把人当雷锋使了吧?

再说,就算你段小姐要直接把人当雷锋使,那温家老太就真的听话为你当活雷锋了?快90了,老太太累不累啊?

再说,就算人90岁温老太君愿意当这个活雷锋,你小段就真敢接着?那如果哪天老太君一口气没上来咋办?你难道去找人儿子说理去? 那个啥,总理啊,你娘留给你那1.2亿美金遗产,其实是奴家的。不好意思哈。。。OSCAR也没这么玩的吧?

说正经的,自欺欺人还不算最STUPID。真正越描越黑的是段小姐实际上指证了温家购股没有掏钱,是属于吃干股。换句话说,如果段的口供属实,则温家在2004年受贿的罪行就做实了。当然内幕交易罪还是没得逃(这个另当别论,不展开说了)。

而且从法律上讲温家收了股票即使没卖,也得依法按买入价缴所得税的。所以温家又多了一条逃税罪。

至于说2008年在流言四起之后温家又把持股转给了段,即使没有其它任何的利益补偿(其实不可能),从法律上讲也只是畏罪掩盖性质。就像小偷偷了银行金库后没逃掉,听到警笛大作就赶紧把钱给塞回去了。问题是人没事跑别人金库遛哒什么?所以还是得进班房。

另外,段小姐如果真在2008年拿回了所有股权,则属于当年的财产收入,理应按当时的市价缴纳所得税。所以段的逃税罪也没得躲了。

这一次爆料之材料丰富,内容翔实,实在是历史上罕见的,其中包含了大量证监会的原始记录,除非指出这些记录全部造假,否则就只有一个解释,温家贪污腐败铁证如山。

纽约时报报道的问题,不是细节──他们在细节上一般比别人证实的工夫多,所以不容易挑毛病──而是整体偏向,即用(挑选来得的)真实的细节表达有偏向不全面的整体判断。 所以一般相信他们找到的事例是真的,不相信其结论的公正性。

但是,在关于温的报道上,重要的是细节是否真实──他们用的公开财务材料进行的计算如何,即使是有偏向而挑选的事实,只要一个真,比如温的老母2007年就有1.2亿美元股票,就足以说明他瘟家堡有问题。至于纽约时报整体的结论倾向如何,在这里却是不重要的。

细读纽约时报的文章,就知道在细节上他们是有材料佐证的,而且敢和政府对质。

其实,这些是孤证吗?纽约时报只是用它的力量,说了我们不用它说就知道的 一些事实。温的公子何德何能居副部级高位?那是假报道吗?温老婆的台湾录像已很真实。她一身戴成百万价值的东西,如果是别人的老婆,应该算富豪了吧,其夫 如果是国家公务员,如果超出收入范围,该调查了吧?那么温如何能继续唱清廉高调呢? 如果有哪个舔屁眼的能把这东西舔干净了,才叫水平。

纽约时报的作用,是让这个事的程度显现得更触目惊心。但没有它之前,我们已经知道影帝是何人吧。

另外这一次纽约时报对温家宝的报道可以与之前对薄案的报道作个对比,薄案纽约时报的口气从来都是“据传” ( it is said that ), 而这次对温家宝的报道用的是根据调查报告 ( based on the report)。薄熙来最后亮相,说自己没有一分钱财产。这个很容易证伪。只要拿出来薄熙来或者老婆儿子在任何一家公司持有股份,或者银行存款单子就可以了。但是半年过去了,一点硬证据都没有拿出来。

相反,温家宝说的是”45年不谋私利“,这个就没法证伪啊。就像纽约时报这篇报道出来了,27亿美元,家宝一样可以说自己不知情啊,自己要跟老婆离婚不成啊,儿大不由爷啊。

但老百姓可不傻,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两厢一对比,谁坦荡清白,谁心里有鬼,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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