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下周就要開幕,中外注意力卻越發聚焦在對舉世聞名的薄熙來即將展開的刑事起訴上。這位遭罷黜的前任領導人,其案件已大大打亂中共為實現權力順利交接而精心編排的腳本。相比之下,另一樁案件卻幾乎不受注意,那就是對一名叫做陳克貴的普通農民的政治追訴。陳克貴一直過著波瀾不驚的生活,直到他的叔叔、盲人「赤腳律師」陳光誠於今年四月底自村中的非法拘禁逃脫,令中美關係一度陷入緊張。
薄和陳因涉嫌極為不同的罪名而接受刑事調查。據報導,薄涉及其妻謀殺英國人海伍德一案,不過涉案程度尚不知曉,他同時還涉嫌包括貪汙在內其他罪名。陳克貴則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而刺傷了一名地方官員,因而遭到拘禁。由於其叔陳光誠的逃跑惹惱了當地政府,四月二十七日凌晨,三十多個警察和暴徒在既無搜查令也無逮捕令的情況下,非法暴力闖入陳家的農舍,毆傷陳克貴和他的家人,還威脅要殺了他。
儘管薄陳二人分別來自中國政治、經濟和社會階級的兩個極端,二者現狀卻有許多共通之處,包括當局出於政治目的而決心懲罰他們。
兩件案子都籠罩著神祕的色彩。兩名嫌疑人在案件調查期間均與外界失聯,被隔絕關押達數月。薄熙來落入中共祕密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手中,而紀檢委聽命於決定罷黜薄的中共領導人;關押陳克貴的則是當地公安局,與當年迫害和囚禁他叔叔多年,違反憲法保護私宅的規定而非法入侵他家的是同一伙人。兩個案子目前都已移至檢察院,據稱檢察院正在審查證據,以決定是否對嫌疑人提起公訴,以及起訴罪名。
兩名嫌疑人的親屬和朋友都不被允許與嫌疑人接觸聯絡。更重要的是,兩人都不被允許自主選擇辯護律師,這明顯違反了中國二○○七年頒布的《律師法》。薄的家人為其聘請了能幹的辯護律師,但當局尚未承認他們。在陳的案子中,當局直接拒絕了其家人選任的經驗豐富的維權律師,轉而指定了兩位明顯對官方指示言聽計從的當地律師。這兩個律師起先堅稱他們得到了陳克貴父親的授權,在謊言敗露後,又說是被關押的陳克貴親自授權他們代理的─鑒於外界根本無法和陳克貴取得聯繫,這一點也就無從考證。而這不過是歷史的重演。二○○六年,陳克貴的叔叔陳光誠在經歷了兩次鬧劇般的審判後,被同一地方當局判處入獄四年多。當局甚至還毆打陳光誠家人委託的律師,並強迫他接受法庭指派的律師;那些律師和如今法庭為他侄子陳克貴指定的辯護人,來自同樣的兩個律師事務所。
縣檢察院拒絕和陳克貴家人委託的律師討論陳克貴的艱難處境。檢察院本應當對這些律師被非法排除在案外一事展開調查,同時還應調查地方政府利用當地警力對陳家進行的非法突襲。警察早前已對陳家在突襲中遭到的財產損失給予象徵性賠償,並處罰了其中一名毀損陳家財產的凶狠「協警」,對其處以五日的行政拘留,或許警方藉此已經迴避了檢察院調查。警方的這些舉動,即使程度有限,可說是已默認了突襲中警察的不當行為。儘管如此,警察卻一直拒絕透露突襲本身的法律依據,使得陳家人委託的律師最近不得不向法院申請,要求警方就此作出回應。當然,鑒於連中央政府至今未兌現其承諾,對陳克貴的叔叔和陳克貴一家所遭受的迫害展開調查,人們也就不能期待這些迫害行為的始作俑者─縣政府─會好到哪裡去。
不論是薄熙來,還是陳克貴,在正式被起訴前都不會受到審判。但是在兩件案子中,起訴都是毫無疑問的事。在中國,除了個別情況需反覆協商外,檢察院幾乎都會照黨委或警察的意見行事,就像案件到了法院之後,法院也在絕大部分情況下認可檢察官起訴的罪名一樣。而公、檢、法三部門的行動,都要接受地方政法委的統一「協調」。
如果檢察院堅持起訴陳克貴,至少應當允許「異地審判」,如不然,他的案子就會由地方法院負責處理,地方法院受到當地政法委的轄制,而政法委又控制那些負責調查、起訴本案的地方警察、檢察院。薄熙來的案子無疑不會由重慶法院審理,儘管他涉嫌的部分罪行犯罪地是在重慶,如同其妻谷開來沒有在故意殺人案發地的重慶接受審判。被告是共產黨官員的案件,往往會被安排在異地審判,以求提升審判的表面公正。陳克貴應該受到同等對待。
如果陳克貴的案子能得到法院公正處理,那麼就算沒有律師的幫助,他也很有可能被無罪釋放,因為他很明顯是為了制止非法的、危及生命的攻擊,才出於自衛被迫還手。雖然被陳刺傷的官員傷情並非十分嚴重,但陳案和當年的鄧玉嬌案頗有相似之處。鄧面對三名企圖強姦她的官員,出於防衛,刺死了其中一人。當局起先考慮以殺人罪起訴她,但多虧了一位聰明的律師,發動媒體和網路上輿論的力量為她請命,法院最後只以所謂的「防衛過當」判她傷害罪,與此同時找藉口免除對她的刑事處罰。
雖然陳克貴顯然無罪,他卻可能不得不屈服於與鄧玉嬌相似的命運,因為執法部門官員清楚地知道,一旦判陳無罪,他便可以就錯誤逮捕和遭受的損失對他們提起訴訟,且勝訴可能性很高。
至於薄熙來,鑒於他的問題要嚴重得多,因此哪怕是能振振有詞地提出正當防衛,對他也無疑是一種奢望!
作者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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