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仰統制
宗教對於太平天國具有莫大的影響力。 洪秀全自稱是親承天父上帝之封的人間真主, 這種資格和他的權力出自神授。 但是他的宗教並非真正的西方基督教,而是中國化的, 經過他改造的基督教,可名之曰「上帝教」或「洪教」。 二十四歲以前,他所讀的是中國經史,所習聞的是佛道、神巫, 他的初步基督教知識,與上帝觀念,得之於簡陋晦澀的《勸世良言》 。他要以自己的理論。利用宗教以達成政治目的。他不是教徒, 而是「上帝教」或「洪教」的教主,與耶穌為昆仲, 甚至權力超過耶穌。他說古代君民,皆拜上帝,中外一同。 西洋因天兄耶穌捨身救世,遵行大道到底,中國自秦世「 開神仙怪事之厲階」,因而「差入鬼路」。滿洲竊據之後,「 誘人信鬼愈深,妖魔作怪愈極」,天父又命次子,即洪秀全降生, 拯救陷溺。
上帝初似只有兩子,約在一八四八年以後,馮雲山、楊秀清、韋正、 石達開成了他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子, 蕭朝貴因為娶了洪秀全之妹,稱為「天婿「或「帝婿」。 楊秀清又是天父的化身,並代世人贖病,稱為「贖病王」, 一八五三年,復加「勸慰師」(Comforter)、聖神風(H oly Ghost)之號,《新約》是有「錯記」的,他可以「招證」。 楊是風師,蕭是雨師,馮是雲師,韋是雷師,石是電師, 秦日綱是霜師,胡以晃是露師。《賊情匯纂》的編者【註: 張德堅初撰《賊情集要》,後至曾國藩所設採編所,一八五五年成《 賊情匯纂》】斥其「人襲神號,尤亙古之奇聞, 於勿惑鬼神之戒又何在?實亦彼教之罪人」。言雖中肯, 要知道他們本以神自居,而並非人。
上帝教的規條嚴苛異常,儀式尤為煩瑣。拜上帝者必須向上帝悔罪, 十天條必須熟記,犯者死罪。平時朝晚祈禱,每飯感謝上帝, 有了災病及生日、滿月、嫁娶、作灶、做屋、堆石、動土等事, 均要祈禱祭告。每屆七日禮拜,先一日鳴鑼高呼:「明日禮拜, 各宜虔敬,不得怠慢。」不到者,初次枷號七週,杖責一千, 兩次不至,斬首示眾。禮拜時頌上帝恩德,唱讚美詩,天王、 東王以至翼王,均在讚美之列。然後讀聖經、信條,一唱百和。 並朗誦悔罪奏章,高呼「殺盡妖魔」,再誦天條等。每二十五家, 有一禮拜堂,軍行所至,必擇宏敞房屋,備禮拜之用。 所有廟宇神偶,在所必燒必毀。教育完全宗教化, 編刻了許多訓練及宣傳的書冊,自《三字經》、《幼學詩》 以至洪秀全的詔書及《舊約》、《新約》,共十餘種【註:計為《 三字經》、《幼學詩》、《千字詔》、《天父詩》、《太平詔書》( 包括《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原道覺世訓》、《 天道書》、《天情道理書》、《舊遺詔聖書》。(舊約)、《 新遺詔聖書》(新約)、《天(真)命詔旨書》(真約)等】, 均為士子所當時時攻習,無不充滿了上帝教氣氛,文字通俗, 自成一格。清軍擄獲者,汗牛充棟,足征其刊印之多。
儒家思想與上帝教的教義,多不相容,洪秀全升天時,上帝曾說:「 孔丘所遺傳之書,甚多差謬」,「教人糊塗了事」。 耶穌亦說這些書教壞了人。孔丘私逃天下,被天使追回捆綁, 痛加鞭撻,永不准下凡。一八五三年宣布,「凡一切孔、孟、 諸子百家,妖書邪說,盡行焚除,皆不准買賣藏讀」。 所有書籍一律須經天王「蓋璽」頒行,「 不使天下良民仍受妖書經傳之蠱惑」,如「世間有書不奏旨, 不蓋璽而傳讀者,定然問罪」。太平軍通過與統治地的藏書,「 非付之一炬,即用以薰蚊燒茶」。特設「刪書衙」,削正四書、 五經及「凡情諸書」中的「妖話」,再由天王御筆改正【註: 一八六一年,總理朝政的洪仁玕謂「孔、孟之書不必廢, 其中合於天情道理者亦多,既蒙真聖主御筆欽定,皆屬開卷有益者, 士果備而習焉,則煥乎有文,斐然成章」,政策為之一變】。
對於知識分子,太平軍力事爭取,所至出榜招賢,希望共建勳業, 勸各方投效保薦,「自貢所長」,當「量才錄用,家口厚給資糧」。 一八五三年起,開科取士,亦有秀才、舉人、進士之分, 試題均出於《舊遺詔聖書》、《新遺詔聖書》、《天命詔旨書》。 會試中者,封授官職。但對於被擄官吏紳衿、儒生,則極端凌虐,「 或挫折以死,或分為各館充當書手,號曰『先生』, 所辦無非寫奏章、誥諭、封條、出告示、造家冊等事,一切軍令, 概不與聞,蓋防有用之才之算己也」。
二、兵民合一
太平軍舉事之始,首定軍制,以《太平軍目》一書為準。 軍為最大單位,置軍帥一人,其下為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 伍長。每軍官兵合計應為一萬三千餘人【註:一八五五年, 據說共有九十五軍,各軍人數多寡不一,有不及二百人者, 約計共為十三萬,當不只此數】。入湖南後,添立土營、水營。 土營以礦工組成,專司穴地攻城;水營以船多為上, 負有作戰運輸兩種任務。此外有木營、金匠營、織營、鞋營、 繡錦營、鐫刻營,總稱諸匠營,「各儲其才,各利其器,凡有所需, 無不如意」,但令隨營奏技,卻不役使打仗。初期置有女營, 每軍二千五百人,至進入湖南為止,女兵約居四分之一。 此後以兵源已無問題,長江一帶婦女又大半弱不勝軍,悉編入女館, 女兵有減無增。別有童子兵,為官長所私有,經宗教灌輸, 臨陣勇敢,信仰不二,執法無私,及壯大成年,遂為忠實幹部。
對於軍律、訓練,反覆叮吁,要嚴束隊伍,賞罰分明,秋毫莫犯, 不許騷擾鄉民。天晴操練士兵,下雨習讀天書,講解分明, 互相開導,「人人共識天情,永遵真道。倘若遇有妖來,號鼓一響, 趨府聽令,踴躍向前,一德一心」。行營、定營各有規式,陸路、 水路、點兵、查察,均有號令條禁。
《賊情匯纂》亦盛讚太平軍制之優,兵術之良,軍紀之整,謂「 逆賊荒誕暴虐,惟於軍制似有法則,渠賊,……於行陣機宜, 山川形勢,頗能諳習。……試觀其始定軍目,似亦具條理, 由本及末,一氣通連,頗得身使指應之效。其於陣法,任意詭造,… …然可保既敗不致全潰,……且能反敗為勝。賊之營壘, 操縱亦若有把握,度其必不防也,則朝行暮宿,若於慎防堅守之處, 則重壕重牆,甚至封垛如城,其負固各無所不至」。又云「 賊於隊伍之制,條目井井,旋敗旋熾,仍未見其窮蹙。所恃無他, 蓋始定軍目,不愆於法」。「操練士卒,條分隊伍,屯營治壘, 接陣進師,大小相制,視眾如寡,頗能聯合一氣,分合咸宜。」「 賊之梟張全恃行軍有法。其法至嚴,凡有失利取敗,違令私財, 重則立斬,輕則責降,略無姑息。有功亦破格升遷,賞不逾時。 朝為散卒,暮擢偽帥。」「使人人矢鬥可幸生,退則必死之志。…… 桀驁不馴之徒,甘心服役,身臨矢石而不惴,膏塗草野而無悔。」
太平天國的組織,為軍事、政治、經濟、社會一元化, 而以宗教貫注之。政治體系中的鄉官, 與軍事體系中的軍帥以下各級均同。「家備戎裝,人執軍械」,「 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尚」 。理論上是「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 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會貢賦」 。但未能徹底實施,兵源大都為裹脅而來。
三、官制與政事
太平天國的政府組織至南京而大備,分朝內官、軍中官、守土官、 鄉官,整個制度為軍事化。從中央到地方,幾全為武銜。 軍師至丞相、檢點、指揮、侍衛、將軍為朝內官。宮內(天王府)、 及東殿(東王府)、北殿(北王府)、翼殿(翼王府)又各有職官, 東殿規模之大,過於宮內。女官名號與男官同,但員額大減。總制、 監軍、軍帥以下為軍中官。守土官有總制、監軍之別,每郡(府) 置總制一人,各州縣置監軍十人,受命於中央,除了治軍統軍, 並上給貢賦,下理民事。軍帥至兩司馬為鄉官,按戶口多少而設, 多為本鄉之人,軍事之外,宗教、教育、司法、政治、 經濟均歸其負責。每日兩司馬在禮拜堂教讀所屬二十五家的童子, 禮拜日為男婦講道理,頌讚祭告上帝。每七週由師帥、旅帥、 卒長更番至所屬兩司馬講聖書,兼查其是否遵守條命及勤惰。 遇有爭訟,先由兩司馬聽其曲直,如不能平息,依次上達。 伍卒與民能遵守條命及力農者,由兩司馬保舉。各級官員, 定三年一保升、奏貶,均由天王主斷。其優點為資功課職, 頗協眾情,缺點是極端集權,運用不靈。
定都南京之後,天王養尊處優,侈然自得,深居不出,遇大喜慶, 方設朝會。即使東王有事晉見,亦須請旨,批定日時。所有政事, 悉由侯、丞相商議停妥,具禀翼王,翼王認為可行, 代東王撰成誥諭,送東王府蓋印,再送北王府登簿, 仍歸翼王府匯齊,由佐天侯交官分遞,「一切文書多不能面白, 故纖芥之事,必具禀奏,層層轉達,以取偽旨」。「在外賊目, 大小事件,動輒具禀,重複累贅,筆墨繁多。」一八五四年間, 清軍所俘獲的禀諭,成束成捆。行政手續如此煩瑣,難免彼此暌隔, 猜忌日生,「禁令則徒立科條,軍務則全憑文告,氣脈不通, 已成麻痺不仁之象」。
其次是太平天國高級領袖的窮奢極欲。天王以兩江總督署為宮殿, 盡毀附近官廨民宅,每日驅迫男婦萬人,興築半載方成, 周圍十餘里,牆高數十丈,內外兩重,用黃色塗飾,金碧輝煌。 門扇以黃緞裱糊,門外又用黃緞紮成彩棚,月餘即更換一次。 東王以下的府第衙署,無不競爭壯麗。服飾的奢靡,禮儀的隆祟, 等級的森嚴,尤不待言。以出行來說, 最低級的兩司馬尚有舁夫四人。東王每出,儀仗填塞街市, 扈從千數百人,大小官員一律迴避,不及,須跪於道旁。甚至檢點、 指揮轎出,卑小官員兵士均須照此規矩。
太平天國既以宗教建國治國,神權高於一切,代表天父的東王地位, 亦高於一切。永安封王詔中,明定各王俱受東王節制。 一八五四年十月,天父復命他「繼治天下,佐理萬國之事」, 天王不得不承認東王亦是「天國良民之主」。緊要奏章, 如未經東王蓋印,天王不閱,雖北王、翼王的奏章亦不能逕達天王。 除了東王,任何人不得直接天王。
四、聖庫與田畝制度
公用共享是太平天國經濟政策的基本原則。這是理想, 亦是達成政治目的的手段。理論的根據,仍為宗教的。「 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物歸上主, 則主有所運用」,「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帝大福,無處不飽暖」 。軍民日用所需,由政府統籌供給,做到生活優裕而無私財, 既可控制黨眾,又可杜絕貪污。聖庫及田畝制度即因此而定。
聖庫掌管一切財物,金田起事之前,已經設置。 此後凡攻戰所得金寶衣物,固須交獻聖庫,軍行所至, 所有農民米穀亦應齊解,大口歲給米一石,小口五斗。到南京後, 分設聖庫館與聖糧館,置總典聖庫與總典聖糧。聖庫館以管錢為主, 聖糧館以管穀為主,天王府各有典聖庫、典聖糧。 另有分司某種什物(如油鹽),或分任某一工作的各類典官, 後者是按技藝之長,使各有所歸,各效職役,有如軍中的「諸匠營」 。大小官員俱無常俸,買菜錢(禮拜錢)、糧、米、油、 鹽皆有定制,每七日向各典官衙取給。食肉限於天王至總制階層, 總制以下不給,朝內軍中皆然。至於民間,原則相同, 一切與田畝制度配合。
《天朝田畝制度》一書,包含太平天國的社會結構及經濟、教育、 選舉、考核、司法制度,然只是理論。此書刻於一八五三年, 但至一八五五年仍流傳不廣,見者極少,亦可證其並未實施。 關於經濟的部分最為重要,而以田畝為主。田畝制度的原則, 一為土地公有,依照產量,將田分為九等。二為計口授田, 不論男女,按家口多寡,雜以九等,好醜各半。三為豐荒相通:「 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彼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 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 」四為國庫,每二十五家設一國庫,除足每人所食可接新穀外, 餘歸國庫。婚娶彌月,俱用國庫,各有制式。五為自給自足, 每家種桑、養蠶、織縫、養雞、養彘,農隙之暇,兼事陶冶、 木石等。
聖庫制度確曾嚴格施行。佔領永安之前, 以鄉間富室之家為實施對象,進軍長江之時,以城市為對象。 天京政權既立,佔地漸廣,始推及於鄉間,「以天下富室為庫, 以天下積穀之家為倉,隨處可以取給」。 這種竭澤而漁的辦法自不易持久, 而聖庫制度實不失為軍事時期的有效經濟措置。
理論上「凡物皆天父所有,不需錢買」,事實上難以作到。 為使財物長期流通供應,仍需要商業,除了私營,尚有公營。 公營分兩種方式:一為政府直接出售百貨,將所掌握的剩餘物資, 招徠交易,以食鹽、布匹、棉花為大宗,售價較常價為廉, 或以錢買,或以米豆互易,為一大收入;一為政府給予資金, 令商人購辦所需之物,願為某業者,赴聖庫領本,發給營業文憑。 稱為天朝某店,限定利潤。商肆所在之區、名曰「買賣街」, 多在城外,以防奸細混入城內,天京的商務歸「天買辦」總管, 由總典聖庫兼任。
實施田畝制度首須一穩定的統治區域,再行調查戶口、土地, 均非兵戎倥傯中所能作到,米穀亦未齊解聖庫, 仍由鄉官按田畝徵收【註:強徵係另一來源, 一八五三至一八五四年間,太平軍的往來文書中,時有如下字樣:「 九江糧米甚屬便宜,安省(安徽)米糧已解天京」; 某某率水營軍船,前赴南昌、武昌一帶,收貢收糧;某某應將黃州、 漢陽敵人驚走,將米糧裝解天京;某某應將某處敵人駭走, 所得糧米已解抵天京。可見天京糧食供應之不穩暢】。 不同的為佃農交納後,不必再向田主交納。
五、婦女地位與禮俗
太平天國統制下的婦女,大異於昔日。從宗教上說,男盡兄弟, 女盡姊妹。從政治上說,婦女亦可任官, 大都供職於天王府及各王府,「無不錦衣玉食,出入嗚鉦乘馬, 張黃羅傘蓋,女侍從數人」。從經濟上說,授田無論男女。 從禮俗上說,婚姻不論財,有專司其事的「婚姻官」。不纏足, 禁多妻,不准宿娼、當娼,不准有淫邪之事。男女不得混雜, 婦女盡入女館。
其所以採行這種政策,據他們自己的解釋是因為太平軍多挈家齊來, 創業之初,必先有國,而後有家,先公而後私,不可私圖一時之樂, 急享眼前之福。真實之福須從克己苦修而來,「俟掃盡妖氛, 太平統一,方可室家相慶,夫婦和諧」。其次是內外貴避嫌疑, 男女各當分別,方昭嚴肅。據他們的敵人解釋, 是因為恐黨眾顧家而不肯力戰,特設女館,挈家同行,以繫戀之。 一旦天下大定,不僅夫婦得再完聚,未娶者亦許婚配, 功高者且可置妾,犯罪者則罰以遲娶,「意謂男女人之大慾, 以此誘之,實以此迫之,庶諸惡少,捨死力戰」。
一如其他各項制度,事實與理論往往矛盾。 婦女並未能真正得到平等與解放,且備受壓迫荼毒。其一, 女館以軍法部勒,善於女紅者,分入繡錦營,餘悉令解足, 擔任勞役,磨折而死者,頗為不少。其二,既嚴別男女, 而各王不惟仍夫婦同居,且盛置姬妾,執事女官以千百計。其三, 婦女對於男子,仍須服從,男理外事,女理內事,敬夫與敬天、 敬主同等重要,如此方可享榮華富貴,方得上天。不只是夫婦關係, 一般倫理觀念,與傳統亦無出入。
太平天國的封建意識的濃厚,較任何王朝為甚。 王爵固然是累代世襲,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等亦然。 服飾各分等級,民間不准用紅、黃兩色。尊卑名分,上下稱謂, 各有一定,極其苛細瑣屑鄙俚。對敵人則冠以「妖」字, 古先帝王貶號為侯,只有上帝可以稱帝,天王等可以稱王。文字、 物名、地名亦有更改,不良風俗,如賭博、飲酒、巫覡、 堪輿一律禁止。洋菸(鴉片)、黃煙(煙草)不得販賣吸食, 否則問斬。「洋菸為妖夷貽害世人之物,吸食成癮,病入膏育, 不可救藥。黃煙有害體膚,無補飢渴,且屬妖魔惡習。」
洪秀全準備將中國的一切大事變革,並改造中國歷史, 甚至世界歷史。他要破除所有信仰,建立一以他自己為中心的信仰, 控制所有的人力、物力,由他自己支配。他抱有大同的空想, 自己則是特權階級,舉措「不近人情,但求事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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