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August 2012

許驥:走路致死——在中國,散步也是高危動作


編按:通車不到一年的哈爾濱陽明灘大橋,早前發生斷橋事故,導致3人死亡,引發各界就內地建設安全問題的討論。今天,本文作者許驥就內地各省市的地陷意外,與讀者一同探討城市建設的安全責任誰屬。

湯告魯斯2005年主演的電影《強戰世界》(War of The Worlds)中,路面突然塌陷出現大坑,外星人從地底出來,進攻人類世界,企圖佔領地球……最近,內地各省也發生了多宗路面塌陷,其中哈爾濱市竟然9天發生7宗,造成22傷,簡直不可思議。幸虧不是外星人襲擊,但官方解釋說是「天災」引致,就信不信由你了。

「路面塌陷」成為最近內地媒體的關鍵詞。連連發生的路面塌陷事件,還催生了一個網絡新詞:走路死(意即:走覑走覑,不知何時就會掉下去一命嗚呼)。實際上,非但在哈爾濱會走路死,大陸各地都在「淪陷」中。

在過去的4個多月時間內,北京、杭州、西安、揚州、桂林……都發生了類似路面塌陷事故。慘不忍睹的現實面前,港台文化人、媒體人紛紛關注,各抒己見。而大陸公民的維權之路,則因為法律等方面的原因而變得困難重重──這個國家真是讓人愈來愈絕望。

「中國人民從此掉下去了」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24月到8月,中國大地上就發生了多宗路面塌陷事故:

823日,上午10點左右,江蘇揚州臨江路出現一個面積達500餘呎的大坑。附近的居民說,當天早上7點左右,事發地已經出現小小的塌陷,但沒有引起重視。9點多時才出現大坑,一輛汽車差點掉下去,幸虧剎車及時。

89日,廣西桂林市民李先生開車來到一個交通燈前停下,突然發現左前方有個黑乎乎的地方,下車一看,竟然是個直徑50米,深2米的坑。當地地質人員經過勘察分析,認為「雨水是最大的元兇」,然後填補深坑了事。

729日,上午交通高峰時間,浙江杭州秋濤路上出現「史上最大」,面積達1000呎的塌陷。附近打掃衛生的環衛工說,事發前兩天這裏已經凹陷下去,來了一幫工人維修。不修還好,修完就開始冒水,最終「淪陷」了。

41日,北京白領楊小姐在走回公司的途中,腳下地磚突然「嘩啦」一聲,消失在路面。而在地下等待她的,則是熱滾滾的沸水。原來地底傳送熱水的水管泄漏。待楊小姐被救上來時,身上的皮肉幾乎分離,慘不忍睹,後醫治無效死亡,剩下只有7個月大的孩子。

1990年代已有「走路死」

還有西安、桂林、南昌等地的紀錄,不一一列舉。網民看完這類統計,唏噓不已,稱「步步驚心」。還有人套用名言「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說今天「中國人民從此掉下去了」。而哈爾濱路面塌陷97宗的密度,只能說是中國的縮影。

移居香港多年的作家曹疏影,是土生土長的哈爾濱人。她說,聽聞哈爾濱9天發生7宗路面塌陷事件後的第一反應,是想到哈爾濱有大量的地下商場。也就是說,哈爾濱的很多地方都是「空心」的。為什麼會有很多地下商場呢?因為哈爾濱所在的黑龍江省毗連前蘇聯,這些地下商場,早年是因為中蘇關係緊張,作為備戰而修建的地下防禦工程。後來中蘇關係緩和,這些地下防禦工程就轉型為地下商場。

曹疏影說,她並不確切知道路面塌陷和地下商場是否有直接關係,但「走路死」對她來說並不新鮮。早在1990年代末她還在讀中學時,就聽說市區發生過路人掉下坍塌路面死亡的事故,當時就傳聞與地下挖空工程有關。

導致大陸密集出現路面坍塌的原因很多,豆腐渣工程自然是嚴重的。但另外,硬件老化也不容否認。尤其是,大陸的硬件基本上都是1979年「改革開放」後建設起來的。密集建設,就會密集老化,以致密集報廢。疑似知名台灣駐京媒體人宮鈴的微博帳號「宮鈴_胡同台妹」近日便說:「約一年前,一位大陸的前輩告訴我,不久的將來,大陸的許多『硬件設施』會密集的發生問題造成意外。

上海應變「措施」

上海是較早意識到這類問題,並制定相關法規的大陸城市。例如,由於當地媒體頻頻報道上海高層建築玻璃幕牆高空墜落傷人事故,並提出玻璃幕牆有一定壽命,到時限必須更換等建議。上海市政府於今年21日頒布了《上海市建築玻璃幕牆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了玻璃幕牆的使用及維修辦法,如規定此後每5年必須檢查一次。但像上海這樣的城市,在全國鳳毛麟角。何,即便上海有了這樣的規定,是否能夠真正落實,又是另一個問題。在中國,有法不依的情太普遍了。

由於路面塌陷事故太多,大陸《中國青年報》做了一期「法律專家教你索賠」的專題報道。看完才知道,按照中國法律規定,發生這種事情政府是沒有責任的。

百姓「失足」政府免責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鋒指出,一般因公共設施損害帶來的傷害,在西方很多國家都是屬於國家賠償,「但我國在起草《國家賠償法》時,把這塊歸入了民法範疇,屬於民事責任」。所以,上文提到不慎失足掉進滾水裏皮肉分離喪生的楊小姐,最終負責賠償她的,不是北京市政府,而是楊小姐失足地的地產商、物業方和造成熱水泄漏的熱力傳輸公司。明明是政府批准這些公司在地下挖掘,把城市都挖空了,出事故後政府卻又免責,真是咄咄怪事。

為什麼內地政府要挖空地底?一般認為,主要有三種情:抽地下水、開礦和工程建設(如地鐵等)。然而缺乏有力的監管,政府亂批准,開發商只看利益亂開挖,結果釀成慘劇的事屢見不鮮。

內地著名的網站「天涯論壇」上,有個網民寫了一篇〈曲靖煤老闆挖空村莊地下擊鼓鳴冤「懸太爺」孰視無睹村民住房塌陷誰來「買單」?〉的帖子,十分火爆,講的是雲南省曲靖市沾益縣羅木村官商勾結,過度開發地下礦產,導致村民房屋倒塌的事。

地陷與「亡國」

帖子說,自2010年以來,距離羅木村僅50米處的煤礦被過度開採,造成當地村民的房屋開始出現裂痕。不用鑿壁引光,牆身的裂痕已能透進光線,地板也開始塌陷。煤礦主左老闆勢力強大,村民對其惡行無可奈何。

由於內地在村一級是有「民主選舉」的,村民「一人一票」。村民就想在村委會主任改選時,選個能夠把左老闆趕走,保護村民的村委會主任。但是據帖子說,左老闆一面花錢賄選,一面用惡勢力威脅其他參選者,逼他們退選,繼續耀武揚威。中國農村式的「民主」,誠如是矣。帖子稱,當時村民不斷向市縣級有關部門上訪,也沒有結果,現在不知怎麼樣了?

路面塌陷,只是這個淪陷中的國家病入膏肓的一種表徵而已。由於路面塌陷,背後牽扯出的問題多如牛毛,讓人簡直不知道應該從何處覑手改革。但這個國家如果繼續這樣淪陷下去,恐怕總有天會亡黨亡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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