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August 2012

钢贸沉思录-仓储卷


钢贸行业在2012初秋的凄风苦雨中,迎来了致命的第一击—-仓储相继爆仓。之前的银行紧缩、钢价下跌、民间资金远离、周边钢材市场倒闭等虽已把上海的钢贸商折磨的奄奄一息,但还没到全面崩盘的境地。8月中旬起上海钢材仓库重复质押被相继曝光,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随着国资委的介入,事态迅速升级,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把事件定性为诈骗;随着事态的发展,“仓储”事件有可能演变成上海钢贸大崩盘的第一拳重击。

钢贸是需要大资金的行业,钢贸商的资金除了本身自有资金外,还有银行的贷款、民间资金(民间资金渗透在中国经济的各方面,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支柱之一,不是钢贸特有,另文再论)和大企业(以国企和央企为主)的“借款”。早些年,大企业的“借款”因为成本较高(除了抵押物外,一般要两分的月息)、周转周期短(一般两个月),钢贸商借的较少,随着银行紧缩、钢价下跌、民间资金远离,上海钢贸商资金链条越来越紧,同时以货物质押(或托盘)的模式已经成熟,大企业因为福建钢贸在银行十几年的零逾期的信誉和本身的利益驱动,他们的资金大量杀入上海钢贸圈。

钢材重复质押有很深背后原因。2011年11月2日,上海银监局给各家银行内部下发了《关于钢贸行业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提到钢贸行业利用库存钢材反复质押,钢材的重复质押总额超过社会库存的2.79倍。应该说钢材的重复质押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大量的国企和央企从去年下半年起大规模介入钢材的仓压和托盘业务,今年上半年业务规模继续扩大。现在出问题了,官方用一句“问题的本质,是仓库”监守自盗”造成。其监管职责集体失位,进而民间质押(托盘)公司集体中招。”来推脱责任,让参与者都以诈骗罪入狱,国有资产和民间质押(托盘)公司的资产彻底流失。实际上,这场游戏的肆方(质押和托盘公司、仓储方、监管方以及商户)在签订质押或托盘合同时都知道重复质押这一事实,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单一、对点的质押或托盘的事实是不存在的。各方愿意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各自的利益驱动以及相信不会出事的良好愿望。从法理的角度说,基于不存在的“事实”基础上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这些业务的定性更应该是借款性质,款还不了,应该按民事的借款处理。

更何况,每个仓库的监管人员都长期吃住在一起,娱乐在一起,难道在出事之前,就没有一个人能发现重复质押这事,都是集体中招。而且大部分的监管协议都是写明仓库内有合同上的货物,而没有注明是那一堆货物,都默认了重复质押。

当然,因为牵涉到国有资产,定性问题的更改难度很大,需要钢贸高层和政府高层深度交流,争取得到轻点的处理,给参与的各方有一个空间,让国有资产和民间质押(托盘)公司的资产损失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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