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30-8-2012
7月28日教育局長吳克儉公開聲稱,「看不見有任何理由需要撤回國民教育科」。對於吳局長這個向「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的代表以至全港市民提出的質詢,作為香港教育工作者的一員,本人實覺得責無旁貸,要從學理上回應吳局長的質詢,以下就是本人看見,但吳局長似乎看不見,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簡稱《課程指引》)中出現的偏差與錯失,我更會指出這些在教育理念與教學取向的偏差,更可能對香港特區下一代身心及未來香港社會的制度脈絡,造成嚴重的扭曲與矛盾。
對國民身分的認同基礎 作了錯誤界定
《課程指引》的首要教育目標就當然是培養香港公民的「國民身分認同」,然而《課程指引》的最根本的偏差,本人認為,就是對國民身分的認同基礎作了錯誤的界定。《課程指引》把香港國民身分認同建基在一種「同根同心」的所謂原生(primordial)、本質(essential)的基礎上(註1)。雖然今年4月公布的《課程指引》較諸去年5月公布的《諮詢稿》已刪減了一些如「血濃於水」、「祖國同胞」等強調原生、族裔性的詞藻,但本質上強調「同根同心」、以地緣及血緣為本的族裔本位的基礎,卻始終沒有改變。當然,讀者可能追問,這樣的一種本是同根生的國民身分認同,有何偏差之處?我的回應就是,它與香港特區所處的時、空、制度脈絡不單止格格不入,而且更可能導致制度上的矛盾與扭曲。
首先,當我們把上述的一種「同根同心」的族裔本位的身分認同,放置在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國家」的制度脈絡內,我們就會明白《課程指引》在這方面的偏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開宗明義就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unitary multi-national state)」。緊接這個界定,就更強調:「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由此可見,《課程指引》鼓吹的一種以地緣及血緣為本的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的認同基礎,根本上就是「政治不正確」。事實上,「多元民族」與「統一主權國家」這兩個制度,就是中國人的國民身分認同的兩個基本的制度基礎。國內所有小學生均會知悉,中國是由56個民族所組成,其中除漢族外,55個均屬少數民族。因此,我們只需要想像一下,若把特區國民教育科這種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認同課程拿到中國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去推行,例如新疆或西藏,並設想一下可能產生的「教學果效」,我們就自然明白這種建基在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認同理念,是完全不符合今天的中國國情。
若把特區國民教育科課程 拿到少數民族自治區推行?
其次,若我們把這種族裔為本的國民身分認同的教學理念,放置在更廣闊的中華民族的歷史發展脈絡內,我們就更容易明白《課程指引》在這方面的偏差與錯失。事實上,近代多位中國歷史大師(同註1)均一致地指出中華民族是由多個族裔群(ethnic groups)經過幾千年的交往與衝突而漸漸形成的一個——費孝通教授稱之為——「多元一體的格局」;中華民族這個多元一體的格局的整合與團結的基礎,就是透過長年累月的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的互動以至互利的交往而累積起來的,而不是一些狹隘的地緣、血緣、族裔本位的原生因素所造成。據此,我們就更不理解為何《課程指引》會把香港特區國民的身分認同,建基在現時的一種族裔化的基礎上,這根本就與歷史事實不符,更只會對「多元一體格局」的中華民族的維繫與延續造成障礙與扭曲。
香港的多元文化主義
最後亦是最重要的就是,當我們把這種狹隘的國民身分認同,放置在今天香港這個號稱是國際大都會的經濟、文化、社會脈絡內,我們就更不可能不察覺《課程指引》的偏差與缺失。依我個人的意見,過去一個半世紀以來香港社會的運作及團結的基礎,一直是一種互相包融、同舟共濟的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換言之,不分族裔、不分宗教信仰、不分語言文化,均可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各自追求理想,這樣一種多元文化的社群主義才是香港公民身分的認同基礎。事實上,本人在對《諮詢稿》的回應中已指出(同註1),《課程指引》所指的一種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認同,極可能對本港現時在學的2萬多個非華裔的兒童,造成一種疏離及被邊緣化的感覺。很明顯,這樣的一種國民教育的果效,是絕對不利於香港社會的內部整合與團結。
此外,吳克儉局長與教育局官員曾一再強調,《諮詢稿》是「經過2011年5月至8月4個月的公開諮詢,考慮了各界的意見和千多份意見書」(註2),在這樣廣泛而充分的諮詢下,是沒有撤回的理由。但以上為期4個月的充分諮詢的理據,只適用於懂漢語的香港公民,因為英文版的《諮詢稿》其實是遲至2011年7月29日才上載上網(註3),換言之,對不懂漢語的香港公民來說,他們被諮詢的時間就只及懂漢語的香港公民的不到三分之一(5周與17周之比)。至此,我不禁要追問,那些不懂漢語的香港公民是否因為不符合「同種同文」的族裔化的國民身分,而獲得如斯不平等的待遇?
註:
1. 有關分析及參考書目見:曾榮光(2011)〈香港特區國民教育的議論批判〉,《教育學報》,第39卷第1-2期,頁1-24
2. 見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TC 及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9033&langno=2
3. 見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397&langno=1
《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的批判,之一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客座教授
對國民身分的認同基礎 作了錯誤界定
《課程指引》的首要教育目標就當然是培養香港公民的「國民身分認同」,然而《課程指引》的最根本的偏差,本人認為,就是對國民身分的認同基礎作了錯誤的界定。《課程指引》把香港國民身分認同建基在一種「同根同心」的所謂原生(primordial)、本質(essential)的基礎上(註1)。雖然今年4月公布的《課程指引》較諸去年5月公布的《諮詢稿》已刪減了一些如「血濃於水」、「祖國同胞」等強調原生、族裔性的詞藻,但本質上強調「同根同心」、以地緣及血緣為本的族裔本位的基礎,卻始終沒有改變。當然,讀者可能追問,這樣的一種本是同根生的國民身分認同,有何偏差之處?我的回應就是,它與香港特區所處的時、空、制度脈絡不單止格格不入,而且更可能導致制度上的矛盾與扭曲。
首先,當我們把上述的一種「同根同心」的族裔本位的身分認同,放置在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國家」的制度脈絡內,我們就會明白《課程指引》在這方面的偏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開宗明義就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unitary multi-national state)」。緊接這個界定,就更強調:「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由此可見,《課程指引》鼓吹的一種以地緣及血緣為本的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的認同基礎,根本上就是「政治不正確」。事實上,「多元民族」與「統一主權國家」這兩個制度,就是中國人的國民身分認同的兩個基本的制度基礎。國內所有小學生均會知悉,中國是由56個民族所組成,其中除漢族外,55個均屬少數民族。因此,我們只需要想像一下,若把特區國民教育科這種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認同課程拿到中國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去推行,例如新疆或西藏,並設想一下可能產生的「教學果效」,我們就自然明白這種建基在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認同理念,是完全不符合今天的中國國情。
若把特區國民教育科課程 拿到少數民族自治區推行?
其次,若我們把這種族裔為本的國民身分認同的教學理念,放置在更廣闊的中華民族的歷史發展脈絡內,我們就更容易明白《課程指引》在這方面的偏差與錯失。事實上,近代多位中國歷史大師(同註1)均一致地指出中華民族是由多個族裔群(ethnic groups)經過幾千年的交往與衝突而漸漸形成的一個——費孝通教授稱之為——「多元一體的格局」;中華民族這個多元一體的格局的整合與團結的基礎,就是透過長年累月的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的互動以至互利的交往而累積起來的,而不是一些狹隘的地緣、血緣、族裔本位的原生因素所造成。據此,我們就更不理解為何《課程指引》會把香港特區國民的身分認同,建基在現時的一種族裔化的基礎上,這根本就與歷史事實不符,更只會對「多元一體格局」的中華民族的維繫與延續造成障礙與扭曲。
香港的多元文化主義
最後亦是最重要的就是,當我們把這種狹隘的國民身分認同,放置在今天香港這個號稱是國際大都會的經濟、文化、社會脈絡內,我們就更不可能不察覺《課程指引》的偏差與缺失。依我個人的意見,過去一個半世紀以來香港社會的運作及團結的基礎,一直是一種互相包融、同舟共濟的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換言之,不分族裔、不分宗教信仰、不分語言文化,均可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各自追求理想,這樣一種多元文化的社群主義才是香港公民身分的認同基礎。事實上,本人在對《諮詢稿》的回應中已指出(同註1),《課程指引》所指的一種族裔本位的國民身分認同,極可能對本港現時在學的2萬多個非華裔的兒童,造成一種疏離及被邊緣化的感覺。很明顯,這樣的一種國民教育的果效,是絕對不利於香港社會的內部整合與團結。
此外,吳克儉局長與教育局官員曾一再強調,《諮詢稿》是「經過2011年5月至8月4個月的公開諮詢,考慮了各界的意見和千多份意見書」(註2),在這樣廣泛而充分的諮詢下,是沒有撤回的理由。但以上為期4個月的充分諮詢的理據,只適用於懂漢語的香港公民,因為英文版的《諮詢稿》其實是遲至2011年7月29日才上載上網(註3),換言之,對不懂漢語的香港公民來說,他們被諮詢的時間就只及懂漢語的香港公民的不到三分之一(5周與17周之比)。至此,我不禁要追問,那些不懂漢語的香港公民是否因為不符合「同種同文」的族裔化的國民身分,而獲得如斯不平等的待遇?
註:
1. 有關分析及參考書目見:曾榮光(2011)〈香港特區國民教育的議論批判〉,《教育學報》,第39卷第1-2期,頁1-24
2. 見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TC 及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9033&langno=2
3. 見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397&langno=1
《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的批判,之一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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