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立媒體‧【跨境家庭系列】
有家緣何歸不得——少玲的故事
編按:雙非搶床位、搶資源,有幾真確?本網與關注跨境兒童權益聯席合作,將刊出一系列跨境家庭的訪問報導, 讓讀者更了解來港產仔的「內地人」的處境。首篇報導受訪者阿玲,家族五代也是香港人,只因為2001年港府人大釋法,將她這位港人內地所生的子女變成了 「內地人」。她談到內地計生辦、公安部門的黑暗,香港入境處職員的留難。
哥哥.老闆.國家:窮家女子的青春
少玲於80年出生在廣東農村,她的家鄉是農村,父母皆以務農為生,自種自食,子女讀書需要時,才會拿部份糧食去賣。她在家中排行第二,上有哥哥;下 有妹妹。農村仍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總覺得應該把唸書的機會留給家中唯一男丁,而當女兒的就要出去工作,供養哥哥讀書。當時,中國工業發展迅速,而工廠的薪 水比在農村好,故在十七歲的時候,少玲就已離鄉別井去到海豐縣城的工廠打工。當時一直做出口成衣,產品多出口到印度和香港。薪資制度是件工制,換言之沒有 底薪,只能拼命做,天天加班做十多小時,一個月才賺得千多元薪酬。而且,當時大部份工廠,都到年底才發薪水,雖然提供伙食,但卻會在工人的薪金中扣除,如 果工人在發薪水前需要錢,就要問工廠「借」,到年底七除八扣後,才能獲得一年辛勞的工資。少玲就這樣當個製衣機器般,把17-22歲的青春的年華,都就這 樣送了給一心要成為世界工廠的政府和老闆們。
後來,經由親戚介紹,少玲又曾經在2002-3年到過深圳打工,在百佳超市賣大閘蟹,有底薪,若賣得好有佣金。當時少玲已有一同鄉男友在廣州打工, 深圳亦較近較易相聚。再後來,本來就要平凡不過地結婚生子,供書教學,只是,想不到,某些身份,某些經驗,某些政策,撞作一堆,壓在小人物的身上,讓人措 手不及......
「雙非」身份實屬無奈 紮根香港不想重蹈覆徹
少玲家族五代也是香港人,由她的太爺到她的父母也是,雖然她不知道她的太爺、爺爺是何時來港,可是她知道她爺爺直至零二年才成功申請她母親來香港, 而母親亦後申請到父親和妹妹來港。雖然,香港政府已於去年實施新政策處理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的居港問題,可是,這新政策卻也是一個「抵壘政策」:父母須於 1979或2001年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而當其時,他們的子女必須未超過十四歲。這個新政策,原本是為了處理港人的家庭團聚問題,且是一群港人家長十 多年爭取後政府才給出的反應。可是,像少玲這樣,爺爺剛剛好遲了幾個月才能夠成功申請母親來港,且,少玲當時也已超過十四歲,就完全被卡住了。
她這一代「超齡子女」是缺乏支持的一群,因為所有家人都在香港,她卻只能不斷的申請雙程證來港「零三年有自由行之前,都無得去探親#。」及後,她父 親帶同妹妹在零八年來港。她無奈地說:「連我妹妹也申請得了來港定居,我卻要靠雙程證才能來港跟他們一聚。」 家人近乎全在香港的她,「根」也生在香港:「如果有一日我成功申請來到香港,是否又要好似以前一樣辛苦,又要申請我兩個仔來港?」年青時,她就體驗過跟父 母分隔兩地的痛苦,故她也不想這個循環再度發生,不想兒子再為居港權的問題而奔波勞碌。「那時聽人講零一年莊豐源案開始,在港出生的孩子都有居港權,而且 又不受內地(一孩)政策影響。」加上,她跟丈夫本來就想多生一個,故她的兩個兒子都是香港人,分別於零六年及零八年出生。 零五年她懷有第一胎時,已發現相對於二三十萬元的超生罰款,香港只要二到四萬就可以有一個床位和一次產前檢查,是較便宜的方法。
童年見證計生辦惡行 對內地生育心生恐懼
少玲不否認內地生育政策近乎搶錢的做法是讓她來港產子的其中一個原因,然而,這不過是促成這個決定的次要因素,另外除了「超齡子女」這一份孤兒感的情結,另一個主要原因是跟她自身的經歷有關。
少玲的童年一直見證著內地計生辦的惡行,這些記憶一直讓她難以忘懷。「細個見到計生辦去市場到捉大肚婆,去查佢地有無准生證。」如果沒有准生證,又沒法證明這不是頭一胎,便會當作是超生,便會抓走強行打胎。這種經歴讓她懷孕時那裡都不敢去,尤其不敢去市場。
她也有兩個舅母也在內地超生,本以為到了孩子入學年齡不過罰超生費,罰過後孩子便有戶藉,可以入學。可是依然受計生辦牽連。「如果超生,計生辦會半 夜來查屋,舅母就即刻帶著小那個騎摩托車走。不過留在家裡的人,就被計生辦的人嚇到死。」她小時,由於媽媽都是超額懷著妹妹,計生辦的人曾衝進她家,媽媽 懷著妹妹逃跑了,計生辦的人便把她家的大門拆走,傢俬搬走,更時不時來她家找人,每次找不到人可能又帶走一些傢俱,如強盜無異。另外,她家鄉更曾有計生辦 抓錯人的例子:「有一次他們查屋,某屋有個女生同一個小朋友,女生已一直說孩子不是她的。」但是計生辦的人還是抓走了那個女,還要她做結紮手術。「女孩已 一直說那不是她的孩子,但他們竟然說紮了才講。」在結紮以後,才真相大白──那女生連婚也未曾結,更遑論生子。女生的一生被毀了,他們只是賠錢了事,再保 送那女生當一輩子的公務員。
童年的經驗,讓她對內地計生辦的做法心生恐懼,更讓她決定頭一胎已經來港產子。她一再強調:「真係驚!」因此,她零五年知道懷第一胎時,便到深圳投靠姑仔。「深圳那邊沒有這麼嚴厲,好少查屋。」
巨額贊助費及文化差異 終決定來港讀書生活
本來少玲是打算來港生子,再帶兒子回內地唸書生活。然而,這種理想的生活,最終還是因孩子巨額的「贊助費」政策而承受不了。筆者奇怪為何少玲當初沒 有想過孩子回大陸讀書會有贊助費的問題,不過回想自己在香港的經驗,也會發現,本來未試過同政府有任何交涉的人,也絕對不會知道何謂公屋政策、人口政策、 福利政策......由於孩子沒有戶藉,雖不用交超生費,卻要交巨額的「贊助費」。終於,夫婦二人在2010年時,決定,由少玲帶著兩名兒子來港讀書。 少玲指,內地的中小學學位競爭大,一個班可能有五十到六十人,在如此激烈的競爭下,首先不被取錄的就是沒有中國戶籍的人。即使國內的中小學取錄了,也可能要交付幾萬塊的「贊助費」,並且不會有存根或單據,他日若校方言而無信,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只能啞忍。「而且根本不知是付一次,還是繼續讀下去每期都要付。」
少玲堅信唸書對一個孩子來說是很重要的,因此她也不樂見兒子由於身份問題,而失去唸書的機會。儘管考慮到將來,若有港人身份的兒子日後需要從內地回 港升學,學習上差異必然造成阻礙。內地跟香港的教學差異之大,最明顯的是英文程度,儘管近年這個問題好轉了一點,但問題依然存在。另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中 文的繁簡差異,曾經有一次她被兒子問到一個中文字怎麼寫:「我只懂簡體字,我叫他先寫簡體,他說寫簡體字會被老師罵。」
可是,來香港讀書卻有不少的難處。少玲由於沒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分證,在香港不能工作;同時,又要照顧孩子不能回內地去工作。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 生活就單靠那極為微薄的孩子的綜援金來維持。「就算有學卷不用交學費,還有書簿費呢?幼稚園重有雜費呀、茶點費那些。 兒子在學習上的花費,為少玲構成不小的財政壓力。「省點吃囉,其他開支都無法減,尤其是學業是節省不了的。」當長子升上了小學,這份負擔必然會更大地壓在 少玲的肩頭上,她說到現在壓力已經夠大了,長子上了小學後更不敢想像。
親人雖願幫助 奈何年老自顧不暇
相對其他同樣情況的媽媽,少玲較幸運的是,作為「超齡子女」的她在香港不乏親人幫忙。由於她的父母都是香港人,她的父親做了兩個兒子的監護人,再向 社會福利署入紙申請,才能讓兩個兒子有資格申請綜援。而她每隔一段時間便需要回內地一趟,以提出來港的申請,而等候申請的時間至少要十天,甚至有的時候要 一個多月。
本來她每次回內地的時候,也可以把兒子放到父母家,讓他們幫忙照料。可是近來,這個情況難以延續,除了舟車勞動帶來的疲憊,還要面對各方面的壓力和負擔。
從2008年開始,她年老的父親患上肺癆,照顧自己也成了問題;而當清潔工的母親除了要長時間工作,也要照顧患病的丈夫。對於年邁且有病痛的父母來 說,除了照顧自己以外,還要多看顧兩個孫兒,未免會負擔太大。所以,她要回內地申請來港簽證時,只好讓較小的兒子向學校請假,與她同返內地,而長子便交由 父母或妹妹照顧,不會讓他們同時照料兩個孩子。再者,從那時開始少玲更要抽時間來照顧來照顧病弱的父親,因此也比以往更為勞累。
作為一個母親,要長期中港兩地走帶來最大的影響,莫過於對兒子的學習造成阻礙:「我也知道這樣會影響他(兒子)的學業,可是我父親連自己也照顧不 了,唯有帶他回內地去。」她只能無奈接受現實,現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在她回內地前跟班主任先說,讓她把兒子的功課都帶回內地做。
在港每天家務勞動 朝八晚十
由於父母本是港人,少玲的遭遇已比一些舉目無親的「雙非」媽媽好一點。可是由於父親患長期病,母親年長兼長年做清潔工,已經身體勞損很嚴重。因此,少玲每天除照顧兩名兒子的生活,還要照顧老兩的家務和生活。少玲每天的日程的大概,可以讓你感受到她每日在香港的貢獻:
8:00 做早餐給兒子
10:00到達父母家、煮飯、做家務、照顧父親需要
12:00吃飯
13:00送兒子上學(學校在父母家附近)
13:30-16:00兒子上學期間,買菜、清潔父母家居、洗衣、煲湯、照顧父親需要
16:30接兒子放學
17:00督促兒子做功課、繼續做家務、照顧父親需要、預備晚餐
19:00母親下班回家,吃飯
20:00洗碗、為兩個兒子洗澡(因劏房的廁所太小,無法幫兒子洗澡)
21:00回自己劏房的家,督促兒子做功課和睡覺
21:30 做劏房裡的家務
內地部門官商勾結 中介公司無法無天
她的兒子在香港居滿180天,她本有權申請可留港90天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探親簽注(又稱探親證)。然而,她依然一直以個人港澳遊(又稱個人遊或自由行)身份來港,很少申請探親證。
她並不是不想申請或是程序繁複,而是價錢被推高至一個不合理的水平。原來申請探親證只需繳交規定的100塊錢(少玲稱之為窗口費),但當她去內地公安機關想要申請時,她被告知「沒有探親簽證」。奇怪的是,在公安機關沒能辦到的探親簽證,只要透過中介公司就能申請到。然而,由於有中介公司的介入,價錢也從原來規定的100塊錢,跳升到3200至3800塊錢。
對少玲來說,如果透過中介公司申請探親證的話,等同於留在香港的時候每天多付三十多塊。價錢之高,對於原來財政已經緊絀的她來說,實在難以負擔。她亦慨嘆:「不是我不想辦(探親證),而是真的太貴了。」
她更透露,中國其他的地市也可以在公安機關申請探親證,就只有她住的地方沒有。儘管不知道當中有多少的利益輸送的關係,但是公安機關跟中介公司的官商勾結是無用置疑的。可笑的是,這樣的黑箱作業在中港兩地也未能受管制。
過關須入「黑房」 屢遭入境處歧視
以個人遊身份來港也有很多不便。首先,規定持證者每次來港的逗留時間不超過七天,故她需要多次續簽,一段時間以後也須再回到內地去辦簽證。可是,她 由於有兩個兒子在香港,以「個人遊」身份來港續簽較他人多、也較頻密,因而惹來入境事務處的職員連番留難。從2009年開始,她每次來港,都會被入境處人 員拉到「黑房」,被多番質問、責罵,甚至曾被恐嚇下次來港不保證讓她入境。 如果運氣好一點的,她被拉到「黑房」,也不過是被告知「下次要辦探親證,不要用個人遊」之類,很快就可以放她走。可是倒楣的時候,便被逼要呆在「黑房」裡 幾個小時,入境處官員每次也對她作出非常嚴厲盤查。即使少玲已解釋了自己是港人內地子女的背景,即使少玲已交代自己無法申請探親證是因為內地的官商勾結, 但得到的回應就是「妳地係黎爭人地學位、床位」、「妳落得黎生就預左」、「無錢就唔好落黎生」之類的說話,即使她哭了對方還要繼續,更恐嚇如果她不申請探 親證來港,便每次都把她扣留在「黑房」。也有一次,她被困在「黑房」中幾個小時,放她出來的時候已經沒火車搭了。雖然,每次最終都會被放出來,可是被拉去 「黑房」漫罵、侮辱的經歷,讓她每一次「過關」時都戰戰兢兢。
小結
一家團聚,對一個基層家庭來講,竟已成為一種特別的奢侈。少玲的一生,見證著每一代也要與父母分隔兩地的命運,先是爺爺跟媽媽,之後是媽媽跟自己。 「人家過時過節就可以一家團聚,自己家裡特別冷清。」正因為了解到家不成家的痛苦,才萌生出來港產子的想法,想要了結這個惡性循環。只是, 當她的上一代跟下一代都有港人身份,唯獨她這一代沒有,這個夾縫人的命運,就更難以承受。
很多人以為跨境孕婦,是因為在香港超生比在大陸便宜,或因貪香港福利教育機會才到香港,可是,少玲的故事讓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在內地當個弱勢小老百姓的巨大無奈,與及任何一個父母都會做的:為子女做對他們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人生,果然是比一些簡單的「如果你XX,一定是因為YY」這種公式化的想像複雜許多倍的事,而我們,又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這種複雜性呢?
編輯:黃俊邦
香港獨立媒體‧【跨境家庭系列】
只為自己活一年--阿晴的故事

不堪農村苛捐 決定離家打工
阿晴自小在廣東鶴山的農村長大,家有六兄弟姐妹,她排尾二,一家務農。基於不合理的內地農村政策,他們一家須日曬雨淋負責十多畝田,並將絕大部份田 穫上繳政府,因此兒時生活非常艱苦,想到日後一生都過這種日子。儘管如何辛勞,都無法得到溫飽,這令許多鄉下人都會想到城市一拼。
阿晴也不例外。
由於許多同鄉都有去澳門打工做工人的風氣,於是,在她18歲那年,阿晴便隨姐姐的腳步跑去澳門當製衣廠勞工,收入較鄉下高幾倍,工作雖繁忙,但比起耕田已輕鬆許多。工作頭幾年的薪水,絕大部份都是寄給父母,唯最後一年,她決定自己存一點錢。
沒想到,這短短的一年,竟就成為她至今為止的人生中,唯一可以為自己而生存的一段時間。
女人靠結婚?
到了適婚年齡的她,在家人催婚下便帶同少許積蓄回鄉去。之後經朋友介紹下認識住在開平市的丈夫,半年後他們決定結婚。阿晴從小到大學懂的性別概念, 就是結婚可以改變女人的命運,解決所有問題。同時,嫁給有城市戶藉的人,就不用挨辛苦的田役。加上她丈夫的父親是公務員,家境算是好,有望婚後安安定定。 雖然,結婚前,她已知道丈夫有賭博的習慣,也詢問了親人的意見。當中,曾賭搏的哥哥表示不用擔心:「結了婚就會改」,不疑有他的阿晴便決定下嫁。
沒想到,這次婚姻不但沒有讓她獲得自由,反而束縛了她以後的人生。
黑箱作業下的一胎政策 冒險到港產子
婚後阿晴搬到開平生活,丈夫是廚師,她則到五金廠當女工,理應「公一份婆一份」安穩生活。03年他們育有一子,但丈夫爛賭成性,根本沒有錢養妻活兒交,一家幾口僅靠家公的退休金及她微薄的薪金過活。可是,在06年時她意外懷了女兒,這違反了內地計劃生育的政策。在一胎政策下,阿晴如要再生就會被罰8萬元超生費,但她每個月薪金卻只有1000多元,罰款相等於她工作六年多的薪金,根本無法負擔。加上內地政府部門黑箱作業,超生費並非一次性罰款,計生辦可以持續濫收費用,她們無從得知實際金額為何。
身邊的親友甚至丈夫都勸她打掉小孩,她甚至已走進了醫院,但想來想去,不忍殺害小生命,而且,在「生多一個老公就會生性」的緲茫希望下,她決定誕下女兒。丈夫的香港親戚跟她說,來港產子費用較便宜,只需大約2萬元,因此便讓現時5歲的女兒到香港出生。
生第二胎是一系列心驚肉跳的過程。首先,內地醫院一發現超生孕婦,便會立刻通知計生辦,此舉令到阿晴沒法在內地進行產檢。 故此,她只在生產前到香港做了一次產檢,並預約了床位,到預產期左右時間,她就腹大便便千里迢迢來港產子。由於她並不是順產,需要剖腹,本應留院多天,但 這樣一來,費用便比預期的貴太多了,生產費連同兩日住院需要3萬多元,以她的經濟情況不能負擔,只好要求醫生讓她出院。她表示從來沒打算用香港的一分一 毫.:「我一生完就返內地,完全沒休養過,甚至情願付多些錢在內地替女兒打各種預防針,都不想用香港資源。」
爛賭丈夫入獄 收數佬上門 家庭破碎
事實上,阿晴表示,在丈夫的香港親戚之前,她也曾在內地的報紙上看過廣告,知道有中介公司,在賣廣告說在香港福利怎樣怎樣好。可是,當時她認為,只 要不用交超生費,孩子出生後,教育費雖貴一點,但起碼可以預計,只要自己努力打工,都可以養育兒女長大,最重要一家人齊齊整整一起生活。因此,小女兒擁有 港人身份,但一家人一直在內地生活,她亦只曾帶女兒來港換證一次。
可惜,夫妻關係不但沒有因女兒出生而改善,而且丈夫爛賭成癮越來越嚴重,她試過在丈夫出糧當日,抱著女兒到丈夫工作地點等他出來,但都不得要領。在內地許多地方,女性離婚至今仍是一個嚴重的污名,但阿晴已忍無可忍,終於在2008年2月決定與丈夫離婚,自力更生。
沒想到兩個月後,發現了兒子患上地中海貧血病。同時,一眾親友皆認為離婚十分不光鮮,會有好多閒言閒語,皆努力勸喻她復婚。阿晴一時心軟,最後還是 與丈夫復婚。可是,丈夫一錯再錯,前年在內地更因犯事坐監,欠下一身債務。債主似乎是地方「社團」,於是,每週總有一群陌生男人到她家「坐坐」,提醒她要 還丈夫的債,嚇得她終日徨恐不安,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實在是不知何去何從。報了警,但由於那群男人只是來「坐坐」,警察說不能做什麼,她就更彷徨了,漸 漸情緒已接近崩潰。她的同事們眼見她苦況便合資了萬多元給她,建議她到香港生活,「當黑工總比留在開平好」。無計可施下,她只好將兒子寄養在她姊姊家裡, 在2011年8月便帶同女兒到香港找出路。
最後,阿晴終於結束了這個真正改變了她命運的婚姻,辦了離婚手續。
來港是唯一方法嗎?阿晴表示她曾考慮帶女兒到深圳生活,她在深圳打工,女兒到香港上學。可是,當她計過數後,發現,以她的學歴,在深圳能找到的工 作,只剛好夠交租,若說生活費,必定要加班或找兼職,這對一個在深圳無親友的單親母親來說,顯然是不可能的。回老家嗎?回老家已經沒有她的地方,而且,女 兒的教育在鄉下會成問題。留在開平嗎?她住的屋是屬於夫家,離了婚,便不能再住,而且,附近鄰居都知她丈夫入了監獄,子女都抬不起頭做人。左思右想,還是 選擇到香港,見步行步。
中港兩地撲 受辱當日常
由於女兒居港年期未夠,她鄉下的政府只准許她以自由行(而不是探親)身份來港照顧女兒,每次只可逗留7天,期間在香港需不停續證以延長14天逗留時間。但入境處慣例只可續證兩次,即大約每兩個月內就必須返回內地續證一次,然後再次等14天才能申請到港。
阿晴說,每次過關,都被入境處人員拘留到「黑房」苛刻質問她多個小時,罵她不買探親證等等刻意勺難她,甚至說:「你黎得香港生就預左啦!」繁複的程序令她無論在金錢或精神上,都承受很大的壓力和負擔。
中港兩地兩邊走,影響的不止阿晴,還有她一對年幼的子女。她在香港沒有親人,沒人可替她照顧幼女,所以每兩個月她便要帶女兒一同回內地續證。小孩剛 適應了香港的生活,又要返回內地,自然不願離開;但證件辦妥後,女兒卻又習慣了內地環境,不願返回香港,因此經常「扭計」。要頻繁地轉換生活環境,又要時 常向學校請假,對於小孩的成長及學習必然造成一定的影響。舟車勞頓,無論小朋友或大人都感到身心疲憊。除了疲憊,阿晴失去的還有與兒子的親子關係。迫不得 已情況下,她大部份時間都只留在香港集中照顧女兒,體弱多病的兒子則由內地的姐姐照顧。與兒子分隔兩地。每次回鄉續證見到兒子,只感到關係越來越疏離。每 當離開時,兒子都會鬧脾氣,甚至故意弄哭妹妹。面對兒子問:「點解唔帶我走?」,阿晴感到非常心酸和內疚,一方面覺得對不起兒子,另一方面自己的處境也同 樣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不受香港政策保障 慘變無助邊緣人
由於沒有香港居留權,所以阿晴不能找工作,經濟環境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根據香港政府的綜援政策,女兒未滿18歲,縱使擁有港人身份,亦需要有監護人 (必須為合資格領取綜援人士)才能申請及共同領取綜援。她在香港無親無故,只有前夫的親戚,根本沒可能找到這種監護人。縱然有一張香港出世紙,兩母女的生 計況毫無頭緒。
當初,阿晴是厚著面皮到附近的幼兒園找校長,請求他幫忙。校長了解了她情況,便協助小朋友申請學費減免,女兒才可在港受正常教育。教育問題解決,但 日常生活卻是一大難題。她以往在內地任職文員,收入雖然微薄,但勉強可以糊口。在香港,她沒有身份證,不可打工賺取金錢,又不敢當黑工,怕被入境處遺返, 女兒會無人照顧。現時生活上亦只靠與女兒執紙皮度日,或暫時靠教會幫忙。
阿晴指身邊也有人叫她,不如將女兒的撫養權放棄給香港政府,自己返回內地生活,所負擔的比較輕鬆。但畢竟是自己十月懷胎所生,骨肉分離談何容易,著 淚道:「女兒是自己一手一腳湊大,當初經歷過咁多難題,都可以行到呢一步… … 」不想就此放棄女兒,只好繼續硬著頭皮走下去。
現時的她,對於未來不敢多想,只希望政府能夠按特別情況處理他們的綜援申請,容許缺乏監護人情況下,仍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這樣可以給女兒一個較齊 全的生活,讓她好好成長。對於主流媒體的負面報道,阿晴坦然十分介意,怕被香港人標籤。她從不要求取得港人身份證,只想自力更生,希望政府可以當輸入勞工 般,容許她在港工作,可以養活自己和孩子。
何謂「承擔責任」......
由於苛刻的農村制度令她離鄉別井去打工;由於「女人一定要結婚」她放棄了可能可以自給自足的打工生活;由於相信「結婚改變女人命運」和「要出城」她 嫁錯了廊;由於誤信「生了孩子的男人就會有了責任感」這種性別迷思而再誕下孩子;由於黑箱作業的一胎政策,這個挽回丈夫的心的產子計劃一定要到香港來進 行;由於親友的軟性精神催迫她又再回到爛賭的丈夫身邊;由於夫債妻還的奇怪倫理,她被迫來了香港;由於沒有居港權不能打工,與女兒生計成疑,又由於長期分 隔異地與兒子關係疏離......
與阿晴的訪問過程中發現,她一生至今所作的重要決定,彷彿是她做的,又彷彿不是她做的,誤打誤撞,跌跌碰碰,便走上了一條騎虎難下的路。人生天地 間,何其渺小。除了在澳門自己打工自己存錢那一年,她都是為父母、為丈夫、為兒女活著,她的「自己」,早已被世界拋擲在九宵雲外了。訪問過後,不禁想,假 如當年,她沒有相信「女人到某年齡就要結婚」那一套,繼續在澳門打工;又或者,明知丈夫爛賭沒將來,早早放棄「離婚女人不光彩」的一套,離婚,靠自己養活 兒子,那就不會有這個女兒,那麼,她的人生,又會如何?
可是,生命沒有兩次,已成事實的都不可挽回。對於將來,她無法有任何的想像和計劃。對於現在,在各種政策的封鎖下,她毫無頭緒。阿晴唯一擁有的,只 有過去遺留給她的難題,也就是勇於承擔對這個因她的決定而出生的女兒的責任。現在的問題,絕非她一人造成,可是必須由她一人承擔,而我們,面對一個這樣的 生命,又可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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