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思祺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即將進入投票倒數階段,可望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投票成功的罷免案。
台灣實踐民主制度過程中,「選賢與能」是耳熟能詳的口號,鼓勵大家投票選出賢達人士,為社會大眾服務。但是,選上的人所做所為,萬一不符合選民期待,除了下次投票不再選此君之外,選民還有什麼選擇?去年3月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代議制度失靈成為批判焦點之一,台灣民間人士於是發起「割闌尾(爛委)計劃」,希望透過罷免行動來淘汰不適任的立法委員,並把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視為首要目標。
行動代號「闌尾」是人體退化無用的器官,發炎時還會危及性命,「割闌尾(爛委)計劃」團隊取其諧音,號召民眾「割掉爛立委」,在體制內造成改變,冀望能締造台灣另一種型態的社會運動。
「割闌尾(爛委)計劃」列舉罷免蔡正元的9大理由,其中包括出席率偏低、問政質量低落、任意謾罵和輕蔑他人,其能力及人格上不足以完成人民託付的職責等等。
罷免推動者指出,人民選出蔡正元擔任立委,但在蔡正元的價值判斷中,「只有黨意,沒有民意」,愧對於其民意代表之職務。
罷免門坎高
但是,台灣罷免門坎頗高,迄今沒有民選首長、民意代表被成功罷免的案例,以致罷免蔡正元能否成功,一路受到關注。根 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立委第一階段應由選區內2%選民同意「提議罷免」,第二階段須在30日內募集到選區內13%選民聯署,且不得與上述 2%提議人重覆。第三階段罷免投票,投票人數須達選舉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且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以上,罷免案才能成立。
面對重重難關,「割闌尾(爛委)計劃」在蔡正元所屬的台北內湖和南港選區經過大半年的努力,如今已通過第一和第二階段考驗。其中,第二階段尤具意義:台灣自1994年提高法定罷免門坎後,蔡正元成為被聯署突破13%法定選舉人罷免聯署門坎,進入罷免案最後階段的第一人。
罷免投票
罷免行動即將進入第三階段「實質罷免投票」。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預計本月19日通過罷免案宣告及罷免流程,預定在農曆春節前的2月14日舉行罷免投票。根據中選會的資料,過去對立委的罷免案共發生過9件,其中第一階段提案 2件,第二階段聯署有7件,成案5件,但罷免投票結果,人數都不足,未成立任何罷免案。
若這次投票結果罷免成功,蔡正元將是台灣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立法委員。
公民參政權
根據《憲法》,人民的參政權包含「選舉、罷免、創製、複決」,但現行制度下,除了選舉權外,另外三權門坎較高,較難落實。其中,罷免權1947年入憲,罷免制度實際入法1975年才完成,1994年立法院修法提高罷免門坎,從「三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票多於反對票」,改成現行的「二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票超過二分之一」。
這也就是說,蔡正元所在的台北內湖和南港選區就算有49%人投票並投下贊成罷免票,也無法罷免蔡正元。學者依上次選舉人數推估所需要的同意罷免票數為14萬9764票,遠遠高於蔡正元當選票數11萬1260票。
除了罷免高門坎之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規定罷免禁止宣傳,違者可處100萬元新台幣罰款。不過,「割闌尾(爛委)計劃」仍然成立了「罷免總部」,大肆宣傳,寫下台灣史上第一例。
好消息是立法院已初審通過,刪除罷免案不得宣傳及罰則的規定,但仍來不及適用蔡正元罷免案。
(責編: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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