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光的決策
林則徐(一七八五至一八五〇)為福建侯官人,進士出身, 四十八歲官江蘇巡撫,五十三歲授湖廣總督。就中國的傳統來論, 他固然是一位才德俱優,有識、有為、有守的人物, 即以西方的標準來衡量,亦為一位實心任事、廉隅清正的公職人員。 他一向留心時務,「目睹鴉片煙流毒無窮,心焉如搗」。 他在江蘇巡撫任內(一八三二至一八三三)的奏摺中, 最少有兩次論及煙禍,謂鴉片煙由外洋進口,潛易內地紋銀,「 真可謂之謀財害命」,「其為厲於國計民生,尤堪髮指」。除於「 洋船未經進口之前,嚴加巡邏,務絕其源,再於進口之時, 實力稽查夾帶。如有偷漏縱越,或經別處發覺,即將謀利之奸商, 得規之兵役,一併追究,加倍重懲。以期令在必行,法無虛立, 應可杜絕根株而除大害」。可見他於鴉片的痛惡和禁絕的決心。
對於黃爵滋的主張,林則徐自予支持【註:林則徐與黃爵滋為舊好, 黃上奏前後,林均有聞知】。他說鴉片流毒已甚,斷非常法所能防, 以死刑禁煙,正合「辟以止辟」之義。當即訂定辦法,在湖北、 湖南施行。不及三月,已見成效,一聞有論死之法,不特「 開館興販者遠竄,吸食者亦相率改圖,可見民情非不畏法, 習俗大可轉移」。在另一奏摺中,再論煙害及重治吸食的必要。 他估計吸煙的人,至少每人每年費銀三十六兩。全國不止四萬萬人, 百人中如有一人吸食,每年漏銀即不止一萬萬兩。目前吸食者, 又何止百分之一?「內地膏脂年年如此剝喪,豈堪設想, 而吸食者陷溺愈深,愈無忌憚,儆玩心而迴頹俗, 不得不嚴其法於吸食之人」,使「懷刑畏罪。先時雖有論死之法, 屆時並無處死之人,此後所保全之人,且不可勝計」。結論是「 若猶洩洩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 且無可以充餉之銀」,漏銀外洋等於藉寇資盜。
林則徐自國防及財政上強調鴉片的可怕後果,最令道光心驚, 當天加以獎勉,要他賡續執行。接著命軍機大臣等會議覆奏, 各督撫上緊查緝。吸食的王公革爵,倡議弛禁的許乃濟罷官, 召林則徐來京面商。一八三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翌年一月三日, 七天之間,召見八次,每次約一小時三十分。 賜予紫禁城騎馬的殊榮,授以欽差大臣,查辦廣東海口事件, 節制水師,清查鴉片來源的重任。同時命廣東督、撫和他通力合作, 「總期積習永除,根株斷絕」。他們君臣二人所談,雖不得而詳, 諒必論及今後應采的措置,特別是如何應付英人。
黃爵滋、林則徐的原議,重在嚴治吸食,先己後人, 道光的決策是齊下並進,內外兼及,來源尤須先行斷絕。 林的中心任務在於對外,對內責任則付諸各省督撫。但是吸食、 開館者罪以死論的章程,遲至一八三九年二月始行制定, 可見阻撓者大有人在。
以直隸總督琦善為首的二十位督、撫,均不以採用死刑為然。 軍機處首席大臣穆彰阿的態度亦曖昧模棱。他與琦善均為旗籍, 權重位尊,素受道光寵任。林的連日召見,榮典重任再施, 為破格之事,「樞臣亦為之動色」。林「朝罷與同僚論不合, 中外交搆,有識者已為文忠(林)危」。「樞臣」指穆彰阿而言,「 中外」之「外」應有琦善在內,這是滿人對漢人的妒嫉, 恐林扶搖直上,取代了他們的權位。支持林的軍機大臣, 僅漢人王鼎,無力與穆彰阿相抗。林亦「明知入於坎窗」,「 身陷危機」,「但既辭不獲免,惟有竭其愚悃,冀為中原除此巨患」 。道光「訓諭之切,委任之重」,益使他不得不「垂泣而承」,「 置禍福榮辱於度外」。出京之前,他的好友龔自珍對他有許多建議, 其中之一為勸他不可為粵中浮言所動。 他答以絕不為遊說多口者所惑。多口不在廣東,事勢實在難言, 他所憂慮者是今後北京的態度。以後禁煙不成,原因固不全在此, 但道光對他信任動搖,他之不能安於其位,以致獲咎, 不能謂與此無關。
二、強制繳煙
林則徐的任務既以清絕鴉片來源為重,奉命之後, 即著手調查廣東私販情形,繼復剳飭廣東布、按兩司緝拿內奸。 經兩年驅逐不去的英國最大煙販查頓遂離粵回國,可謂先聲奪人, 但心存觀望者仍多。一八三九年三月十日林開始採取行動, 發出諭帖兩道,給各國夷人,說明通商之利,販煙之罪,例禁之嚴, 私販無望,飭將躉船鴉片盡數繳官,不得絲毫藏匿,並須出具夷字、 漢字合同甘結,保證「嗣後來船永遠不夾帶鴉片;如有帶來, 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他聲稱法在必行,「 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誓與此事相始終, 斷無終止之理」。另一道係給行商,歷數他們勾結夷人, 欺矇官府的罪行,責令於三日內,將上述二事--繳煙、具結-- 辦到,否則即「擇尤正法一二,抄產入官」。 第二天粵海關監督佈告,禁止省城夷人下澳,以待欽差大臣查辦。
這是近百年來中國政府對於中西通商從來未有過的堅決表示。 但是外人總以為中國官員做事一向是虎頭蛇尾,只需略事敷衍, 即可了結。三天朋滿,他們表示願意繳出鴉片一千零三十七箱, 林以為數過少,拒不接受,實行停止貿易,撤退夷館買辦、工役, 拿究地位僅次於查頓的菸商顛地(Lancelot Dent)。義律得知消息,三月二十四日自澳門趕至廣州夷館, 當晚林派兵將夷館包圍,斷絕出入,被幽禁的外人約三百餘名, 生活大感不便,不過食物尚不缺乏。林之所以採取此種措置, 乃以鴉片均寄囤外海躉船,難於控制,圍困夷人及義律, 正為以靜制動,擒賊擒王,迫使就範的有效辦法,所謂「不惡而嚴」 。
夷館被圍的次日,義律避開林則徐,遞禀鄧廷楨, 要求三日內恢復英人、英船的自由,否則認為無端留難, 將取適當行動,後果不負責任,並請委員面商。 林派員赴洋行夷館傳話,義律及夷商不到。林責義律阻撓抗違, 如將躉船鴉片全繳,不但一切即可正常,既往亦不追究。 另張貼示諭,動以天理、國法、人情、事勢,勸令繳煙具結。
三月二十七日,義律屈服,直接向林具禀, 願將英人經手鴉片悉數清繳,同日佈告英人遵照, 總計共有鴉片二萬零二百八十三箱。林認為滿意,賞以牛羊食物, 允於繳出四分之一後,恢復買辦工役,繳出四分之二後, 可往來省澳,繳出四分之三後,開艙貿易,全部繳清,一切如常。 義律命副領事赴伶仃洋招集英國菸商,四月十二日開始收繳, 約四十日而畢。六月三日,實行銷毀,先於虎門海灘,掘池引水, 撒鹽成鹵,將鴉片剖切拋入泡浸,投以石灰,用鐵鋤木耙往來翻戳, 使顆粒盡化,然後放入大洋,歷時二十二日。在銷毀期間, 林與鄧廷楨輪流監視。美國船長、商人、教士亦到場參觀, 證實執行的十分認真,道光說是「大快人心」。
三、堅持具結與交兇
英人之肯於繳煙,一是鑑於林則徐的壓力,一時無法抗拒, 二是義律聲明代表英國政府接受,將來照付值價, 今後的問題可由英政府處理,既無何損失,且有擴大利益的可能。 全部鴉片繳清,他們又遵照義律的命令,離開廣州,前往澳門, 船隻停止進口,以待英政府決定辦法。 繳煙與具結是林則徐的兩大要求。在粵夷商會聯名禀覆, 永不以鴉片帶來中國。鴉片既繳,證明義律有悔禍之意。 不過林所要求的具結,須有「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 字樣,所有夷人均須簽押,再由義律呈繳。義律請予寬限, 林認為尚合情理。這是甘結未具,英人得以離開廣州的原因。
這時到粵洋的英船,鴉片之外,尚載有米、布、棉花, 日久難免潮濕霉爛,對於義律之不准進口,深為不滿。 義律為轉圜計,請林則徐派員會議。林以為他居心誠實, 賞給茶葉一千六百餘箱,命空船駛進黃埔裝貨。義律要求改在澳門, 林認為如此則澳門將成為鴉片囤積買賣之地,限英船於五日內進埔, 否則即速回國。義律謂英船之不進埔,是因廣州當局的種種不當, 如不准在澳門裝貨便無可議。林以續來英船,仍在海上私售鴉片, 愈認義律存心作對,雖無如之何,然已多少看出義律的弱點。
正當彼此爭執不下之時,七月初, 發生了英國水兵在九龍毆斃華人林維喜之事。義律緝拿兇犯, 處以輕微罰鍰,和短期監禁。林則徐屢令交出,義律說是英皇不許。 林斥其狂悖誣妄,「該國向有定例,如赴何國貿易,即照何國法度」 ,「殺人償命,中外所同。但犯罪若在伊國地方,自聽伊國辦理, 而在天朝地方,豈得不交官憲審辦?」所論確合於國際公法。 又說義律為英國職官,「明明查有凶夷,私押在船,若違抗不交, 是始終庇匿罪人,即與罪人同罪」。義律置之不理, 林不得不採進一步行動,封鎖澳門,不准英人逗留。八月下旬, 義律與英人轉往香港及附近洋面的英船。林佈告沿海村民團練, 如英人上岸,即驅逐拘拿,斷絕一切接濟,使其坐困。九月四日, 義律帶領新到兵船一隻,至九龍,要求購買食物不遂,實行開砲, 中國師船砲台猛烈還擊,各有傷亡。林並無決裂之意, 最少取的是守勢。北京的態度則較為強硬,道光的指示是「 朕不慮卿等孟浪,但戒卿等不可畏葸。先威後聽,控制之良法也」。
義律是一位現實主義者,初欲以不准英船進埔,挾制林則徐, 同時聽任美船代英商運入棉花,運出茶葉, 進而請求准許英商在澳門交易。及所圖不遂,九龍突擊無效, 英人處境漸感困難,重思妥協,致書澳門同知,表示和平, 請面商會議。林本不要決絕,只求禁絕鴉片來源,義律既知悔悟, 即允所請,而以呈繳新到鴉片,交出兇犯,空躉煙販回國, 為恢復正常貿易的條件。九月下旬,義律回至澳門,以說帖答覆, 謂英船現無鴉片,可共同搜驗,如經查出,貨物沒收,菸商驅逐, 由在粵英商共行出結,領事蓋印連簽。兇犯當再查明,如係英人, 照英國律例審辦,躉船一俟風順,即可開行。林提出一通融辦法, 情願照式具結的英船,準照常貿易,不再搜查,未具結者, 逐一搜驗,如夾帶鴉片,人即正法,船貨全行入官, 兇犯展限十日交出。義律避開照式具結,僅願接受搜查。 林以與具結搜查的辦法不合,且搜查須逐船盤驗,有損無益, 既無鴉片,何懼而不具結?
林之所以如此堅決,由於此時有一英國船主,與美、 法商船均經照式具結。他知道英商對義律不滿,夷人亦非不肯具結。 再者,「夷人愈不肯輕易具結,即愈知結之可靠」。 義律以今昔處境不同,不怕林對他及英人再施壓力, 過去他可以被迫繳煙,現在決不允照式具結,否則無異自蹈危機。 此雖非中、英不免一戰的主因,實為雙方暫時不能妥協的近因。 林認定僵局的致成,由於義律的反覆,宣稱將令師船圍拿兇犯、 煙犯,火燒英船。義律知林缺乏一支強大的艦隊, 無從採取直接行動,毫無畏懼。
四、西情探求與外交運用
百餘年來,中國對於西方世界,隔膜異常, 甚至國名與方位亦混淆不清,遑論其他。林則徐自稱「家居閩海, 於外夷一切伎倆,早皆深悉其詳」,其實他的西方知識頗為有限, 但並不故步自封。他的任務為查辦海口事件,禁絕鴉片入口, 事事涉及西人,尤其是英人,必須洞悉他們的動態。離京之前, 曾派遣若干熟知廣東貿易之人,先往蒐集資料,並於南下途中, 與曾任官廣東及通曉時務的人士晤談。抵粵之後, 訪習於夷事的梁廷枬,集合廣州三書院學生六百餘人,舉行「 觀風試」,詢以鴉片走私實況及斷絕之法。
對於夷情,尤須知其虛實,始可定控制之方。他一面命洋商、通事、 引水四處探刺西事,按日作成報告,一面羅致通曉外國語文之人, 翻譯書報,西人亦有自願協助者。譯出的報刊,多來自澳門、南洋、 印度、倫敦等處,輯為《華事夷言錄要》。專書首推《四洲志》(M urray,Cyclopaedia of Geography),任其事者為三名中國青年,一人到過美國, 兩人到過滿剌加,均受過西方教育。《萬國律例》(De Vattel,Law of Nations)的一部分,係美國教士伯駕(Peter Parker)應林的囑託而譯。在處理交兇案時,林曾引用。 關於火器、輪船製造之書,亦有編譯。外人稱他係「聰明好人, 凡有心得,不辭辛苦,常時習用」。
私販鴉片的不限於英人,美人、葡人亦不例外,不過不及英人之眾。 林的命令是所有鴉片應一律照繳,美國領事禀稱, 美人鴉片是代英人經銷,已交還義律轉繳。林初不置信, 經義律證明,即不再追究。澳門為鴉片集散之地, 葡人表示情願出具切結,不復藏匿鴉片。林謂果能改過遷善,再由「 兵頭」(葡總督)加結,可以准行。義律之自願代美人負責, 是想使美、英結成一體,共同行動;林不欲多所牽連, 以便專對英人。夷館被圍之始,美商京(CW King)首先聲明,不惟自己從不販煙,且勸人勿販, 給林以良好印象。繳煙後,為及早恢復中外商務,林先準美船出入, 使取代英人利益,英人或易就範。一寬一嚴,含有分化作用, 亦即以夷制夷之策。對英、美如此,對英國商人與義律, 亦運用相似策略。義律禁止英船進口,林派兩位同知及行商、通事, 直接開導英商進口貿易,曾收到相當效果,增添了義律的困難。
為要根絕鴉片來源,林在陛見時,已面奏以檄諭曉示外夷, 勸英人自行禁煙。初至廣州,曾擬就一道給維多利亞女王的照會, 詞句近乎威脅。七個月後,所頒發的與初稿頗有出入。《澳門月報》 稱他留心外事,就此一道照會比較,足見其學識的長進。 照會的要義在說明通商應當互利,不可「以害人之物,恣無厭之求」 。英國禁食鴉片甚嚴,是明知鴉片之害,既不使為害於英國, 更不可移害於中國。「設使別國有人販鴉片至英國,誘人吸食, 當亦貴國王所深惡而痛絕。」「貴國王存心仁厚, 自不肯以己所不欲者施之於人。」「貴國王政令嚴明, 只因商船眾多,前此或未加察」,今行文照會, 俾英商知道中國禁令之嚴。如再能嚴禁印度栽種,尤為「 興利除害之大仁政,天所祐而神所福」。「弼教明刑,古今通義, 別國人到英國貿易,尚須遵守法度,況天朝乎?今定華民之例, 賣鴉片者死,食者亦死。試思夷人無鴉片帶來,則華人何由轉賣? 何由吸食?是奸夷實陷人於死,豈能獨予以生?彼害人一命, 尚須以命抵之,況鴉片之害人,豈止一命已乎?」 從中國的道德觀點來看,林的立論無可非議, 從西方的商業利益而論,無異對牛彈琴。
五、對英封港
林則徐對英之逐步加強經濟壓力,是希望外交解決。 義律之忽剛忽柔,目的在拖延時間,以待英政府的訓示。 他並不畏懼林則徐的武力行動, 使他苦惱的是部分英商的步驟未能和他完全一致, 竟有照式具結進口之事,損傷了他的威權,破壞了他的策略, 助長了林的氣焰。十一月二日,義律率兵船兩艘, 駛至虎門口外的穿鼻,準備制止英船再行進口, 並投文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要求不得火燒英船,准英人上岸居住。 第二天,有一具結英船,正報進口,英兵船迫令折回。 關天培出而查究,英兵船開砲,衝突再起。此後一周, 英兵船與中國砲台互轟,雙方要再謀妥協已不可能。
十月北京已有「英夷如再反覆,即示以兵威,永遠不再交易」 的詔旨。穿鼻海戰後,義律宣布,以實力禁止英船進口, 林則徐亦宣布一個月後停止英船貿易,仍欲給義律時間, 看他的反應如何。十二月初,對英實行封港。 義律又請求允許英人返回澳門,等待英王命令,為林所拒。 道光得知穿鼻海戰消息,態度更為堅決,宣示英人罪狀, 謂彼曲我直,「若屢次抗拒,仍准通商,殊屬不成事體」,「 所有該國船隻,盡行驅逐出口,不必取具甘結。其毆斃華民兇犯, 亦不直令其交出」。一八四〇年一月,調林為兩廣總督, 以便貫徹對英政策。有人主張封關禁海,各國互市一律不許。 林力言不可,如不分良莠,「違抗者擯之,恭順者亦擯之」, 實屬事出無名。專絕英國貿易,正可利用他國與英國的矛盾, 使彼離心,「若概與之絕,則觖望之後,轉易聯為一氣」, 協以謀我,必須「罰不及眾,示以大公」。他的見解畢竟高人一等。
林與義律既無法妥協,英商船又逗留不去,繼續偷賣鴉片, 復有軍艦掩護,縱令林改變初衷以實力對付, 中國的水師斷不能勝任,惟有繼續嚴格執行經濟封鎖, 根絕英船一切接濟,而以食物、飲水為主。英船久泊剛海上, 十分不便,義律要求澳門總督准英人重返澳門,囤貨出售, 兵船駛進港口。葡人在林的壓力下,不敢應允。但奸民小艇, 為英人的重利啖誘,潛越出海,私運食物、鴉片者仍然不少。 林對英船所采的是以守為戰,使英人坐困,對於匪艇則取攻勢, 不斷乘夜突擊,施以火攻,英船亦受到威脅。至於海口防務, 過去鄧廷楨曾在虎門口一帶安置木排、鐵鍊,多為風浪飄散。 林重行部署,添建砲台,購置西洋砲三百餘位,「甘必力治」(Ca mbridge)號洋船及小輪船各一,新募水師事五千人, 一再察看水陸師演放火箭、排槍、子母炮,及列陣操演。 所有他的設施雖不足以抵抗英國砲艦的進攻,要已盡了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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