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风险在各地接连暴露,金融维稳已成为各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央行《2012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表示,既要防止金融风险蔓延,也要防止出现道德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种明确的表态令地方政府承压,毕竟,地方财力有限,能动用的工具也少,可一旦出了问题,事情都将压在地方政府的肩上。
在安邦研究团队看来,地方政府至少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金融维稳:
首先,利用地方政府的权力,施压金融机构维持流动性,避免因银行催贷、抽贷让危机升级。在此之前,为缓解资金链压力,钢贸企业与浙江地区600家民营企业,分别采用公开信及给地方政府紧急上书的方式,呼吁银行对他们网开一面。要知道,当危机袭来,除非是系统性风险,直接受损的始终是小部分企业。但若让个别企业的风险升级为信心危机,引发银行信用的全方位紧缩,演变为流动性危机,这将把那些仍可正常经营的企业也拖下水。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应当成为各地方政府金融维稳时的头等大事!
其次,组织财政资金,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担保,并及时对已丧失经营能力的企业实行破产保护与清算,让市场出清。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甄别问题。地方政府需要从陷入困境的企业中,甄别出到底谁只是暂时性的资金链紧张,谁则彻底失去了经营能力。只有通过这种精细化操作,才能尽可能减小道德风险,以及公共财政潜在的损失。毕竟,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提供担保只是增信行为,并不涉及直接出资为企业兜底。
在这一点上,浙江地区的做法可以为其他地方政府借鉴。为应对日益蔓延的民营企业担保链危机,浙江各地政府纷纷启动转贷应急资金池,以解企业燃眉之急。据了解,所谓转贷应急资金池,是指由政府财政出资成立专项基金,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维持银行信贷和资金周转。而在温州,除了政府出资外,还由民间金融机构成立了各种类似专项转贷资金的“过渡资金”,参与对企业界的救助。当然,我们需要看到,这种类似于政府担保的非常规做法,边界很难确定,会给政府带来风险。但两害相权取其轻,政府不作为将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防止道德风险,地方政府还可与被担保企业约定退出机制。这实际上是在明确地提醒企业,政府的担保只是临时性安排,承担过桥的角色,并不是最后贷款人,也不承担损失。
第三,对于一些行业龙头以及“大而不能倒”的企业,很可能出现以地方财力难以援手的情况。倘若真因历史原因,而不得不想方设法拉企业一把,只能通过省属国有企业,或者其他潜在的投资者,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注资与并购。在这种情景下,地方政府需要扮演牵头人的角色,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搭建交易平台,并积极利用手中的资源寻找买家。基于中国的国情,只要企业本身仍有可取之处,经过注资与并购仍能重新焕发活力,最终应该可以找到愿意帮忙的资金。至少,可以动员同省的上市公司同舟共济。
最后,地方政府在金融维稳中应当注意什么风险呢?
重中之重的是,要慎重动用公共财政资金,至少要保证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需要设定保护条款,避免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其次,对地方上的金融风险要保持高度敏感,特别在经济减速时期,金融风险的暴露往往呈集中爆发的形态;此外,金融维稳的核心是信息,地方政府需要掌握足够多的信息,对企业的质量予以准确地判断,不能错过了救人,也别救错了人。这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的确是重考验,特别在于,地方政府决不能以一己偏好作为判断依据,只救和自己走的近的,而不是最应当救的那些。
在温州金融改革试点之初,安邦便曾判断,只有先把既有的危机了结了,金融改革才能够顺利的开展。这是因为,倘若留了个尾巴,金融改革只会是变相填窟窿。对于其他地方政府来说,这一判断同样成立。目前来看,下半年乃至明年,中国的局部金融风险问题都将非常突出。这对地方政府而言是重挑战,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沉着应对,即使财力有限,还可以有很多种办法。
您可能也喜欢: |
|
|
|
|
|
无觅 |
from Shane's Economic World http://shaneliu.org/archives/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