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1 December 2014

台灣再爆食安問題!/文﹕南方朔

台灣的食品安全問題不斷,從塑化劑、毒澱粉、假牛肉、假羊肉、食用油風波,再到工業用石膏做的毒豆花和毒豆腐,最近出現的是用含有致癌物質二甲基黃的工業染料做的豆乾豆皮。它雖然只是豆類製品的一項,但因家家戶戶都會用到,所以造成極大的驚恐和指摘。

台灣豆乾用致癌物 由香港驗出

而更值得注意的,乃是這次豆乾問題,踢爆的並不是台灣政府,也不是台灣的消費者,而是香港的食品檢驗單位。顯然豆乾製品使用二甲基黃來染色已歷有年所,因此香港的食檢單位早就將它列入檢驗項目,這次遂對台灣進口的豆乾 抽檢,但台灣的食品檢驗並沒有二甲基黃這一項,因此台灣人吃二甲基黃可能已有多年。因而引發「為什麼香港能,而台灣不能」這種很基本的問題。

有致癌物質二甲基黃的毒豆乾被香港踢爆後,台灣才開始檢驗追查,香港查出是在126日,台灣清查出一個大概,則到了1216日。經過台灣的追查,發現 到有一家榮美公司生產含有二甲基黃的油脂黃粉供給工業染色之用,而後有一家芊鑫實業社購買這種黃粉,製成豆製品乳化劑,賣給全台灣的豆製品公司,在豆乾、 油豆腐、豆皮,以及板豆腐生產時,都添加了進去。如果用食用黃色素,每克成本4.8元,若使用二甲基黃的工業染料,每克只要4元,而工業染料的效果為食用 色素的100倍,這表示只要百分之一的量,成本極少,就可達到染色的效果。因為成本差很大,所以幾乎全台灣的豆乾豆皮甚至豆腐公司都買來使用。台灣差不多 的零食豆乾豆皮,以及油豆腐都中鏢,甚至攙有豆皮的速食麵也中鏢。全部的中鏢豆製商品有超過100多家,真是禍及全台,許多商品甚至外銷到中國及港澳加拿 大,災情可謂相當嚴重。

根據報道,這件食安風暴有幾點頗值得注意﹕

——上游「芊鑫實業社」,製造豆製品的乳化劑已超過20年,這可能意謂着這種含有二甲基黃的豆製品在台灣已有多年,台灣人可能已吃了許多二甲基黃,二甲基黃乃是國際化學界共知的毒物,「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明訂它為致癌物質,為什麼台灣的食品界仍在使用?

—— 報道指出,這宗案件的禍首乃是芊鑫實業社,它由盧天榮(71歲)和兒子盧嘉芊(37歲)經營,他們以前是搞染料,發現到燒給死人的冥紙,如果用了二甲基黃 的染料,則黃得很漂亮,而且不會褪色,所以靈機一動,就用它來染豆製品,不但賣相好看,口感也比較好。除了豆製品外,專家還認為,台灣的許多泡菜、淹漬的 黃蘿蔔,都可能用二甲基黃來染色,因此這宗食安風暴,可能還會擴大。

最近台灣已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修正,若違法添加有害物質,最高可罰款台幣兩億,並可處以最高7年徒刑,台灣修法加重罰款及刑則,原因就是輿論認為,以前罰則太輕,所以食安問題才不斷發生。因此這宗毒豆乾豆皮案,乃 是修法後的第一宗案件,它會怎麼懲罰,台灣都正在看。如果芊鑫實業社的盧家父子被重判,那麼他們就是重罰重判的第一人!
不過由毒豆乾豆皮添加致癌的二甲基黃是由香港政府發現的,卻不是台灣自己發現的,這其實已暴露出台灣食安問題真正的關鍵。

政府只在標示和登錄做表面工夫

一個具有基本食安管理能力的政府,它必須有幾個能力要件﹕

——它必須有足夠的食品檢驗設備與專業的檢驗人員,對各種食物進行常規式的抽檢或普檢。

——它必須趕上時代,將應該檢驗的項目不斷更新。如此才可趕得上變化快速的食品加工生產業。

——它必須資訊反應快速,食品加工業進口或購買什麼化學物質,這些信息政府都很容易獲得,懂得的檢驗專家,不難研判出食品可能會出什麼問題,而及早決定該檢驗什麼化學項目。

台灣的馬英九政府,對食安問題的基本管理能力應予強化卻完全不理,馬政府只是在商品標示及食品登錄上作文章,它規定食品銷售的包裝上應註明內容及成分;它 又規定食品餐飲業必須上線,在登錄平台上,登記營業項目、委託生產的廠商、添加物的類別等。馬政府認為只要建立這種標示及登錄制度後,政府就盡到了食品管 理的責任。今年初台灣食安問題不斷,它即推動登錄制度,並於4月時實施,迄今已有96,000家廠商登錄。

問題是要求標示及登錄是一回事, 廠商會不會誠實登錄則是另一回事。廠商為了營業機密或逃避責任,不能公開的部分它們一定不會標示或登錄,因此標示和登錄只是在作表面工夫。廠商使用偽劣原 料和有毒添加物,政府有責將它抓出來。而馬政府不在抓賊的能力上強化,卻只是標示和登錄作表面工夫,其實只是在鼓勵廠商作不實的標示及登錄而已。難怪台灣 愈標示登錄,食安問題愈多。這一次甚至發生使用致癌毒物的案件。因此歸總而言,台灣食安問題的關鍵,乃是政府無能,只會作表面工夫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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