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眉
《纽约时报》本周四公布有关中国总理温家宝家人财产的调查报告之后,外界猜测主要集中在谁是这一报道的幕后推手之上,再加上该调查报告公布的当天正好是下台不久的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被全国人大开除代表资格,于是亲薄派是事件的幕后推手的推测似乎占了上风,网上大量出现有关围温救薄的分析,也有分析认为,物极必反,如果薄派死命攻击温家宝,那么薄熙来受到重判的可能性更大。
另外,《纽约时报》在彭博新闻社爆料可能接任中国最高领导的习近平家人财富之后,爆料温家宝的家产,也使人怀疑,海外媒体在中共内部的权力争斗中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是实行媒体客观中立的调查报道职责,还是被动地发表别人供应的材料被当枪使。因为,就中国目前黑箱操作的社会体制,要展开独立的调查,显然并非易事。
不过,无论这些消息来自何处,他们无疑将进一步推动中国高层早日实现中共官员的财产公开化。中国国内资深媒体人高瑜就在推特网上呼吁说,作为多年倡导政治改革的温家宝应该从自身做起,公布家族财产,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他的功德超过当十年总理。
事实上,中国网民对公布官员个人财产的呼吁近几年来持续不断,尤其是在中共两会召开之前,今年三月,就有民间组织发表联合签名活动,要求官员公布个人财产,广州市区还出现了罕见的数十名市民举牌示威,要求公布个人财产的游行活动,他们的示威活动居然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受到来自警方的阻挠,不过,最后参加示威活动的七名年轻人还是遭到了警方的拘押。
中共十八大临近之际,又有网民近日再度发表呼吁,呼吁即将退休的中共高层官员牵头公布财产,有报道说,北京三位退休官员在网络上公开发出上述呼吁,这三位退休官员分别是曾担任过 中共中央统战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的马晓力,曾担任过中共中央组织部青年干部局常务副局长的任小彬,以及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处长的崔武年。他们在公开信公开信中呼吁中共惩治腐败,把好十八大代表的入门门槛。
其实,中国并非没有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早在1994年,《财产收入申报法》就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但却始终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因此至今未能出炉。
之后,政府分别于1995年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再于2011年发表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首次将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房产列入报告范围。
但是这三个规定的共同点就是:官员财产是内部申报,不对外公开。
海外不少观察家将中国是否能够实现财产公开化当作十八大的一大看点,认为要测验中共是否有意图推动真正的改革,可以观察中共是否在此一议题上采取大动作。
中共政治精英及其家属被老百姓普遍认为是中国最富有的人,因为没有任何机制可以阻止他们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薄熙来和谷开来的滥权和腐败的指控更使中国百姓对此深信不疑。
最近中国媒体争先发表评论说,北京在干部财产申报问题上不能再继续拖延。公众的愤怒以及达到警戒线。如果中共新领导层有困难启动改革,干部财产申报可以作为改革的起点。温家宝总理去年在大连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时曾表示,要逐步推动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不过,今年的两会并没有带来任何推动。这场温家宝家人财产曝光事件或许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温家宝何不顺水推舟将干部财产公开化成为自己退出政坛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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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家人委托律师发表声明否认《纽约时报》指控
法广特约记者获《温家宝家人律师受权声明全文》,内容比两小时前从明镜新闻网获得的温家宝4点回应更详细。这份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涛、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王卫东签署的声明共六点。
第一,《纽约时报》报道的所谓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產”,是不存在的。第二,温家宝家人没有从事经营活动或没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没有持有任何公司股份。第三,温家宝的母亲除了工资、退休金,无其他任何收入和财產。第四,温家宝从未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没有因家人从事经营活动对他制定和执行政策產生任何影响。第五,温家宝的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他们本人负责。第六,对《纽约时报》的其他不实报道,将继续予以澄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明镜新闻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掌握了更多相关内幕,将选择适当时候公布出来。
受权声明
受温家宝家人的委託,现就《纽约时报》有关温家宝及其家人的不实报道,发表如下声明:
一、《纽约时报》报道的所谓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產」,是不存在的。
二、温家宝家人有的没有从事经营活动,有的虽从事过经营活动但没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没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温家宝的母亲除了按规定领取的工资/退休金,无其他任何收入,也无其他任何财產。
四、温家宝从未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没有因家人从事经营活动对他制定和执行政策產生任何影响。
五、温家宝的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他们本人负责。
六、对《纽约时报》的其他不实报道,我们将继续予以澄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涛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王卫东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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