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條約
英國有其堅定的政策,清廷並無一貫態度,戰和不常,根本所在, 為既不知己,又不知彼。開始雖無心啟釁,終於步入戰爭。 定海失陷。京畿危殆,轉趨於和。因有所不甘,復行進攻。 進攻失敗,被迫屈服。不料對方不肯罷手,不得已出而應戰, 仍然不利。定海再陷,鎮海、寧波續失, 原本主戰的浙江巡撫劉韻珂感到捨和之外別無他途, 請起用前在浙江曾與英人辦過交涉的伊里布前來安撫,北京不准。 一八四二年初,湖北南部亂起,繼之奕經反攻大敗,杭州震動, 劉韻珂再就士氣、火器、人心、餉需各方面力陳危機,請妥協辦理, 續懇派伊里布來浙,否則「安保此外不另有不逞之徒,乘機而起」。 道光只好如其所議,調耆英為杭州將軍,授以欽差大臣, 命伊里布隨往。自林則徐、鄧廷楨革職治罪以來, 道光所用以主持外交軍事的大員,幾均為滿人,或蒙古人, 最後當折衝之任的耆英亦為滿人。在此情勢之下, 漢人雖不必勝過滿人, 而道光似不無將撫議大任授予他認為最忠實的滿人, 以消弭漢人招致的禍難之意。
耆英所恃的是伊里布,伊里布所恃的是他的家人張喜。 張喜曾代表伊里布去過定海,見過義律,促成浙江停戰。 耆英甫至杭州,即得乍浦陷落的警聞,初由伊里布去書, 商請停戰通商,繼由兩人共同照會,英方答覆必須接受全部要求。 這時英軍已入長江,揚言將攻南京、天津,直抵北京。道光既恐懼, 又憤慨,卒於鎮江失陷之後,允許國交平行,割讓香港,增開口岸, 授耆英、伊里布以和議全權,惟不肯賠款。
英軍抵達南京,兩江總督牛鑑乞和,璞鼎查答以倘欽差大臣耆英、 伊里布到後,能如所請,可不攻城。八月八日,伊里布先至, 派張喜兩赴英艦,晤見翻譯馬儒翰(John R.Morrison),「允照所請辦理」。耆英到後, 璞鼎查限八月十四日定議,否則開砲攻城。十七日, 江寧布政使黃恩彤與馬儒翰已將條文商定。二十二日, 道光全部允准。耆英、伊里布、牛鑑曾應璞鼎查之邀,登英艦拜訪, 璞鼎查亦上岸答拜。
八月二十九日,條約正式簽字,通稱為南京條約,中國名之為「 萬年和約」。中文本係由英人譯成,文理不甚通順。主要事項為: 准英人攜眷居住;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港口貿易, 派設領事;香港給與英國;賠償煙價六百萬元、商欠三百萬元、 兵費一千二百萬元,共二千一百萬元【註:揚州所付五十萬元照扣, 廣州贖城費六百萬元不在其內,實際為二千七百萬元】, 先付六百萬元,餘於四年內交清;准英人在港口自由貿易, 不經行商;釋放被禁英人,寬免與英人有來往之中國人; 進出口稅餉秉公議定則例;英國貨物按例納稅後, 中國商人可遍運內地,不得加重稅例;兩國官員用照會往來, 中國允准和約施行,英兵退出長江;定海、 鼓浪嶼須俟賠款全數付訖,港口開關後方撤。
此次談判耆英等「拱手受盟,一詞莫贊」,有要價無還價。 關於鴉片問題,自琦善以來,已置之腦後,道光的諭旨中不提, 條約中一字不見。璞鼎查勸中國開禁徵稅,黃恩彤答以「姑俟再商」 ,他和耆英等預料道光為了顏面,不會正式弛禁,不如不聞不問。 九月初,道光將條約批准,惟仍認為尚有須待斟酌之處。 經耆英與璞鼎查互換照會,闡明以後商欠,官不代償, 英不庇匿奸民,如中英人民涉訟,「英人歸英國自理, 華民由中國訊究」,亦即英人享有治外法權。
第一批賠款六百萬元,出自江、浙、安徽庫貯及勸派捐輸, 交畢後英艦出江入海。釋放被禁英人之事,曾起風波。 英人再度北犯期間,先後有兩隻軍艦侵擾台灣,一隻撞礁沉毀, 白夷乘艇逸去,黑夷百餘名被俘。此外有一英國商船擱淺, 被俘四十餘人,內有英人十九名,暫予禁錮,其餘悉行正法。 至是璞鼎查指斥台灣當局擅殺遭風遇難英人,要求抵償。 北京與耆英深懼和局決裂,特派閩浙總督查辦,將台灣總兵、 道員革職審訊,方行平息。
此次戰爭,在中國以為是因禁煙而來, 英國則認係為商務與政治問題用兵。南京條約中雖已明訂條款, 但僅為綱領,英國尚要加以明確規定,使更為具體而詳盡。 中國以今後雙方的接觸愈為廣泛,愈易肇生事端, 亦須有一明晰章程,俾有遵循。有關通商的問題,頗為複雜, 例案均在粵省,章程談判又非旦夕可就,中國希望英艦早日出江, 英軍亦以久居舟中諸多不便,所以商定將來在廣州解決。 北京授耆英為兩江總督,統辦江、浙、閩通商事宜, 以伊里布為欽差大臣兼廣州將軍,負責商約交涉。伊里布不久病卒, 改命耆英接辦。為表示誠信,耆英到後, 即應璞鼎查之約赴香港面晤。一八四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佈, 議定貨物估價定稅,值百抽四(茶葉為值百抽十);停止舊有規費; 華英人民訴訟各按本國法律辦理;英國軍艦准在口岸停泊。 十月八日(八月十五日)又訂一通商附黏善後條款,一稱虎門條約, 訂明五口英商不得至鄉間內地,可於五口租賃房屋,或租地自建, 如有新恩施及他國,英人「一體均霑」。於是所有領事裁判權、 協定關稅、租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英人均一一取得, 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條約。 耆英和協助他的黃恩彤並不了解這些條款損害國家主權之大, 反以為有許多便利,中外人民各按本國法律管理,不失為公道辦法, 只要英國不庇護漢奸,他們已感滿意。明定關稅, 中國稅收實際上比較以往有盈無絀,以後亦可免再生爭執。 劃定租界,對外人可便於防範。利益均霑,可免某一國獨佔, 又可施恩各國。過去的中西關係,一切操之於中國, 今後是幾乎事事由人;過去是中國不以平等待人, 英人口口聲聲要爭取平等,現在及今後反以不平等對待中國了。
二、美法效尤
林則徐在粵辦理繳煙之時,美教士伯駕曾勸他與各國訂約。 美國商人亦向國內建議派遣代表來華談判,聯合英、法、荷蘭, 要求改善中外關係。第二年,美國國會質詢廣州情形, 政府允考慮派遣軍艦前往。一八四二年,美國東印度艦隊司令加尼( L.Kearny)奉命至粵,任務是保護美國商船, 制止偷運鴉片,不捲入中英糾紛。加尼致書兩廣總督, 請准美商一體貿易,利益均霑。負責夷務的當局以美人一向恭順, 英人並不反對他國前來新開口岸貿易;如予阻止,是「德在英國, 怨在中國」,最好是因勢利導,一視同仁。 但加尼並無談判訂約之權,且已先期回國。
美國的正式代表為顧盛(Caleb Cushing),所奉訓令為:美人在新開口岸, 應與英人享受同等待遇,不保護非法貿易的美商,並進京覲見。 總統泰祿(John Tyler)的國書申明「致太平意,通和好之誠」,「 按公平之意義,同參條約,調處經商,冀能兩國有益皆均, 無利不遍」。這是美國第一次表示它的對華政策。
顧盛到前,廣州美領事曾請耆英準顧盛晉京覲見被拒。 一八四四年二月,顧盛抵達澳門,照會粵督:俟兵船預備停妥, 即北去天津,以便進京議約、覲見。又謂:「不與各等官員商論, 只與欽差大臣商酌。」他並非定要進京,而是以此要挾, 使將來在談判時中國在條約上讓步。此時為「各夷信服」 的耆英已回南京,北京知此事非他人所能了,調耆英為兩廣總督, 再頒給欽差大臣關防,辦理各省海口通商文移事件, 等於當時的外交大臣。
耆英二次到粵後,親去澳門,拜訪顧盛,商請先罷進京之議。 顧盛先仍閃爍其詞。一星期後,始允不北上,惟須將條約妥為議定。 耆英深感顧盛狡猾,終不放心,繼請交出國書,以免於定約之後, 復作為進京口實。顧盛本無定要進京之意,即行照辦。至於條約, 既有英國的前例,耆英早已表示無何困難, 顧盛所提草案又無礙通商大局,遂迎刃而解, 耆英於不覺中墮入顧盛的術中。一八四四年七月三日(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 中美五口貿易與章程在澳門附近的望廈村簽字,通稱望廈條約。 除無割地賠款等外,所有中英條約的事項,應有盡有, 且有為英約所無而更為精詳者: 如領事裁判權適用範圍的明確而擴大,不惟中美人間的爭執, 美人由美領事審訊,即美人與其他外人在華的爭執, 亦由美領事處理;關稅例則須與美國議允; 中國港口官員須負責接待美國兵船;准美人在五口自建教堂、墓地; 條約十二年一修;美國享有最惠國待遇。 值得稱道的是美人不得販運鴉片。 顧盛自稱他們已將中國門戶更為放寬。
法國在華並無大的商業利益,所重視的為傳教。對於中英衝突, 法國亦十分關注,一八四一年曾派兩名視察員來粵。 初頗給予廣州當局以希望,欲加利用,繼又恐其別生事端。 中英訂約後,法人援例以請,耆英原主各國一律看待,立時許可。 一八四四年八月,法國代表剌萼尼(Théodore de Lagrené)至澳門,狡猾不下於顧盛,復有軍艦八艘同來, 使他在談判中更處於有利地位。耆英先派人往見,未得要領, 於是二次移樽澳門。剌萼尼於此行所為何事,初無一言道及。 過了幾天,忽言盼與中國訂立同盟,忽言商約無關重輕, 如照英美所訂之約難以覆命,而於所求何款,總不肯直陳。 其後他談到覲見及派遣天文學者入京供職,中國遣人赴法學習船炮, 給予虎門、琉球諸事。真意所在為天主教弛禁,倘立即吐露, 一遭駁回,即不易轉圜,所以他故意提一些難期邀准的問題, 然後要求天主教弛禁,使耆英不好再駁。結果商定准華人習教, 惟教士不得擅入內地傳教。十月二十四日, 中法五口貿易章程在黃埔簽字,通稱黃埔條約, 內容與美約無大出入,不同之點是中國地方官須負責保護教堂墓地。
條約中對於天主教弛禁並無明文,僅由耆英宣布。 剌萼尼堅持必須諮行各省,釋放從前習教辦罪之人, 准其建造教堂聚會,進而定要上諭公開宣示, 將康熙年間的天主堂給還習教之人,不然「兩國之事,正未可知」。 這時盛傳法人將佔領定海,道光深慨時事變遷,以至於此,「 只可稍從權宜」。一八四六年二月八日,依從剌萼尼的條件辦理。 天主教既然開禁,基督教隨之照行,因為英、 美條約均有最惠國條款。
英美法訂約後,其他西方小國亦相繼干請,如荷蘭、比利時、丹麥、 普魯士、西班牙,俱允其按新章互市。瑞典曾正式立約, 葡萄牙要求豁免澳門地租,擴展地界,雖未邀准, 而酌減租鈔則已如願。
三、五口通商
一八四三至一八四四年,五個條約口岸,廣州、廈門、上海、寧波、 福州,依次開市。廈門、福州、寧波因地理的限制,商務並不繁盛。 廣州貿易一經恢復,進口英、美商船五十餘艘,兩湖、 江西的商人仍運絲、茶前來,再將洋貨北販,「市肆閭閻, 恬熙樂業」,但好景不常。上海扼長江、黃浦江口,水運便利, 又位於江、浙富庶之區,久為對內重要商業海口,本地沙船以棉花、 布匹、茶葉運往東北、山東,閩、廣商船則運進糖貨、洋布、呢絨。 開市之始,洋船至者尚不甚多,年約二十餘艘, 一八四七年即超出一百艘。一八五〇年起,壓倒了廣州。 一八五五年進口船多達四百餘艘,又三年至八百艘, 走私偷稅之風極熾。廣州的洋行,相繼遷來,或設置分行, 遂成為全國最大城市。英國初租荒地二十七英畝,一八四五年, 取得了土地承租權,面積約一百八十英畝。三年後, 擴展至四百七十英畝。法國的租界定於一八四九年,約二百英畝。 美國租界形成於一八四七年,範圍不甚固定,約一千余英畝, 一八六三年,與英租界合併,稱為公共租界【註:福州、廣州、 廈門的英租界分於一八四五、一八四七及一八五二年劃定】。英、 美租界為居留區(settlement),法租界為讓與地(co ncession),商業之外,亦係作奸犯科、藏垢納污之所。 至於割讓的香港,本為海盜出沒之地,僅有漁戶數十家。 英人佔有後,鑿山開道,大事興建, 成為英人在遠東的軍事政治和經濟中樞,一度更是鴉片的集散地, 公開交易。
戰前中外貿易由行商控制,實際經手的為洋行買辦。 他們初為臨時僱傭,僅代外人購買零星什物及起居飲食的必需品, 及外人與華人交往日繁,兼承辦其他事務,權力漸重。五口通商後, 外人雖可自由選擇商人交易,仍須透過買辦。上海興起, 已有經驗的廣東人隨之而來,如吳健彰、唐廷樞、徐潤。 長於買賣的浙江人,亦以此為業,如穆炳元、楊坊、吳煦。 除了經辦本埠業務,且不時深入內地,收購茶絲,推銷進口商品, 轉手之間,千金可致。今後的買辦與過去廣州時代的洋行買辦, 大不相同。自是沿海人民「爭附洋人」,通洋語、悉洋情者,「 趨之若鶩,舉國若狂」,不少人成為巨富,但亦因與外人接觸, 而習於西事。
五口通商之後,走私偷稅之風益熾,特別是鴉片。 洋商於各海口設有囤集鴉片的躉船及運送的「飛剪船」,香港之外, 以上海為最。一般商品亦大量漏稅,如經破獲,領事反予包庇, 海關收稅僅及進出口貨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澳門及香港政府, 復借名護航,將當地夾板船及浙海盜船,編為護航划艇,配置槍砲, 勒索中國商船。更慘暴的行為是掠賣人口。 鴉片戰爭前澳門已常有此類事件,戰後擴大至廣州、廈門等地, 公然綁架,大都運往拉丁美洲,被虐待而死者甚多,即所謂「 苦力買賣」。名為華工,實不如牛馬。
四、教士的活動
鴉片戰爭前,在華天主教士,並未絕跡。一八四六年,明詔弛禁, 給予的便利益多,各教派活動展開,各有傳教區域。 耶穌會再度恢復,傳教區為江蘇、安徽。一八四三年以後, 在上海附近徐光啟的故鄉徐家匯設置總會,建立觀像台、博物院、 圖書館、學校、印刷所。一八五三年,教區內已有七十八所學校, 學生一千二百餘人,信徒與日俱增, 直隸南部亦入於他們的勢力範圍。據估計全國天主教徒約三十萬人。
尤值得重視的為新教士的成就。第一位為一八〇七年到廣州的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一七八二至一八三四),係倫敦傳福音會(Lo ndon Missionary Society)派遣。初任職於東印度公司,因不易與華人接近, 惟有致力於文字工作。一八一五年與米憐(William Milne)在滿剌加刊行《察世俗每月統紀傳》(Chinese Monthly Magazine),一八一八年間設英華書院(Anglo-Ch inese College),一八二三年將耶穌會士所譯聖經修訂完成, 與自編《英華字典》出版。一八二七年麥都思(Walter H.Medhurst)刊行《天下新聞》(Universal Gazette),次年他的《東西史記和合》出版。 一八三三年馬禮遜的《英事撮要》繼之。同年郭士立(Charle s Gutzlaff)在廣州刊行《東西洋每月統紀傳》(Easte rn Western Monthly Magazine),一八三八年他的《古今萬國鑑》出版。
在廣州、澳門最活躍的為美國教士,首先前來的為一八〇三年美國公 理會(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s for Foreign Missions)派遣的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雅裨理(David Abeel)。一八三二年裨治文在廣州發刊英文《中國匯聞》(T he Chinese Repository,1832-1852), 並與雅裨理開辦學塾。接踵而至的有一八三三年的衛三畏(Samu el Wells Williams)、一八三四年的伯駕。衛三畏著有《中國總論》 (The Middle Kingdom,1848)及《華文注音字典》(Syllabi c Dictionary of Chinese Language,1874)。馬禮遜去世之年(一八三四), 裨治文、郭士立,及英美商人創設「益智會」(Society for Diffusion of Useful Knowledge in China),編印淺近廉價書籍,裨治文的《合眾國志》( 一八三八)為其一。同年郭士立夫人創立女塾。次年益智會創立「 馬公教育會」(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一八三九年創立馬公書院(Morrison School)。 第一所醫院為一八三五年伯駕在廣州設置的博濟醫院(Canton Hospital),一八三八年又與裨治文、加律治(TR Callege)組織「醫藥佈道會」(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 in China)。計來華新教士共二十人。
一八四三年英華書院自滿剌加遷設香港,主持人為理雅各(Jame s Legge)。代表十餘個佈道會的新教士爭先恐後而至, 分在各口岸設立教堂、學校、醫院,印行書報。截至一八五〇年, 重要人物除已提及者外,尚有慕維廉(William Muirhead)、偉烈亞力(Alexander Wylie)、艾約瑟(Joseph Edkins)、合信(Benjamin Hobson)、嘉約翰(John G.Kerr)。上海、廣州是他們薈萃之地。 新教的組織不及天主教嚴密,但精神活潑,方法新穎, 對於近代西方文化的輸入,有較大的影響。 新教國家在中國的經濟力量遠超過天主教國家,當然亦有關係, 不過天主教的歷史悠久,勢力深入內地,信徒眾多, 新教士的活動範圍大致限於通商口岸附近。
五、西事研究
鴉片戰前,中國知識分子之究心西事者,應推主修《廣東海防匯覽》 及《粵海關志》的梁廷枬。戰爭期間,王蘊香以烽煙告警, 外洋輿地不可以弗考,特輯刊《海外番夷錄》。 戰後梁延枬據所蒐集的海外舊聞及英美教士所編史志,撰有《 合眾國說》等書,再就其見聞,成《夷氛記聞》。夏燮亦以「 蒿目增傷,裂眥懷憤,爰輯邸鈔文報,旁及新聞紙之可據者」,成《 中西記事》【註:時穆彰阿當國,防口纂嚴,夏燮恐以此書罹禍, 經一再補續,至一八六五年始問世】。姚瑩有介紹英、法、俄情況, 乃至印度、西藏間的交通的撰述【註:見所著《中復堂全集》、《 康輶紀行》,鴉片戰爭時姚瑩任台灣道】。其後,有何秋濤的《 朔方備乘》,為關於西北史地及早期中俄關係的巨著。
對於西事有深一層認識的為魏源(一七九四至一八五七)。 魏為湖南邵陽人,治經世之學,與林則徐友善。一八四〇至一八四一 年間,嘗參與裕謙戎幕,據英俘口供,成《英吉利小志》。 一八四一年七月,與林則徐遇於鎮江,縱談時事,及今後應付之方。 其時他的論述清朝武功的《聖武記》已成,繼又增補《洋艘剿撫記》 篇,記鴉片戰役。進而從林則徐之請,於一八四三年一月, 纂就一部介紹世界大勢的《海國圖誌》五十卷, 多取材於林在廣州所譯畫報,而以《四洲志》為骨幹(一八四一年《 四洲志》已在廣州刊行),再「蒐集海談,旁擴西人著錄」,兼據「 歷代史誌及明以來海島志,並近日夷國夷語,鉤稽貫串」, 是一部關於世界地理、歷史及西方政教國情的總集。一八四七年, 親赴廣州、澳門,訪粵東名儒陳灃,晤葡萄牙理事官。繼至香港, 購世界地圖,將原書擴充為六十卷。又五年(一八五三), 再據新見的中西著述,如葡人馬吉士(Marchis)的《 地理備考》等,續為一百卷。
魏源可能是戰後第一位體會到時代已開始在變與西方影響之大的中國 學者。他說:「天地之氣其至明而一變乎?滄海之運隨地圓體, 其自西而東乎?」「豈天地氣運自西北而東南,歸中外一家歟?」 東來「遠客之中有明禮行義,上通天象,下察地理,旁徹物情, 貫串古今,是瀛寰之奇士,域內之良友」。「聖人以天下為一家, 四海皆兄弟,故懷柔遠人,賓禮外國,是王者之大度;旁諮風俗, 廣鑑地球,是智士之曠識。」《海國圖誌》的用意,首在知己知彼。 編者的時代了解自有不足,且好為縱橫家之談,主「以夷攻夷, 以夷款夷」,而其「師夷長技以制夷」之論,則不可厚非。 他所指的長技,首為船炮,應自設廠局,延用法、美之人, 製造教演。武試中增水師一科,有能造西洋砲艦、火器者, 作為科甲出身。有了船炮,尚須得人,所謂「利器不如人和」, 必當「去偽飾,去畏難,去人心之寐,及人才之虛」,「 以實事程實功,以實功程實事」。對於西情,須先「立譯館, 翻夷書,刺英事,籌夷情」。對於國政,須做到「官無不材, 境無廢令,財不蠹,器不窳。兵、農、工、虞並非俗務, 心性之學不足治天下,腐儒之無用,同於異端」。 他最嚮往美國的民主政治,謂美國的章程(憲法)「 可垂奕世而無弊」,「二十七部(州)公舉一大酋總攝之, 匪惟不世及,且不四載即受代,一變古今官家之局,而人心翕然」。 「議事、聽訟、選官、舉賢,皆自下始。眾可,可之,眾否,否之」 。既「富且強,不橫凌小國,不桀驁中國,且遇義憤,請效馳驅」。 時代在變,古代的天地人物,俱不同於今日,「執古以繩今, 是為誣今;執今以律古,是為誣古」。「豈惟世事,物理有然」。 所論激切,多為時人所不能道、未曾聞,有《奇書》之稱。 可惜其在中國所發生的影響,遠不及其在日本,對於明治維新, 具有莫大的刺激。
與《海國圖誌》性質略同而較有體系的為徐繼畬的著作。一八四〇至 一八五一年間,徐歷官福建,由道員、布政使而至巡撫,留意外事, 結識一八四二年來至鼓浪嶼的美教士雅裨理,一八四八年完成《 瀛寰志略》(一八五〇年刊行),按國別敘述,兼及歷史、政治, 所附地圖正確新穎。
六、造船製炮與撫綏
官方對於此次戰爭的反應,可就軍事、外交兩方面來看。 英人所恃以憑凌中國的為其砲艦。林則徐革職後,曾力陳「 製炮必求極利,造船必求其堅」。又於致友人書中,有所議論,謂「 彼(英)大砲遠及十里內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已先及我, 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內地之排槍,連聲不斷,我放一砲後, 復輾轉移時,再放一炮,是技不熟也」。「逆船朝南暮北, 惟水師始能尾追,岸兵能頃刻移動否」。中國將弁兵丁皆覿面接仗, 「似此相距十里、八里,彼此不見面,而接仗者,未之前聞」。 如大砲不能得用,「雖遠調百萬貔貅,只恐供臨敵之一哄」。 英艦初次北犯,琦善根據千總白含章的查看,轉告北京, 謂英船大者吃水二丈七八尺,高出水面亦二丈有餘,分為三層, 每層有炮百餘位,大者重七八千斤。又有火焰船,「輪盤激水自轉, 無風無潮,順水逆水,皆能飛渡」。浙江方面亦有關於輪船的描述, 謂:船身窄而長,舡腰有大車輪二個,上有銅煙筒一座,行駛如飛, 內貯大砲,壯烈便利。大概此時廣州已在仿造, 行商兼鹽茶商潘仕成,先後共成四艘,均為帆船。另有「兩頭置舵, 中設兩輪以激水」的「水輪船」,係用人力推動,浙江所造, 未及竣工,定海、寧波已失。江南造成四隻, 毀於一八四二年吳淞之役。 火輪船初由行商潘世榮僱覓夷匠製成一隻,不甚靈便,浙江龔振麟、 丁守存、鄭復光的嘗試,似亦乏成效。 廣東水師提督曾參觀美國軍艦,準備就中等兵船製造,下文不明。
道光初斥林則徐的造船製炮建議為「一片胡言」,及英艦入江, 鎮江陷落,才知道各省水師戰船有名無實,而「逆夷所恃, 惟有船堅砲利」。以粵、閩、浙、蘇正在用兵,無暇辦理, 因先命四川、兩湖趕造大船。英船進至南京之時,又令廣東造船, 並設法購買,由行商伍敦元、潘紹光分購美國及西班牙船各一, 重各三百七十噸及一百八十噸。中英和議成立,道光續促整理海防, 說是今昔情形不同,造船製炮不可泥守舊制,力求精良適用, 戰術亦須講究。於是沿海督撫紛紛提出意見與辦法。耆英、伊里布、 牛鑑參觀過英艦,牛鑑疑心機器發動係借牛力; 閩浙總督怡良曾週覽廈門英艦,亦「無從測其端倪」。 但耆英等已承認英國船堅炮猛,非中國兵力所能制服。
至於火器,一八四一年已有獎勵鑄炮的上諭。丁守存、 龔振麟等均有關於西洋火銃地雷的著述,並在浙江製造。 更著名的為在廣州鑄炮的福建泉州人丁拱辰。丁曾游海外,每「 遇精於數算者,輒為諮訪」,尤留心製炮、演炮之術,撰有《 演炮圖說》。潘仕成曾僱美人製造火藥、水雷。法人則濟勒(Céc ille)曾勸粵督祁𡎴派人赴法, 講求修船鑄炮攻守之術。耆英曾將洋槍呈進, 道光為皇子時已習用鳥槍,手殪進攻禁城的天理教徒, 至是親加對合,讚為「絕頂奇妙之品,靈捷之至」, 但認為難於仿造。以上均一八四一至一八四三年之事。一八四四年, 法使剌萼尼再以則濟勒之議,說耆英與廣東布政使黃恩彤及潘仕成, 美使顧盛亦以槍砲模型贈送耆英,均被婉謝。
造船製炮所需的設備與財力,當時中國悉未具備。 一八四二年十一月,道光已因廣東所造輪船不能使用, 命無庸覓洋匠製造,亦無庸購買,他根本缺乏決心。 沿海督撫復有對外的顧忌,英國兵船尚散處粵、閩、浙各洋, 我若大事經營,「先示以猜防之跡,則彼之懷疑愈甚, 設令復生變詐,轉恐剿撫皆難」。 中英條約並無限制中國整軍的條款, 且互換照會中且有聽憑中國修治海防的明文。但戰敗的中國, 畏英如虎,處處顧慮,造船製炮,卒成一時紙上空談。
一八四二至一八四八年,耆英是外交直接主持人, 道光對他頗為信任,英人對他亦具好感。 以往他不曾與外人有過接觸,經過南京談判,於時局始有相當認識, 就他一八四三年二月的密陳機宜一折來看,對於時勢頗有新的了解: 第一,此次戰爭非突發事件。英人以通商為重,百餘年來, 洋行朘削誅求,官吏科斂舞弊,撫馭失宜,積怨既久, 以致憤激生變。第二,官兵形同烏合,英軍上下一心,炮火猛烈,「 我炮施放一出之後,彼炮已接踵而來」。第三, 目前民心士氣均不足以攘外,官與民,民與兵已同仇敵, 不獨不能相顧,且將相防。攘外必先安內,整飭吏治,安定民生,「 我圍若固,彼亦何敢鴟張」。第四,「勿以撫議為必可恃, 亦勿以撫議為必不可恃,更不可稍形恇怯,妄事驚疑」,遇事「 挺身前往,曉以至誠,諭以利害,祛其疑而破其奸, 鎮以靜而制彼動,雖狼子野心,不敢信其必無反覆,而誠內格物, 似能令其就我範圍」。
耆英的為人與功罪,論者不一,中國人大都詆他媚外, 西人則多稱他開明。他曾訪問香港與璞鼎查周旋, 希望建立私人友誼,互換禮物相片,以後復通音信。 就上述密摺而言,原則上他的對內對外政策,似不可以人廢言。 道光亦謂「所論一切情形,均非虛妄」。但除了「倍覺可嘆可恨」 外,別無行動。結果他的攘外必先安內主張,一無實際, 民間對外的反英運動與對內反滿運動同時並進,方興未艾。
七、粵民反英
外國的砲艦雖迫使清廷屈服,但一時的挫折與一紙的條約, 並不能立即改變數百年來中國的對外心理。從另一方面說, 今後中西關係不惟未曾好轉,反而惡化。上自政府當局, 下至士紳百姓,大都有所不甘,時思報復,真正獲得正面教訓者, 少之又少。戰勝的英人,則已有了經驗,有了憑藉, 益認強硬態度是對付中國的有效辦法,既得權益必須確保, 並企圖擴大,不惟不肯再聽從中國的擺佈,且益肆驕矜, 因此益增中國朝野的憤慨。這是南京條約後中英衝突層出不窮、 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
衝突事件以廣州為多,初起於民間的反英,而由士紳發縱指使, 官府暗表同情,消極慫恿。粵省民風剛強,與外人接觸最久, 對外人的情緒亦最惡劣。鴉片戰爭期間,為虎作倀者固有, 同仇敵愾者尤眾,林則徐之獎勵團練,影響亦大, 三元里事件加強了他們的信心,「平英團」是他們的武裝組織。 一八四二年夏間,建立「昇平社學」,「富者助餉,貧者出力, 舉行團練,按戶抽丁」,一遇有警,聽候調遣。道光特旨嘉勉, 命各府、州、縣仿照辦理。社學原為民間的教育、公益機構, 至是一變而為愛國團體,廣州附近大小不下三十餘,西北區由「 昇平公所」領導,東北區由「東平總社」領導,西南區由「 隆平社學」、「南平社學」領導,各有數萬之眾。 不過官府之意只是必要時用以自衛,並非用以尋釁。
戰後,廣州英人以征服者的姿態出現,「動因口舌,徒起風波, 愈以忿爭為強」。每「招搖市上,遇平民輒喝令急趨避, 否則鞭扑隨之」。流寓廣州的浙人錢江,素負奇氣,以豪傑自命, 不以和議為然,刊貼文告,斥詆英人,定期集議,捐資招勇, 為粵督祁𡎴所驅逐。約十日後, 即發生洋行夷館被焚之事。起因是英人買物而不給值,開槍傷人。 夜間夷館火起,死英人二名、華人三名。璞鼎查聲言將帶兵來省,祁 𡎴立允賠償,並正法十人。璞鼎查以眾怒難犯, 不欲再生風波,案遂獲結。英人繼又索租廣州河南地皮,群起反對, 香港總督德庇時準備強佔,人民投檄醜詆,紳耆致書開導, 德庇時終於放棄,時為一八四四年。
經過此兩次事件,朝野均有「民可制夷」之感。 廣州進城問題發生後,確證民心可恃。 南京條約准英人寄居五處港口貿易,英人指港口為城市,要求進城。 上海、寧波俱無困難,福州、廈門亦僅小有糾紛。廣州情形不同, 紳民堅拒,主要為感情作用,特別是在民夷衝突之後。耆英時代, 並無絕對不允之意,然迫於輿論,不得不設詞對英搪塞。 英人以為進城與否,雖不關實際利害,但為條約權利。 不准進城即是違約,此風決不可長。為了顏面,亦非進城不可, 中國如不拒絕,不必定要進城,今既不允,則必須堅持, 實亦近意氣用事。
一八四三年,璞鼎查屢請入城與耆英相見,昇平社學聲勢洶洶。 經耆英婉詞解釋,璞鼎查允暫擱置。翌年,德庇時重行提出, 亦未如願。粵人每遇三五英人思進城門,或擅入城內,輒聚眾鼓譟, 甚至毆辱。一八四五年,德庇時與耆英會商交還舟山問題, 復談及進城之事,耆英恐英人藉口久據舟山不還,答應考慮, 即告示百姓,不可再拒。粵人標貼字帖,斥官府怯懦,如英人進城, 必置諸死地。跟著發生暴動,搗毀廣州知府衙門。耆英大為恐惶, 將知府撤職,重行出示,杜絕英人進城。 這是民間對外問題的初次示威,並佔了上風。英政府不欲操之過急, 致礙商務,擬俟情況妥協,再行辦理。
耆英原主以誠信對外,不授英人以滋事口實, 殊不以粵人的舉動為然,中央的穆彰阿是他的支持者。 言官則常予責難,盛稱粵民為英人所憚,不可「強民從夷」, 道光亦謂必須固結民心。耆英雖一樣認為不可「屈民就夷」, 須撫柔善導,不過這是不易做到的事。一八四六年, 民夷衝突的事件最多,其咎不全在粵民。某次英人無故拘打小販, 開槍傷人,英外相撤銷英領事對兇犯的處罪,而於英水手被毆之事, 則要求懲兇,否則直接行動。一八四七年,英人在佛山遭辱, 德庇時不待查究,率艦突襲省河,佔領砲台,直抵廣州, 聲言將攻擊佛山。耆英親至夷館懇商,許兩年後英人自由出入省城, 劃定河南租界,懲辦兇手,粵民愈為憤恨。同年, 又有六英人在廣州附近的黃竹岐被毆致死,粵民亦有三名斃命, 德庇時復率軍艦來省,耆英立將兇首四名處斬,方獲無事。
清廷的對外政策,大抵為羈縻夷人,固結民心, 而事實證明羈縻並未生效,民心則確屬可用。耆英初頗想做到「 民夷各得其平」,但在民夷夾攻之中,實感進退維谷。進城事, 尤使他棘手,兩年期屆,眾情是否允洽,毫無把握,曾表示辭意。 黃竹岐案結,再度奏陳難當重任。德庇時的突襲, 已令道光憤懣莫名,對於黃竹岐事件,更認為英人的要求「 荒謬已極,自無允准之理」,而耆英竟將人犯正法, 顯係違背了道光的意旨。一八四八年二月,召耆英入京, 命徐廣縉代為兩廣總督、欽差大臣,葉名琛接任廣東巡撫。 此一人事調動,為清廷對外態度轉變的具體表現。道光給徐敕諭為「 疆吏重任在安民,民心不失,則外侮可弭。嗣後遇有民夷交涉事件, 不可瞻徇遷就」。
中國的外交負責人更易,英國公使兼香港總督亦改為文翰(Samu el George Bonham)。文翰曾任職新加坡與滿剌加,略知華事, 要求明年履行廣州進城的諾言。徐廣縉答以「百姓不許」。 一八四九年文翰約徐面議,徐以「中外大防,在此一舉」, 葉名琛亦謂「官民合心」,「實有把握」。於是部署軍事, 密集鄉勇。四月,雙方相見於虎門英艦,文翰請定期許英人入城, 徐稱不能自主,須待詔旨決定。道光的密示,謂可暫令文翰入城, 惟不得習以為常。如果徐照此原則處理,可望獲致妥協, 但他給文翰的照會,則加駁斥,這是因為士紳的態度決絕, 他與葉名琛又以為英人謀乘機搶劫藩庫,佔領省城, 復認定文翰係虛張聲勢,「婉阻未必遽開邊釁,輕許必致立開兵端」 。道光認為有理,一切由他們辦理。時廣州已對英絕市, 兵勇晝夜戒備,英軍艦進泊洋行附近。詔命徐、葉準備決裂, 戰爭大有一觸即發之勢。
英國政府於進城之爭,並不十分堅持,一八四八年十月已訓令文翰, 如中國允公使領事入城拜訪,即可了事。十二月,再度訓令, 不必為進城權利引起兵端,武力取得,亦難順利享受, 意思是不妨避開這個爭論。虎門會談後,文翰知照徐廣縉, 將來署拜謁,徐仍謝絕。文翰隨即聲明「再不辯論進城之事, 亦不進署拜謁」。徐、葉張大其詞入奏,說是文翰以省城防禦森嚴, 「畏葸中止」,已佈告夷商,「罷論進城,大家安心貿易」。 道光欣慰之至,謂「如此棘手之事,卿等不動聲色,使彼自屈, 較之軍功,尤堪嘉尚」,分封徐、葉以世襲子爵、男爵, 其他廣州大員及紳民均各有獎勉,紳民並為徐、葉建紀功碑, 君臣上下俱說是十年來夷務的一大勝利。
英外相巴麥尊得知之後,大為憤怒,命文翰警告清廷, 不要忘記一八三九年廣州當局所犯的錯誤及英國軍事行動的後果, 必要時英軍可將廣州毀為平地。另有致北京照會, 由文翰一併向上海、天津投遞,均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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