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個 關 注 劏 房 的 組 織 , 建 議 政 府 興 建 「 公 營 劏 房 」 和 社 區 房 屋 等 , 改 善 基 層 市 民 的 居 住 環 境 。
這 個 名 為 「 全 港 關 注 劏 房 平 台 」 的 組 織 , 舉 辦 申 訴 大 會 , 希 望 引 起 社 會 對 劏 房 現 象 的 關 注 。
組 織 表 示 , 劏 房 租 金 不 斷 上 升 , 但 居 住 環 境 惡 劣 , 潛 在 火 警 等 安 全 問 題 。
他 們 建 議 政 府 設 立 「 公 營 劏 房 」 、 增 建 公 屋 、 為 輪 候 公 屋 申 請 人 提 供 租 金 津 貼 等 , 希 望 政 府 聆 聽 居 民 訴 求 , 著 手 解 決 基 層 市 民 的 住 屋 需 要 。
先不論這個建議之荒謬。劏房所謂何物, 相信已不用在下多講了。不過想指出, 在住屋需求大增的情況下, 劏房租金升幅相當驚人, 旺角區「唐八樓」180呎已叫價$4800。在下即時想到的, 就是瑞銀投資研究董事王震宇的警世金句:
至於窮人住屋(買樓)難的問題, 低增值人士請離開香港, 騰出空間讓高增值人士進入
具有基本能力租住$4800 的劏房人, 並按照在市區租劏房是貪返工方便的邏輯推算, 就是每日車費$10, 三餐合計近$120, 基本生活支出約每月$4000, 即係收入約在$10000。「萬元戶」只能住劏房, 還不是低增值嗎?!
劏房環境嚴格嚟講根本唔係人住, 廁所馬桶和煮食設施放在同一個間格空間, 就是撇開不符法例要求的問題, 從常理角度都知這根本是變態的佈局。要把「廚」「廁」的劏房, 面積在120呎以上, 再所謂有「廳」「房」區分的, 面積就在150呎。這使在下想起以往的「臨時房屋區」
兩層設計面積大約不足200呎, 這已是後期的「佳作」, 早期的只有一層。結構簡單, 不隔音, 屋頂漏水是常事。廚房就在單位門口側自成一角 (上圖最右側的鐵閘側的鐵皮後就會是「廚房」), 所以臨屋區大火是經常發生;廁所/浴室是公共方式, 非禮案根本平常事。冬天要熱水洗浴就請自行在居所煲起大煲熱水, 搬到公共浴室內再混合自來水調校水溫。劏房的好處就不過是「
「臨屋區」本身是要給來港未夠七年, 與及正輪候公屋的市民, 或受其他因素例如天災導致喪失家園能有臨時性質的容身之所。
但既然都係要起樓, 為何不直接興建更多的公共房屋, 而要整色整水呢?! 至於「來港七年才能申請公屋」的限制這不單涉及房屋政策, 更要將人口及移民政策一併處理。不過看著目前的情況, 港共政權都該是要把居住變得奢侈, 甚至就是要達成王震宇的警世金句吧。不過,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訂明
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而香港係締約成員!!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在遭到失業、 疾病、殘廢、守寡、 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延伸閱讀
地產小子 - 住青年宿舍,五年後點算?
成日話公屋資源珍貴.....
市民得唔到安居如何發展經濟
炒咗鄧國斌咪有地起公屋囉
規管劏房, 不如搞好房屋政策先啦
打倒地產霸權, 一定要直插審計署心臟
返回主頁
from 巴士佬 - 一路好走 http://robustorlo.blogsp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