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曉光
編者按:控制雙非孕婦赴港產子遠不到必須修改《基本法》的程度,完全可以靠特區政府的一紙行政命令得以控制。成功與否,關鍵在於特區政府是否有遏制局面的決心。雙非孕婦來港局面失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特區政府不作為、工作失力、政令不到位。
近年來,雙非孕婦來港誕子已經成為潮流。稍具經濟實力的內地家庭,都有能力考慮赴港產子,給孩子一個香港身份。隨著內地孕婦數量不斷增多,香港本地醫療資源日趨緊張。公立及私家醫院婦產科人手設施緊張,不但要從其他科室抽調醫護人員,有的醫院還進行產科擴建,但仍招架不住持續增多的內地孕婦。
內地孕婦的大量湧入,抬高產子價格,本地孕婦在高額費用的壓力下,只能降低醫院等級。對於收入不高,本可以入住公立醫院的孕婦,卻由於公立醫院被內地產婦預約爆滿,而只能選擇價格高昂的私立醫院。在港產內地孩的壓力下,社會兒童醫療資源也開始緊張。北區多處健康院打防疫針的嬰兒父母多半說普通話。據統計,2010年1.2萬名「內地港仔」打防疫針一項,香港納稅人就付出逾6000萬元港幣。
內地孕婦赴港產子引起香港社會的強烈不滿。有香港孕婦建立網路群組,呼籲本地孕婦上街示威,至今已有逾6萬人加入群組。去年10月,約1000名市民上街示威,抗議本港孕婦權益被剝奪。最近《蘋果日報》整版刊登「反蝗」廣告,更令矛盾升級。
2001年,「莊豐源案」正式確認內地孕婦赴港產子的合法性。2003年「港澳自由行」開通,內地孕婦可持「自由行」7天旅遊簽證過關產子再返回內地。此後,內地孕婦來港子數量逐年增加。「內地港仔」從2001年的620人到2010年的4萬餘人。
為控制激增的雙非孕婦數量,港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2007年1月,醫院管理局宣佈,內地孕婦在公立醫院產子價錢由2萬元港幣增加到最多4.8萬港幣;自2011年4月至年底,香港公立醫院不再接受內地孕婦預約。
2011年6月,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宣佈縮減接受名額,2012年計劃接收內地孕婦3.44萬人,其中包括港人內地配偶孕婦。2011年9月啟用「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內地孕婦赴港分娩前,必須在公立醫院或私立醫院進行產前檢查,繳納訂金預約產床床位,獲得醫院簽發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方可赴港分娩。懷孕28周以上而沒有確認書,入境處可拒絕入境。
一系列措施下,港府雖然堵截了部分無預約孕婦來港產子,但並不能實質減少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數量。中介機構想出各種對策應付港府新政策,包括組織無預約的內地孕婦沖關, 以及有私立醫院預約的臨盆孕婦到公立醫院沖急診。
這些沖關內地孕婦,多選擇午夜時間,趁入境處值班人員少,裝急症病人沖關。據統計,2011年全年就有1656例沖關事件。2012年為龍年,預計生龍寶寶的孕婦將增加15%到20%。醫管局估計,今年會有3000內地孕婦沖關,若入境處不能成功堵截,沖急診人數將達5、6千人。
社會上的反對聲音要求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有關「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容,以此阻止雙非孕婦來港生子。但《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唯一憲制性文獻,修改《基本法》程序極為嚴謹、複雜。特區的修改議案,要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分之二多數、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同意後,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此種程序規定使得實際修改《基本法》十分艱難,且成本高昂。
實際上,控制雙非孕婦赴港產子遠不到必須修改《基本法》的程度,完全可以靠特區政府的一紙行政命令得以控制。成功與否,關鍵在於特區政府是否有遏制局面的決心。雙非孕婦來港局面失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特區政府不作為、工作失力、政令不到位。
入境處有自行裁量權,有權力拒絕可疑人士入境。以美國簽證為例,美國簽證清晰注明,美國簽證並不保證持有者一定可以順利入境,移民官有權質疑簽證持有者的入境動機,並拒絕其入境。特區政府完全可以令入境處行使資格審查權,即便持有特區簽注的入境者,入境處有權衡量其入境動機,拒絕其入境。
如果此行政力量能順利執行,將大量降低沖關、沖急診、以及正常預約赴港產子的雙非孕婦的數量。因為此行政命令等於宣佈,即便私立醫院有預約的雙非孕婦,也可能被入境處拒絕入境。而沖關、沖急診的雙非孕婦將肯定不能入境。這會讓預訂產科床位的孕婦提前做好心理準備,即便在支付高額費用之後,如果中介手續不全、或在懷孕期間有不符合法規要求的不良紀錄、不符合特區政府相關規定,都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比如,近期港府查處多家非法雙非孕婦公寓,將來如若發現欲入境生產的孕婦有入住此種公寓的不良記錄,入境處皆可拒絕其入境臨盆。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規範雙非孕婦赴港生產的市場。因為有繳納高額訂金而蝕本的危險,預約來港分娩的孕婦就會謹慎挑選正規中介,並自覺遵行特區政府的規定。
入境處阻攔沖關雙非孕婦失敗率高,理由是沖關孕婦經常在關口鬧市,而人命關天,入境處不能見死不救。此外,入境處人手不夠,沒有足夠人力阻攔沖關孕婦。這實際上是推卸責任的藉口。而令一些中介機構有膽量不擇手段、胡作非為的原因,正是特區政府至今沒有拿出有實際威懾力的政策。這才是雙非孕婦成撓頭社會問題的根本原因。
(作者係香港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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