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2010年私设4.14亿小金库 已整改3.75亿
2012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4日电 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中央部门私存私放资金设立4.14亿元“小金库”问题,7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公告指出,截至2011年10月底,审计查出的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有55.31亿元已经整改到位,其余问题正在整改落实;还有26个部门及部分所属单位结合整改工作,制定和修订了69项内部规章制度,涉及财务预算、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多个方面。公告称,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具体、一些部门本级预算未完全执行到位问题。对11个部门本级106.76亿元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5个部门本级自行调整2.74亿元项目支出预算问题,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了预算编报基础工作和预算管理,进一步严格了预算审批程序。对32个部门本级以拨作支、虚列支出、在项目或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5.81亿元问题,各有关部门本级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5.25亿元。对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4.51亿元问题,17个部门本级通过停止违规收费等方式整改4.11亿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公告指出关于部分部门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1.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问题。对未经批准扩大开支范围等10.26亿元问题,187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7.18亿元;对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1.51亿元问题,27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43亿元;对多申领财政资金0.3亿元问题,1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预算编报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2.私存私放资金设立4.14亿元“小金库”问题。7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3.收入和资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问题。对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和违规收费6.77亿元问题,79个所属单位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5.72亿元;对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入账不及时等18.75亿元问题,46个所属单位通过收回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和委托理财资金、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17.26亿元;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及采购程序不规范7.57亿元问题,39个所属单位采取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和监督等措施,全部整改完毕。公告称,关于部分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重大科技专项存在的问题,财政部要求重大科技专项牵头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核,保证按项目进度拨款,防止资金大量沉淀;严格要求牵头单位在申请财政部拨款时出具更为详实的特设账户专款余额和具体用款要求,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成果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科技部专门发文要求项目组织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且正在研究完善包括科技支撑计划在内的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公告指出,关于一些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对决算草案中收入、支出、结余和资产编报不够准确等22.44亿元问题,36个部门已调整账目和报表20.58亿元,整改率为91.71%。
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涉违规资金数5308亿
2012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石岩)中国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对于审计查出的该年度涉违规资金数千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各级政府已着力整改。去年8月,国务院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问题。按照部署,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审计公告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13个省级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还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违规问题。一是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二是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三是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四是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五是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完)
2012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4日电 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中央部门私存私放资金设立4.14亿元“小金库”问题,7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公告指出,截至2011年10月底,审计查出的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有55.31亿元已经整改到位,其余问题正在整改落实;还有26个部门及部分所属单位结合整改工作,制定和修订了69项内部规章制度,涉及财务预算、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多个方面。公告称,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具体、一些部门本级预算未完全执行到位问题。对11个部门本级106.76亿元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5个部门本级自行调整2.74亿元项目支出预算问题,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了预算编报基础工作和预算管理,进一步严格了预算审批程序。对32个部门本级以拨作支、虚列支出、在项目或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5.81亿元问题,各有关部门本级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5.25亿元。对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4.51亿元问题,17个部门本级通过停止违规收费等方式整改4.11亿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公告指出关于部分部门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1.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问题。对未经批准扩大开支范围等10.26亿元问题,187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7.18亿元;对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1.51亿元问题,27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43亿元;对多申领财政资金0.3亿元问题,1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预算编报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2.私存私放资金设立4.14亿元“小金库”问题。7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3.收入和资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问题。对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和违规收费6.77亿元问题,79个所属单位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5.72亿元;对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入账不及时等18.75亿元问题,46个所属单位通过收回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和委托理财资金、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17.26亿元;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及采购程序不规范7.57亿元问题,39个所属单位采取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和监督等措施,全部整改完毕。公告称,关于部分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重大科技专项存在的问题,财政部要求重大科技专项牵头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核,保证按项目进度拨款,防止资金大量沉淀;严格要求牵头单位在申请财政部拨款时出具更为详实的特设账户专款余额和具体用款要求,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成果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科技部专门发文要求项目组织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且正在研究完善包括科技支撑计划在内的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公告指出,关于一些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对决算草案中收入、支出、结余和资产编报不够准确等22.44亿元问题,36个部门已调整账目和报表20.58亿元,整改率为91.71%。
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涉违规资金数5308亿
2012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石岩)中国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对于审计查出的该年度涉违规资金数千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各级政府已着力整改。去年8月,国务院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问题。按照部署,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审计公告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13个省级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还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违规问题。一是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二是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三是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四是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五是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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