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思祺
BBC中文網駐台灣特約記者
2015年 7月 2日
政府施政怠惰,未能善盡督導之責,加上業者管理疏失,漠視粉塵危險,導致悲劇發生。
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上周末發生粉塵爆炸意外,造成500人燒燙傷,其中已有2人不幸罹難,是台灣近年來少見的重大公安意外。其實,慘案原可不必發生。只可惜,專家的警示被忽視在先,執法單位未盡督導之責在後,悲劇還是發生了,令人扼腕。
首先,專業的意見遭到漠視,社會普遍缺乏危機意識。
台灣2013年8月首次舉辦彩粉路跑活動,掀起一股彩粉熱,許多酒吧和派對業者辦活動時也跟著仿效,噴灑大量的彩色粉末帶動氣氛。
當時環保署就已評估,彩粉確實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易有不利影響,暴露在高濃度細微粉末中,即使是短時間仍有危害健康之虞。主辦單位也因粉末污染河川,遭到台北市政府罰款處分。
專家和學者也陸續提出警告,強調彩粉不但對人體呼吸道有害、污染環境、甚至引發粉塵爆炸,殺傷力「不輸瓦斯爆炸」。
去年5月,公共電視台製作專題節目,以實驗的方式來探討各種不同粉塵爆炸的威力。
一切的警示,只因沒發生過,所以大家漠視了潛藏的危機。
其次,派對業者專業知識不足,對於可能發生危險的工作,雇用工讀生來擔任,僅施以數小時的職前訓練就上工,簡直拿人命開玩笑。
調查發現,業者明知粉塵遇火可能引發爆炸,現場竟未禁煙來隔絕火源。又如,
工作人員意圖用二氧化碳鋼瓶滅火,反而使地上的彩粉再度揚起,造成二度爆燃,再再顯示專業知識的欠缺。
警方發現,去年也是同一名業者向八仙水上樂園租借場地舉行彩粉派對。業者或許認為,去年並沒有發生意外,今年比較倒霉而已。
其實不然。業者專業知識不足,馬虎的心態,才是問題的根源,遲早會出事。
更重要的是,粉塵既然具有高度危險性,為何沒有中央或地方政府列入管制或是禁止使用?
目前,政府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有「粉塵危害預防標凖」,主要是針對工廠密閉空間訂定相關安全作業規範,但對於彩粉路跑和派對卻是毫無警覺心。
如今,行政院已下令禁止使用彩粉,直到訂出規範之後。
不知為何,法律的制定總是在問題發生之後。例如,4年前,台中一家夜店舞者舞弄火焰不慎引發大火,造成9人喪生和13人受傷,相關的消防和建築法規才增列了室內禁止明火表演的條文。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觀光局已決定針對全台遊樂園實施安全檢查,希望找出潛在的危險因子,防患未然。
話又說回來,如果主管機關的督導考核有效,為何還會發生八仙樂園爆炸案?難倒每年的考核都是表面功夫?
衷心希望,政府機關和主管單位能夠為民眾的安全嚴格把關,讓悲劇不再發生。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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