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健聰】
2015年2月10日,國會反對黨領袖安華最終被聯邦法院宣判罪名成立,從最早醫生報告不被接受、「飛行地毯」、可疑DNA樣本被接納,到賽夫
(Mohammad Saiful Bukhari Azlan)供詞卻採信等情況下,在刑法第377B條文下被判刑五年,送入雙溪毛糯監獄服刑。
巫統集團無人敢對此高分貝回應,只派巫統州主席層級者喊話。該案被總檢察署外包而擔任主控官的巫統私人律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在結案後以非常不適切的身份在巫統舉辦的論壇高調發言,甚至訴諸宗教說可以到聖地麥加發誓沒有錯判安華,來回應民間的爭議與不滿。是
的,長期的法庭拉鋸戰,已經成功讓大部份民眾忘記,沙菲宜和納吉一起在賽夫報案前數天私下見面一事。是的,在誰能夠掌控媒體的情況下,印象往往比真相重
要。
當中庸開明派集體噤聲
同時,更有突然消失在媒體焦點內的人。譬如曾被許多非政府組織競相邀請,頻頻在中庸論壇或朝野辯論亮相的所謂「開明派」前副高教部長賽夫丁
(Saifuddin
Abdullah),在安華判決後亦「選擇性失蹤」。同時,連信要求「理性與知性對話」的二十多名傑出馬來人,也非常理性且知性(應該是識趣)地集體噤
聲。在中文社群,之前某些高調「挺中庸」的華團組織,對於過去十多年縱然被馬來種族主義霸權進行人格謀殺、仍堅持走多元族群與民主路線,如今卻陷身囹圄的
安華,至今幾乎未看到任何公開聲援。
我還是個知恥的人,所以我不知道這些頂著光環的所謂「體制內開明派」,以及某些忘情挺中庸的華團領袖們,日後要如何合理化本身曾為白裡透紅首相塗抹脂粉。
立法下議院反對黨領袖可以在行政權(首相與檢控單位)明顯操弄下,在荒謬的司法劇情中鋃鐺入獄,政治迫害2.0事件,標誌著法制與法治的誠信危機,
以及民主制度基礎的崩壞。民主制度不能夠悖離常識,當原本用來維護共識與義理的民主體制,離譜地成為齷齪的政治迫害工具時,民眾不會再相信民主是「城中的
唯一遊戲」(the only game in town),而註定撕裂社會共識且爆發爭議。
當然,白裡透紅的首相,在「一馬發展企業」(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1MDB)與蒙古女郎諸弊案纏身之際,對安華案依然選擇緘默,頗不尋常,更不像前首相馬哈迪的作風。王維興在〈誰要安華入獄〉一文中,清楚分析維權體制與朋黨政治橫行的馬來西亞,誰掌控權力,誰就能夠以其意志指揮國家機器。為此,納吉必須背負最大的政治責任,罪無可恕。因此,要為安華與社會公義討回公道,先要做的,是劍指納吉。
其次為擇定戰場:議會、法庭、大選、還是街頭?當法庭可以被操弄至此(安華政治迫害2.0也已經進入聯邦階段無法再上訴)、議會政治長期皆為橡皮圖
章(我因批評預算案而被彭亨州議會禁足一年),群眾理應不會抱太大期望。大選?巫統鼓動許多政治天真者,要民聯如果不滿,可在下屆大選見真章。這是非常片
面與脫離實際情況的說法,選區經過多次劃分之後,巫統/國陣每每大勝。為了能夠更加暢所欲為地劃分選區,巫統/國陣甚至多次修改憲法,甚至連大選日期都是
由納吉決定。政治天真者啊,在選舉怎麼遠都選不贏的情況下,你怎麼不去討伐巫統/國陣的種種惡行?
當所有體制管道都受堵
當所有管道幾乎被堵死,街頭成為最具有正當性的選擇。誠如改革派社運者希山姆丁(Hishamuddin Rais)在〈別再浪費時間〉一文警戒,安華已經入獄,而且明顯再次是政治迫害。因此我們不需要浪費時間辦說明會、繫絲帶等運動來自我安慰「我們已經為這個國家做了一些什麼」。在烈火莫熄2.0時代,我們應該問的是:這個星期會有多少人上街?
希山姆丁列舉上街一舉三得的好處:政治速成班——即刻明白媒體、警力、法庭的立場與作用;照妖鏡——喜歡Selfie的領袖與害怕上街的領袖,一目了然;宣傳——當地群眾、國內與國際社會,即時知道民眾的不滿。
青年團體已經在號召3月7日共同上街,並且提出四項訴求:
一、要求首相納吉立即辭職,以為這項涉有政治陰謀的判決負上責任;
二、聚集馬來西亞青年的力量,誓言抗爭到底,直到全面打倒國陣霸權;
三、要求司法改革以確保司法威望及其透明度;
四、要求全體民聯領袖和所有在十三屆全國大選獲得人民委託的代議士,一同參與接下來的人民集會。
認同的話,付諸實行,全民上街!納吉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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