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之声2015年2月25日报道】中共当局日前在西藏安多热贡下发了一份名为《涉藏独违法20项行为》的文件,将同情自焚者或者向达赖喇嘛祈愿等行为,都视为违法,并宣称将给予严惩。
自由亚洲电台从境内获得了一份据信是中共当局于藏历新年前夕,在被划分为青海省同仁县(热贡)下发的《涉藏独违法20项行为》文件。
这份文件所列出的“涉及藏独”行为包括:“煽动、美化自焚等行为;以诵经、供酥油灯或者放生等形式,对自焚者表达同情、慰问亡者家属;持有或在网络上散播藏独旗帜、标语,撰写、制作、买卖宣扬民族分裂主义极端思想的书籍、图像、影像”等等。
文件还指出,以“语言平等”和“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为名,进行集会游行,“收听收看涉及藏独的境外广播电视,强迫他人讲纯正藏语”等,也属于违法行为。
藏历新年期间,西藏阿坝等地的多个寺院,摆放出达赖喇嘛尊者的法相,敬献哈达,提前庆祝尊者的80岁华诞,而这份中共当局在新年前夕下发的文件中,就特别提到“严禁借任何民间或宗教节日,在寺庙或公共场合,煽动组织他人集会,向十四世达赖喇嘛进行炜桑、供灯、祈愿等。”
当局在文件中宣称绝对不会姑息任何上述涉及藏独的违法行为,并指尤其将严惩犯下上述行为的藏人干部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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