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1-12-2012
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的僭建風波,不但沒有因其上周發表長篇書面交代而平息,反而令公眾對他的誠信質疑擴大,火頭甚至燒到發展局和屋宇署的身上,倘若事件未能盡快妥善了結,特區領導班子的管治威信進一步受損之餘,更恐動搖市民對本港公務員制度的信心,影響政府的正常運作。
茲事體大,各方都必得嚴肅慎重面對。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梁振英當然負有最大責任把問題解決,及早親身面對議員或媒體,再直接清晰回答所有疑問,爭取釋除大眾對其欠缺誠信的顧慮,也要還相關官員和公僕一個公道,惟有如此,香港才能沿正軌繼續前行。
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呈請的司法程序劃上句號之後,梁振英以書面交代其大宅僭建的種種情況,也親口承認處事疏忽而向市民致歉,但他始終矢口否認有蓄意隱瞞和說謊,即使尚有其他失誤,僅警覺性不足和之前交代不夠清楚而已。
雖然大家都明白,梁振英一旦承認事件涉及誠信,即等於「自掘墳墓」,這個特首做不下去以外,還可能負上法律責任。可是,由於他的連番解釋,實在有太多的前言不對後言,需要一次又一次用「巧言」解畫,其不盡不實之嫌揮之不去,公眾難以信服。
事 件經過一周的發酵,疑團也愈揭愈多,除了個別忠實「梁粉」仍然公開表示相信特首已詳細交代、事件無關誠信之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一眾問責局長,近日都 不再回答梁振英僭建是否涉及誠信問題了。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和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皆異口同聲,要求梁振英作出更加清晰的回應。
由此而觀,若然梁振英未能盡早取信於民、取信於其同僚和下屬,則恐將釀成「眾叛親離」之局,導致政令難行、施政不前,受苦的是七百萬香港市民。
尤其甚者,事件的發展使屋宇署捲入備受質疑的漩渦。
由於屋宇署人員早在六月已發現梁振英大宅內有一道不符圖則的磚牆,卻沒有公布,令外界產生「包庇」的印象,加上有人認為有關部門在處理唐英年大宅僭建問題上,手法與應對梁宅僭建有異,嚴寬不一,遂有政黨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要求調查屋宇署有否包庇梁振英。
眾所周知,本港一貫奉行「文官制度」,公務員政治與行政中立,此為社會公平與穩定的基石之一,萬一政府部門官員蒙上曲逢上意、執法徇私之污,甚至有淪為政治博弈棋子之嫌,則對特區的公務員制度和政府正常運作,勢將帶來災難性的影響,各方對此必須審慎處理。
究 竟處理如特首般要人名人的僭建問題,該與普通人一視同仁,抑或「特殊」對待?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日前的講法是,該署處理個案不會因業主身份而特別嚴厲或特別 寬鬆;但其上司、今年二月調查唐英年大宅僭建時身為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當日卻表示,如果有舉報或傳媒報道的僭建物牽涉的業主屬於社會知名人士,屋宇署會 按去年已經建立的程序作優先跟進。雖則兩者一說鬆緊、一謂緩急,然而對處理名人僭建的應有態度,確有不同解讀。
那麼,現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緣何未有「鄭規陳隨」,大有釐清的必要,否則「官官相護」的嫌疑隨時動搖香港核心價值,特區實在擔當不起。
事到如今,梁振英不能再施「拖字訣」,也不能繼續迴避,更不要奢望可以取巧推搪、蒙混過關了。
特首的誠信疑慮一天不消弭,特區政府的施政必將寸步難行,無論中央政府、香港各界人士和市民,相信都會清楚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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